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见证者(2/2)
他抽出那份卷宗。
上面写著:贺无岸,男,1962年生,1983年入警,1992年12月20日在执行任务时失踪,经搜寻无果,认定为因公殉职。
1992年12月20日。和他爸同一天。
江波的手在发抖。
贺无岸,和他爸同一天失踪。同一天被认定为因公殉职。
他想起老贺说的话:“无岸救你,一半是为了救一个无辜的孩子,一半是为了替战友留后。”
战友,就是江一舟。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去的。他爸让贺无岸先跑,自己去引开追的人。贺无岸跑出来了,他爸没回来。
但卷宗上写的是,贺无岸也失踪了。
为什么?
他想起贺无岸信里的话:“我要躲起来,不能让j组织找到。”
他在躲。他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他变成了一个不存在的人。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没有工作,没有家。他像一个影子,活在这座城市的暗处。
董建华帮他做的。
董建华帮他办了失踪,帮他销了档案,帮他成了一个死人。一份卷宗,几页纸,一个签名,贺无岸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江波看著那份卷宗,沉默了很久。
董建华,帮了贺无岸。也帮了那个人。帮了那个跛脚的人。帮了那个站在门口看著丁老三杀人的人。
他帮了很多人。好的,坏的,都有。
然后他死了。带著所有的秘密。
汤圆又蹭了蹭他的腿,叫了一声。它饿了一天了,肚子咕咕叫,声音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格外响亮。
江波站起来,摸了摸它的头。
“走,带你去吃饭。”
他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箱档案。三百四十七件案子,十八年的时光,一个人的一生。那个人,做过好事,也做过坏事。帮过人,也害过人。然后他死了,带著所有的秘密。
食堂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值班的民警在吃麵,呼嚕呼嚕的。江波打了两份饭,自己一份,汤圆一份。汤圆吃得很急,几口就吞完了,舌头舔得饭盆哗哗响,然后抬起头看著他,眼睛亮亮的,尾巴摇得像风车。
江波又给它打了一份。它又吃完了,这才满意地趴下,把头枕在前爪上,眯著眼。
江波自己没怎么吃。他端著饭碗,看著窗外的天空发呆。天快黑了,云层很厚,透不出光来。
回到办公室,刘桐还在。他面前摆著那箱档案,正在一份一份地看。他的眼镜滑到鼻尖上,眼睛眯著,嘴唇无声地动著,像是在默念什么。
“波sir,有个发现。”他抬起头,脸色有些凝重。
“说。”
刘桐拿出一份卷宗,翻开。他的手指点在一页纸上,那页纸已经发黄,边角有些捲曲。
“这是1993年3月10日的案子。报案人叫丁老三。报案內容是,老浮桥一间屋子里发现血跡。”
江波愣住了。
丁老三报的案?他自己报的案?
“什么情况?”
刘桐把卷宗递给他。
江波接过卷宗,翻开。
第一页是报案记录。报案人:丁老三。时间:1993年3月10日早上8点。
“丁老三,男,三十六岁,渔民。来报案称,他在老浮桥一间废弃的屋子里发现血跡,怀疑有人受伤。”
江波继续往下翻。第二页是现场勘查记录。地点是老浮桥那间屋子。地上有大量血跡,墙上也有,喷溅状的,像是有人被利器刺伤。但没有尸体,没有伤者,什么都没有。
第三页是询问笔录。询问对象:丁老三。
“问:你怎么发现血跡的?
答:我路过那间屋子,看见门开著,往里看了一眼,就看见了。
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答:今天早上。七点多。
问:你昨天晚上有没有去过那里?
答:没有。我在家睡觉。
问:有人证明吗?
答:我老婆可以证明。她整晚都在家。
问:你认识那间屋子住的人吗?
答:认识。住的是阿珍。她在江边餐馆打工。”
江波的手在发抖。丁老三说,他路过那间屋子,看见门开著,往里看了一眼。他在撒谎。他不是路过,他是刚从里面出来。他不是看见,他是亲手造成的。
第四页是结案报告。结论:可能有人受伤,但没有找到伤者。血跡已送检,但当时的技术条件无法提取dna。建议继续关注。
经办人签字:董建华。日期:1993年3月15日。
江波看著那份卷宗,脑子里那些碎片开始拼凑。
1993年3月9日晚上,丁老三杀了阿珍。第二天早上,他自己去报案,说发现了血跡。他想干什么?想洗清自己的嫌疑?还是想让人发现阿珍的尸体?如果是前者,他太蠢了。如果是后者,他太聪明了。
他想起阿珍遗书里的话:“那个人站在门口,看著。”
那个人,是董建华?还是那个跛脚的人?如果是董建华,他为什么不去救阿珍?他站在那里,看著一个孕妇被掐死,然后转身离开。如果是那个跛脚的人,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他和丁老三是什么关係?
江波把卷宗放下,走到窗边。
窗外,天快黑了。夕阳把江面染成一片金红,像血一样。那些光在江面上跳跃,像无数只眼睛在眨。
汤圆走过来,蹭了蹭他的腿。
他蹲下去,摸著它的头。汤圆的毛在灯光下泛著柔和的光,它的眼睛看著他,像是在问:找到了吗?
“汤圆,那个人,就在这些卷宗里。”
汤圆叫了一声。
那一声叫,在空旷的办公室里迴荡。
江波站起来,转身走回桌前。
他要继续翻。翻到找到那个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