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莫奈的第一束光(1/2)
秦墨是在一个普通的星期三早晨,发现莫奈的第一幅作品的。那天没有下雨,阳光很好,照在重案组办公室的窗户上,把白色的墙壁照得发亮。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个,已经处理了二十三个。还有二十一个,在坑里,在躲著,在等著。他拿起笔,在莫奈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他不知道莫奈要画什么。但他知道,莫奈不会等太久。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一座公园里。墙上有画。不是壁画,是油画。掛在一棵树上。很大,一米乘两米。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签名是m。”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莫奈。第一个作品。不是杀人——是画。他掛在一棵树上,等人来看。
他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在城西的老城区,不大,有一个湖,湖边长满了柳树。他们到的时候,湖边已经围了很多人。有人在拍照,有人在议论,有人在打电话。那幅画掛在湖边一棵大柳树的树干上,用绳子繫著,画框是白色的,很轻。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不是阳光,是月光。银白色的,洒在水面上,把整个湖照得发亮。水里有影子,不是树的影子,是人的影子。很多人,密密麻麻的,像是站在水里,又像是沉在水底。
秦墨站在画前,看了很久。莫奈在画光。不是卡拉瓦乔的那种光——那种从头顶照下来、垂直的、没有影子的光。是另一种光。从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摇动的光。他画的是时间。同一个湖,同一个光,不同的时间。
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1996年7月19日。城西。一个湖。一个女孩。她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秦墨闭上眼睛。1996年7月19日。刘大全失踪的同一天。同一个日期,不同的年份。一个女孩,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沈牧之,查一下1996年7月19日,城西,有没有失踪的女孩。”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芳,不是之前那个王芳,是另一个。1978年生,十八岁。1996年7月19日,在城西的这个公园里失踪。报案人是她的母亲,叫刘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睁开眼睛。“她在湖里。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莫奈画了她。他在让人看见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那个女孩,沉在水底二十八年。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莫奈知道。他画了她。他让人看见她。
“陈队长,湖里查过了吗?”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查过了。潜水员下去了。湖底有淤泥,很深。他们说,如果真的有人沉在下面,早就不在了。只剩骨头。”
“那就找骨头。”
秦墨转过身,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
“你觉得能找到吗?”
“能找到。莫奈不会画不存在的东西。他画了,就一定在。”
秦墨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他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王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湖底,待捞”。然后写下了莫奈的签名——m。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画时间。他画的是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光,不同的时间。他在让人看见那些被时间淹没的人。”
“他在用光记录歷史。”
“波洛克用墙,卡拉瓦乔用死亡,莫奈用时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回重案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莫奈在说——你看,她在这里。她沉了二十八年。没有人捞她。你来捞她。
他回到重案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王芳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湖底,待捞”。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园。等潜水队的消息。”
“好。”
秦墨走出办公室,下了楼。上了车,开回家。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莫奈开始画了。”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个名字——王芳。十八岁,沉在湖底二十八年。没有人捞她。莫奈画了她。秦墨要捞她。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黑猫蜷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组的时候,陈队长在办公室里等他。
“潜水队找到了。湖底有骨头。不只一具。”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几具?”
“三具。一具成年女性,两具儿童。”
秦墨闭上眼睛。三具。一个成年女性,两个儿童。一家人?还是三个不相干的人?莫奈画的是一个女孩,十八岁。不是成年女性,不是儿童。他画的是其中一个。还有两个,他没有画。他在等秦墨自己发现。
“陈队长,dna做了吗?”
“做了。结果要等一周。”
“那三个人,是谁?”
“不知道。湖底淤泥太深,骨头散了一地。法医说,至少沉了二十年以上。”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白板。四十四个名字。他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了三个字:“三具遗骨。待查。”他放下笔,转过身。
“沈牧之,去城西公园。”
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已经被警戒线围起来了,湖边的柳树下站著几个穿白大褂的法医。秦墨走到湖边,看著那些潜水员在水里打捞。一袋一袋的淤泥被捞上来,倒在岸上,法医用筛子筛。筛出来的东西有碎玻璃、塑料瓶、烂树叶,还有骨头。很小,很碎,被水泡了二十多年,一碰就碎。
秦墨蹲下来,看著那些骨头。他想起莫奈的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那个女孩,十八岁,沉在水底。她是谁?她为什么沉在这里?她被人推进去的?还是自己跳下去的?没有人知道。莫奈知道。但他只画了光,没有画答案。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后。“你来看。”
秦墨站起来,走到沈牧之旁边。沈牧之指著湖边的一块石头。石头上刻著字,被青苔盖住了。他蹲下来,用手扒开青苔。上面刻著:“王芳,1978-1996。妈妈等你回家。”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行字上。王芳的母亲,刘秀英。她在这里刻了字。她等了她二十八年。她不知道女儿沉在湖底。她以为她走了,去了別的地方。她在这里刻字,等她回家。
“刘秀英还活著吗?”
“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八年。”
“去告诉她。”
秦墨站起来,走出公园。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刘秀英住在一个老小区里,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已经发黑了。秦墨敲了门。门开了,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秦墨的时候,亮了一下。
“刘秀英?”
“我是。你是谁?”
秦墨掏出证件。“刑侦支队的。王芳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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