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法律不需要完美的受害者!(2/2)
“他们没有围殴伤人的主观恶意,只是年轻人之间的衝突摩擦!”
“一审法院把民间口角衝突,定性为了恶意故意伤害,量刑和赔偿標准过於严苛!”
他顿了顿,声音放缓。
“所以,我方恳请二审法院重新定性本案,將故意伤害罪调整为寻衅滋事罪或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减轻量刑,降低赔偿金额!”
“给这几个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黄闻说完,深深鞠了一躬。
法庭里的气氛,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直播间网友也议论纷纷。
【他说得好像也有点道理……那几个孩子確实还小。】
【屁!十七岁还小?打人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小?】
【但是他说的登门道歉被拒绝,应该也是事实吧,连个机会都不给……】
【你要是妹妹被打进icu,你给机会?站著说话不腰疼!】
【只要能把故意伤害变成口角衝突,那一切就有缓和的可能!】
【没错!这就是对面律师的目的!】
江晨点了点头,缓缓站起身。
“审判长。”
“原告方对被告代理人的新辩护意见有回应。”
审判长周正平看向他:“请陈述。”
江晨的目光落在黄闻身上,语气平静。
“被告代理人刚才说了四个要点。”
“第一,被害人没有逃跑,属於自陷风险。”
“第二,几名被告未满二十岁,社会阅歷浅薄,家庭教育缺失。”
“第三,他们事后后悔,想道歉和解,但被害人家属拒绝了。”
“第四,这件事只是年轻人之间的口角衝突,不是恶意伤害。”
“我现在一一回应!”
听到这话,黄闻的脸色微微一变。
什么意思?
难不成,江晨要当场反驳自己的所有请求?
周正平也有些惊讶地看著他。
在这些要点面前,江晨还能说什么呢?
只见江晨缓缓竖起一根手指。
“第一,关於自陷风险。”
“一个十三岁的女孩,深夜被几名年轻男子围堵,要求加微信,被拒后遭到殴打。”
“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留在原地与对方爭执,而不是逃跑,难道不是正常人的本能反应?”
“她为什么不跑?因为她被围住了!”
“监控画面显示,几名被告当时是呈扇形包围状態,被害人根本无路可逃!”
“她为什么不求助?”
“因为事发地点虽然靠近酒吧夜市,但时间已过十点,周边行人稀少!”
“她喊了,但没有人听到!或者听到了但没人敢管!”
“法律从不要求被害人在危急时刻做出最理性、最完美的选择。”
“她是施暴者行为的承受者,不是事件的责任人!”
江晨顿了顿,语气加重。
“被告代理人把被害人没有逃跑定性为自陷风险?这是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按照这个逻辑,以后任何暴力犯罪,只要被害人没有完美地逃跑、完美地求饶、完美地避免衝突,就是被害人自己的错?”
“这合理吗?”
法庭里安静了一瞬。
没有人开口说话。
江晨表情严肃,缓缓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在法律上,不需要完美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