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杀手的纪念日(1/2)
照片放在白板上,用磁铁吸住。秦墨站在它面前,看了很久。照片里是一个男人,四十多岁,站在城西公园的湖边,手里拿著一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湿的,像是刚挖过什么。他的脸很普通,圆脸,短髮,穿著一件灰色的工装,跟波洛克的那件很像。他的眼睛很暗,很沉,像是从来没有被光照过。照片的背面写著:“他叫刘志强。他是杀他们的人。他在等你们来找他。”
秦墨把照片翻过来,又看了一遍。刘志强。不是恆远地產那个刘志强,不是之前查到的任何一个刘志强。是另一个。一个在城西公园湖边,拿著铁锹,杀了至少十二个人的人。每年7月19日,一个。从1985年到2005年,二十年,十二具遗骨。还有八年,他没有把尸体沉在湖里。他沉在了別的地方。莫奈知道。莫奈画了湖里的十二个。还有八个,他没有画。他在等秦墨自己找到。
“沈牧之,查一下刘志强。不是之前那个,是另一个。城西公园,7月19日。”
沈牧之站在白板前,也在看那张照片。他拿出手机,查了很久。眉头皱起来。
“查到了。刘志强,1960年生。本市人。1980年从部队退伍,分配到城西公园管理处当工人。1985年到2005年,在公园工作。2005年辞职,之后没有记录。”
“他在公园工作了二十年。二十年,每年7月19日,一个人失踪。他在场。他拿著铁锹。他在挖坑。”
“湖底的淤泥,是他挖的。他把人推进湖里,让他们沉下去。没有人知道。”
秦墨看著照片里的那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湿的。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莫奈拍的?还是別人?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刘志强在等他们来找他。他不跑,不躲,不藏。他在等。
“沈牧之,刘志强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2005年辞职后,没有记录。没有社保,没有银行帐户,没有手机號。他消失了。”
“他不会消失。他等了这么多年,不会消失。他还在城西。还在那个公园附近。还在等7月19日。”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城西公园,湖还在,柳树还在,石碑还在。秦墨站在湖边,看著水面。光从东边照过来,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组成了一个图案。不是名字,不是数字——是一个箭头。指向公园的北门。
他顺著箭头走,走出北门,来到一条窄巷子。巷子很旧,两边的墙很高,墙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巷子的尽头,有一扇铁门,门关著,门上的锁链断了,半扇门开著。秦墨推开门,走进去。里面是一个小院子,不大,十几平方米。院子里堆著铁锹、锄头、水桶,还有一些花盆。靠墙的地方,有一间平房,门开著。他走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铁锈和灰尘的气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上放著一张照片——城西公园的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跟莫奈的画一样。但不是莫奈画的。是另一个人。是刘志强自己画的。他在画他杀人的地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张画。刘志强在画光。他用光记录他杀人的时间、地点、方式。他不是在懺悔——他是在纪念。每年7月19日,他杀一个人,画一幅画。二十幅画,十二幅是湖里的,八幅不知道在哪里。他等了二十年,等有人来看他的画。
“沈牧之,他不在。”
“他走了。他知道我们会来。”
秦墨走出平房,站在院子里。阳光照在那些铁锹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他蹲下来,拿起一把铁锹。铁锹上沾著泥,泥是乾的,干了很久。但他认得那把铁锹——跟照片里的一模一样。刘志强用它挖了二十年的坑,埋了二十年的人。
“沈牧之,查一下刘志强的指纹。这把铁锹上,一定有。”
沈牧之拿出手机,打了几个电话。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技术科的人来了。他们取指纹。”
秦墨站起来,走出院子。他站在巷子里,看著那扇铁门。刘志强在这里住了二十年。他在院子里种花,在屋里画画,在湖边杀人。他等有人来找他。等了二十年。今天,秦墨来了。但他走了。
“他不会走远。他等了这么多年,不会走远。他还在等7月19日。”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刘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杀手,待捕”。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刘志强在等7月19日。今天几號?”
“7月20日。昨天刚过。”
“他昨天在湖边吗?”
“不知道。也许在。也许他站在那里,看我们捞那些骨头。也许他笑了。也许他哭了。”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刘志强。他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选7月19日?为什么等二十年?为什么画那些画?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莫奈知道。莫奈画了湖里的光,画了刘志强,画了秦墨。他在告诉秦墨——去找他。他还在。他在等你。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笔,在刘志强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在逃”。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继续查刘志强。查他的过去,查他的动机,查他的藏身地。”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今天找到了杀手。”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刘志强的名字。旁边写著“杀手,待捕”。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沈牧之已经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行字——刘志强的过去,查到了。
“他1980年从部队退伍,分配到城西公园管理处。他在部队的时候,是侦察兵。他学过跟踪、偽装、格斗。他用这些技能杀人。没有人发现。”
“他为什么要杀人?”
“不知道。但他的女儿,1985年7月19日,在城西公园失踪。他的女儿叫刘小梅,七岁。那天他值班,他女儿来找他。她在湖边玩,掉进了湖里。他跳下去救,没救上来。他女儿沉在湖底。他捞了三天,没捞到。从那以后,他每年7月19日,杀一个人,扔进湖里。他在纪念他的女儿。用別人的命。”
秦墨闭上眼睛。刘小梅。七岁。1985年7月19日。第一个失踪者不是张丽——是刘小梅。张丽是第二个。刘志强的女儿,是第一个。他杀了那么多人,不是为了仇恨——是为了纪念。为了让他女儿不被忘记。用別人的血,写他女儿的名字。
“沈牧之,刘小梅的骨头,在湖底吗?”
“在。法医说,有一具儿童的遗骨,七岁左右。dna比对,跟刘志强的样本匹配。”
“他知道。他知道他女儿在湖底。他每年杀一个人,扔进湖里,陪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白板。七十五个名字。他拿起笔,在最上面写下了刘小梅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1985年7月19日,第一个”。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刘志强在哪里?”
“不知道。但他一定会回来。7月19日,他女儿的纪念日。他每年这一天,来湖边,站在他女儿沉下去的地方,等。等二十多年。他今年也会来。”
“明年7月19日,还有三百六十四天。”
“他等不了那么久。他知道我们在找他。他会提前来。来拿他的画,来拿他的铁锹,来拿他的回忆。”
秦墨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那条巷子,那扇铁门,那个院子。他们到的时候,门开著。刘志强回来了。
他坐在院子里,手里拿著那把铁锹,正在擦。铁锹上的泥被他擦掉了,露出金属的光泽。他穿著一件乾净的白色衬衫,头髮梳得很整齐。听到脚步声,他没有抬头。
“你们来了。”
秦墨站在院子门口,看著他。“刘志强。”
“我是。”
“你杀了那么多人。”
“我杀了十二个。还有八个,没杀。他们死了。不是我杀的。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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