第67章 並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聪明!(2/2)
未等审判长开口,沈知意便率先发声。
“审判长,我方存在异议。”
曹振邦的视线落在被告席身上,微微点头。
“被告代理人,允许合法提出异议。”
沈知意淡淡一笑,面向原告席。
“原告代理人,我方在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没有合法登记配偶,也不存在以夫妻名义与宋先生共同生活!”
“宋先生只是閆女士的同事,两个人住在同一所居民楼,仅此而已。”
“宋先生得知閆女士的老公外出打工,自己在家带娃,处於同事间的照顾,宋先生才会隔三差五前来照料,关心生活。”
“而且,閆女士从未在公开场合与宋先生以夫妻名义相称,因此,不存在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
重婚罪的认定並不容易。
仅仅出轨,或者偶尔同居,甚至是婚外生下孩子,都不能单独认定事实重婚。
只能认定婚內出轨,婚內与他人同居,属於民事过错,无法判刑定罪。
说白了,这也就是个道德问题。
即便江晨能够证明两个人的关係纠缠不清,那又能如何呢?
两个人的相处,可不符合重婚罪!
有些法律专业的直播间网友,也看出了沈知意的目的。
【坏了,重婚罪的认定不简单,这沈律师是想要认定民事过错!】
【真是搞不懂,为什么出轨和同居,都没法认定重婚了。】
【那又怎样,就连跟人生个孩子,都不能单独认定事实重婚!】
【是这样的,这只属於民事过错,没办法判刑定罪!】
【如果没有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那顶多是道德过失,不存在重婚罪!】
然而,江晨的表情却不慌不忙。
的確,正如沈知意所言,閆冬萍从未在公开场合与宋哲以夫妻名义相称。
这也是她为数不多聪明的时候。
但很可惜。
並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聪明。
江晨目光转向审判长,淡淡一笑。
“审判长,审判员。”
“在我呈交的证据背面,有被告宋哲的朋友圈截图,上面公布了自己与閆冬萍的情侣合照,文案以夫妻自居。”
“朋友圈设置全部人可见,可认定为向亲友公开二人婚姻关係。”
“另外……还有二人以夫妻名义,参加宋哲家庭聚会的照片,属於向亲友公布夫妻关係。”
审判长当即翻阅证据。
在看到相应截图后,將证据交给了书记员。
后者立刻投影证据照片。
a4纸的背面,是两张朋友圈截图。
第一张照片,是閆冬萍与宋哲的亲密照,背景是酒店卫生间。
上面还附著文案——【和老婆的七日旅游!】
第二张照片,是一个家庭聚会的整体合照,閆冬萍与宋哲坐在中间,显然是话题中心。
同样附著文案——【带老婆见家里人啦!】
看到这些,沈知意的表情微微一变。
閆冬萍也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向宋哲。
“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