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杀招(2/2)
“汤普森先生,我理解你的顾虑。在商业上,你也许有道理。但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她拿起那本《午夜惊奇》,翻到目录页,指了指“lin en”两个字。
“这本杂誌在曼哈顿卖了一千五百份。你知道有多少买家在掏钱之前,翻到这一页,看了一眼作者的名字,然后说:『啊,林恩,中国人,我不买了』?”
她的眼睛死死咬住汤普森。
“零。”
“因为在e线地铁上,在东村的便利店里,在凌晨两点的臥室里——没有人在乎作者叫什么。他们只在乎这个故事有没有把他们嚇到不敢关灯。”
蕾婭把杂誌放回桌上。
“你说越战之后美国人没有准备好。但我想告诉你,一个亚洲人翻到自己灵魂最黑暗的那一面,这恰恰才是最恐怖的。”
她靠回椅背。
“如果这本书能让一百万美国人今晚睡不著觉,没有人会在乎封底那张照片上的人,是白人、黑人、还是中国人。”
汤普森的雪茄灭了。他盯著那截变灰的雪茄头看了一会儿,慢慢把它放进菸灰缸里。
他低下头,两只手按在林恩那份一百二十页打字稿上。
“你是法国人。”汤普森忽然说。
“是的。”
“法国人做生意和美国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美国人在乎结果。法国人在乎感觉。”
“不。”蕾婭摇了一下头,“法国人在乎两样东西。好的酒,和好的故事。这两样东西不需要改成你们美国人喜欢的名字。”
汤普森看了蕾婭很长时间。
然后他看向林恩。
林恩从头到尾没有插话。他只是坐在那里,手放在膝盖上,安安静静地看著蕾婭替他打完了这场仗。
“你確定不改?”汤普森最后问了一遍。
“確定。”林恩的声音很轻,很稳。
汤普森嘆了长长一口气。
然后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深棕色的牛皮封面,兰登书屋出版社的烫金標誌印在左上角。
“一般来说,新人作家的稿子要过编辑审查委员会。六个人投票,四票以上通过才能签约。走流程最少要三到四周。”
他把文件夹放在桌上。
“但我有权绕过这个流程。”
翻开文件夹。里面是一份已经列印好的合同。
“首席编辑直签权。一年只能用两次。上一次,是用在了史蒂芬·金身上。”
林恩的呼吸停了半拍。
蕾婭的眼神也微微亮了一下,但她很快恢復了那种法国式的冷静。
“条款我已经擬好了,”汤普森把合同推到桌子中间,“你们看看。”
蕾婭拿起来。林恩凑过去一起看。
首印量:一万五千册。
预付金:五千美金。
版税:精装本定价的百分之十,平装本百分之六。
合同期限:十五年。
五千美金预付金。
林恩的手指不自觉地抠进了椅子扶手的皮面里。
五千美金。
如果光靠开计程车的话,不吃不喝不睡觉,要跑將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