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我方还有辩护意见!(1/2)
一句话出口,彻底轰动了整个直播间!
【臥槽!法律不需要完美受害者?这话太对了!】
【江晨这话是正確的,谁说每一个受害者都得是模板的受害者,那不是太残酷了吗?】
【说的是!为什么要用完美受害,去要求受害者呢?】
【被告律师这话,完全就是站著说话不腰疼!】
【我尼玛,有没有线下真实哥?好好给他上一课吧!】
刚刚黄闻的一番话,的確惹怒了不少人。
他用来质疑张小鹿的理由。
竟然是受害者的受害不够完美?
难道一个人要成为受害者,就需要十分完美的受害条件吗?
事实並非如此!
江晨竖起第二根手指,继续开口。
“第二,关於几名被告未满十八岁。”
“《刑法》第十七条明確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赵鹏十七岁,另外两人十五六岁,全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他们不是孩子,他们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
“他们在深夜围堵一个十三岁的女孩,把她打进了icu,这不是年轻人之间的衝突摩擦,这是暴力犯罪!”
旁听席上,已经有人默默为江晨竖起了大拇指。
这话说得对!
怎么能因为被告的年龄,就成为他脱罪的藉口!
现如今,社会上经常传著一句话。
未成年就是护身符。
即便犯了罪,未成年的身份,也能成为他们的免死金牌!
但江晨这次,就是要揭开他们的保护层!
让他们知道,未成年也不是保护他们的武器!
【说得对!未成年怎么了?未成年就能犯罪了?】
【永远不要把未成年当成犯罪的藉口!】
【现在有些人就是仗著自己未成年,才十分囂张,还四处犯罪!】
【没办法啊,法律不完善的时候,就是有人会钻法律的空子!】
【这次如果能打贏,在华夏律法的歷史上,也算是一次进步了!】
江晨的语气越来越冷。
“第三,被告代理人说事后后悔,他们登门道歉被拒绝。”
“在这里我想说,被告代理人的登门道歉,一次都没有发生过!”
“被告方唯一一次表达和解意愿,是在一审判决之后,通过律师提出的口头询问,且条件是降低赔偿金额。”
“难道在被告代理人眼里,这就是道歉吗?”
“这不是道歉,这是討价还价!”
江晨看向黄闻,目光如刀。
“被告代理人,请您告诉法庭,他们什么时候登门过?什么时候道过歉?”
黄闻的嘴唇抽搐了一下,没有说话。
法庭里一片死寂!
直播间弹幕彻底炸了!
【从来没有登门道歉过?那对面律师刚才说什么多次登门?】
【这就是红圈所律师?撒谎眼都不眨?】
【原来所谓的和解意愿是你降价我就和解,这也配叫道歉?】
【爽!对方律师一条条提出的,都会被江晨一条条回懟!】
【难怪每次江晨打官司都要提前准备,敢情准备的都是这些!】
江晨没有停,竖起第四根手指。
“第四,关於口角衝突。”
这次,他並没有直接说。
而是转过身,看向审判长周正平。
“审判长,这是一审判决书中的伤情鑑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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