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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进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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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恆离开良乡的时候,方家的人一个出来送的都没有,反倒是方家的不少下人,都偷偷拿了一些东西给方恆。

“少爷,这些是奴婢这些年攒下的一些私房钱,全都给你吧,出门在外,缺不得钱財。”

小桃满脸不舍地看著方恆,隨后从自己的荷包之中取出几张钱票,面额不大,却已经是小桃的全部积蓄了。

方恆看著手中的钱票,愣了愣,隨后又將钱票递还给了小桃。

“你的身契,我已经要了过来,这些钱財你留著,想留在方家就留在方家,不想留就自己做个小买卖,或者找一户好人家嫁了。”

方恆摸了摸小桃的头笑道,说完这话,方恆从怀中拿出小桃的身契,交给了她。

小桃接过身契,眼睛瞬间红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少爷居然还替自己考虑。

“奴婢不留在方家,也不会嫁人,奴婢就跟著少爷,少爷去哪我就去哪,这些年都是我伺候少爷。”

小桃有些倔强道。

“你想跟著就跟著吧。”

对於小桃的话,方恆並未拒绝,这些年在方家確实都是小桃在身边伺候自己,小桃让若离开的话,方恆多少还有些不太適应。

小桃听到这话,顿时破涕为笑。

“少爷等我一下。”

小桃说著转身回了方府,不到一字钟的时间,小桃就背著一个包裹来到了方恆面前,显然这小妮子早就將东西整理打包好了,似乎早就做好了跟著方恆一起去京城的准备。

“你这是早有准备啊。”

方恆看著小桃这般模样,忍不住打趣道。

小桃听到这话,脸色瞬间红了。

“奴婢昨晚一直想著要是能和少爷一起去京城便好了,想著想著,便忍不住收拾了行礼,心里想著今日能跟少爷走最好,不能走再把东西放回去便是。”

“都回去吧,你们的东西我就不要了,带不了这么多,方旭过不了多久也要去京城了,为难不了你们,他若是为难你们,你们就给我写信,我在京城好好收拾这小子。”

方恆看著眼前满脸不舍的方府下人,说道。

“少爷一路保重啊,京城不比良乡,要多个心眼。”

方家的门房看著方恆,摸了摸眼泪道。

“回吧,我又不是不回来了,隔一段时间我就回来一次,到时候给你们带京城的好吃的。”

方恆转身衝著背后挥了挥手,怕自己再多愁善感,便没再回头。

方恆带著小桃和老王,约莫走了一刻钟,来到了良乡县城东门,此时的东门,狗蛋等人都背著行李等候方恆多时,不只是狗蛋他们,狗蛋他们的父母也都来了。

“京城可不是善地,你们要多加点小心,遇事莫要强出头。”

狗蛋的爹看著眼前的这些少年,眼神之中有些担忧道。

“爹你莫要担心,不是有二哥在吗,二哥做事一向稳重。”

狗蛋忍不住说道。

“这倒也是,这小子处事一向稳重。”

狗蛋的爹听到这话,点了点头。

眾人正说话间,两辆驴车来到了方恆等人面前,驾车的不是別人,正是前几日跟在王麻子身后的两个小弟。

“我们大哥听说方少要去京城,让我俩送方少一程。”

其中一个车夫下了驴车,冲方恆抱拳行礼道。

王麻子是个聪明人,虽然没读过什么书,看人却很准,从前几日他和方恆的第一次接触,王麻子就明白,这个少年將来定然不一般,再加上王麻子本就佩服方恆的为人,似他这种混混,最讲究江湖义气,而方恆,偏偏是最局气的那个。

当王麻子得知这位方少要前往京城的时候,无论是出於对未来的考虑,还是其他方面,他都要派出两个小弟驾著驴车去送方恆等人,留下个善缘。

“代我多谢王老大,我就不和你们多客气了。”

方恆回了个礼道。

“应该的,方少快上车吧。”

那车夫说著坐在了车把手上。

“上车吧。”

方恆招呼了一声,眾人纷纷上车。

方恆加上狗蛋等人,还有小桃和老王,拢共十几个人,每一辆驴车都要坐七八个人,因此格外的拥挤,不过这些少年此刻满心的兴奋,自然不会觉得挤。

最终小桃不得不坐在了方恆的怀里,这才勉强挤下这么多人。

“列为,坐稳了。”

车夫说完这话,手中的鞭子抽在了驴屁股上,抽的並不重,驴和马不一样,倘若抽的重了,驴脾气上来了,死活都不会走。

良乡距离京城不算远,从良乡东门出发,抵达京城西门的话,也就六十里左右。

京城附近的官道相对而言要好很多,但驴车的车軲轆毕竟是木头的,硬的,因此一路上格外的顛簸,没过多久,小桃就没顛的脸色酡红。

“少爷,你身上怎么还藏著一根棍子?”

小桃低声道,声音很小,只有方恆能听到。

方恆听到这话,顿时一脸怪异。

“第一次去京城,总要有个东西防身,万一路上遇到歹人怎么办?”

方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还是少爷考虑的周到。”

小桃听到这话,便没再多问,只是隨著驴车的顛簸,小桃的脸色愈发红润。

驴车的速度並不快,仅仅比走著略快一些,主要是省力,眾人就这么一路顛簸了两个多时辰,这才看到了京城的城门。

包括方恆在內的大多数少年,都是第一次来京城,良乡距离京城只有六十里,但就是这六十里,成了他们和京城之间的天堑,像狗蛋的爹倒是来过京城不少次,大多跟著主家来京城採买的。

相对於良乡,京城的物价要便宜很多,因为京城人多,人多吃的就多,每日光宰杀的牲口就不计其数,像羊肉之类的,当日卖不完剩下的就卖不上价了,因此一般会当日便宜卖完。

但良乡的人口和京城一比,那就差远了,肉铺都不敢杀太多,因此价格自然要贵很多。

良乡还好一些,倘若到了乡下,或者更偏僻一些的地方,这种差距更为强烈,很多乡下的地主一年到头都捨不得吃几顿肉,倒不是吃不起,而是吃一次就要杀一次牲口,杀了当日吃不完,即便能多放一两日,也放不了多久,时间久了肉就放坏了。

乡下的地主甚至不如京城普通百姓的吃得好。

很快,两辆驴车就到了城门口,被守城的士兵拦了下来。

方恆当即下了马车,將身上的路引拿了出来,这路引是良乡县尊开的,格外的顺利,似乎是江叔提前打过招呼了。

不只是方恆,狗蛋等人也纷纷拿出了自己的路引。

“方少,我等只能送到这里了,我们没开路引。”

方恆方才坐的驴车的车夫衝著方恆行礼道。

“有劳两位了。”

方恆说著从怀中摸出一把铜钱,放在了此人手中。

“方少这是什么意思?”

车夫看著手中的铜钱,满脸不解道。

“两位一路劳顿,送我们到这里,现在的天又热,我看那边有个茶肆,两位可以在茶肆喝喝茶,歇歇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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