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並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聪明!(1/2)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晨顿了顿,目光瞥向被告席。
“结婚包含两种情形,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
“被告宋哲自己没有配偶,但明明知道被告閆冬萍已婚,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符合事实重婚情形!”
要知道,即便在法律上没有领证结婚,倘若存在事实结婚行为,也可判重婚罪!
直播间网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握草!那男的果然是小三哥!】
【一开口就是重婚罪,江晨这是铁了心要把对面送进去啊!】
【那个男的是小三哥,那另外一个呢?是小四哥吗?】
【楼上的,这閆冬萍也没这么有魅力吧?上哪儿找这么多小三小四的!】
【没想到啊,江晨第一刀就往大动脉上捅,一开始就整个两年!】
【没那么简单,重婚罪也不是隨便就能判的,还要有很严苛的事实依据!】
宋哲听到江晨的话,额头顿时浮现虚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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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隨后朝沈知意递了个眼神。
沈知意轻笑一声:“不用担心,重婚罪没那么容易定型。”
“它要求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证据,对外要以夫妻名义相称,邻居亲友还要认为二人是夫妻。”
“如果没有形成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同时,她还开口安慰起閆冬萍。
“冬萍姐,不要有心理压力,你不是出轨,你只是在追求自己真正的幸福罢了。”
“在婚姻里,女性本来就是作为被压迫的一方,你追求自己的幸福怎么了?”
闻听此言,原本有些紧张的閆冬萍,此时也鬆了口气。
这样来看,自己並没有做错。
审判长曹振邦点点头,开口询问。
“原告代理人,关於被告重婚罪的认定,可有相关证据?”
江晨將手中的a4纸呈交法警,法警呈递到审判席。
“审判长,审判员,请过目!”
“这是被告閆冬萍与宋哲家庭式同居的消费记录!”
“其中包括共同偿还车辆债务、同一住址长期缴纳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支出。”
“下方还有两人固定上下班一起出入同一小区,长期共同生活起居的出行记录!”
此话一出,閆冬萍瞳孔一凝。
消费记录?出行记录?
前些日子,江晨明明在京都,这些信息……他是怎么查到的!
直播间网友也纷纷惊呼。
【我嘞个豆,江晨和她不在一个地址,手都能伸过来吗?】
【如果去银行,个人无权查询任何人的银行流水记录,银行一定会拒绝,这是法律强制的保密义务!】
【冷知识,在起诉离婚后,代理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银行必须配合列印全部消费、转帐流水!】
【好傢伙!连两个人一块交物业费都能查出来啊!】
【要怪就怪这小三哥太实诚了,都勾搭有夫之妇了,还帮人家缴费!】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閆冬萍帮小三哥缴的费,不然车贷是哪儿来的!】
【对哦,她一个人在家哪儿来的车贷,这不是用盛注宝的钱,给小三哥还车贷吗!】
【我尼玛,原来是这回事!赶紧给她浸猪笼!】
【什么浸猪笼,那分明是古代宝可梦精灵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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