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还活著的人(1/2)
秦墨站在城北那座废弃工厂门口,已经看了五分钟。铁门生锈了,门上的锁链断了,半扇门开著,露出里面黑洞洞的空间。地图上那个红色標记,就在这个位置。不是失踪地点——是还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波洛克在告诉他,这些人没有死。他们只是消失了。他们躲起来了。他们等有人来找他们。
秦墨推开门,走了进去。里面很暗,有一股铁锈和灰尘的气味,混著霉味,混著尿骚味。地面上散落著碎玻璃和废纸,踩上去沙沙响。他打开手电筒,光柱在黑暗中扫了一圈。厂房很大,顶很高,窗户都用砖封死了,只有几处裂缝漏进光来。那些光柱在黑暗中斜斜地切过去,照在废弃的机器上,照在倒塌的货架上,照在墙上的涂鸦上。那些涂鸦不是画师的——是流浪汉画的。粗劣的,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孩的字。角落里有几床破被子,堆在纸板上,旁边有几个矿泉水瓶和一些塑胶袋。
墙角坐著一个人。他蜷缩著,背靠著墙,膝盖抵著胸口,头埋在膝盖里。头髮很长,结成了綹,鬍子也很长,遮住了半张脸。衣服破烂,看不出原来的顏色。他像一堆被扔在墙角的旧衣服,一动不动。秦墨走过去,蹲下来。手电筒的光照在他身上,他动了一下,抬起头。他的眼睛很亮,很乾净,像是从来没有被这座城市污染过。那是一双三十年前的眼睛。不,不是三十年前——是二十七年前。他在这里待了二十七年。
“你是王德胜?”秦墨问。
那个人看著他,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在光中眨了一下,然后慢慢聚焦,像是在辨认来人。他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王德胜那一页。上面写著:“王德胜,1962年生。1998年11月3日失踪。报案人:张秀英(妻)。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他把笔记本举到那个人面前。“王德胜,你妻子叫张秀英。她等了你二十七年。她住在城北,翠屏小区,3號楼。她每天晚上做梦,梦到你站在门口,说『我回来了』。她还在等你。”
那个人的眼睛突然亮了。不是手电筒的光——是另一种光。他伸出手,抓住了秦墨的手腕。他的手很瘦,骨节突出,指甲很长,指甲缝里嵌著黑泥。但很有力。
“秀英?”他的声音很低,很哑,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对。秀英。她还在等你。”
那个人的眼泪流下来了。无声的,从那双很亮很乾净的眼睛里流出来,顺著脏污的脸颊,滴在破烂的衣服上。他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
“我回不去了。”他的声音很轻,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为什么?”
“他们看到我,会把我抓回去。”
“谁?”
那个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那些人。当年那些把我扔进坑里的人。我没有死。我爬出来了。但他们以为我死了。我跑了。跑了二十七年。他们找不到我。”
秦墨蹲在那里,没有说话。王德胜没有死。他爬出了那个坑。他跑了。他躲了二十七年。他的妻子以为他死了。警察说“可能自己走的”。没有人找他。他在这个废弃的厂房里,住了二十七年。
“王德胜,那些把你扔进坑里的人,已经死了。有的被判了死刑,有的在坐牢。没有人会抓你了。”
王德胜抬起头,看著他。“真的?”
“真的。”
王德胜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慢慢站起来。他的腿瘸了,站不直,弯著腰,像一棵被风吹歪的树。秦墨扶著他,两个人慢慢走出厂房。阳光照在脸上,王德胜眯了眯眼睛,用手挡住光。他站在门口,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二十七年没见过太阳了。”他说。
秦墨扶著他上了车。他坐在后排座上,蜷缩著,像一只受惊的猫。秦墨发动了车子,开往城北。王德胜一直看著窗外,看著那些街道、楼房、行人。他什么都看,什么都记。像是要把二十七年没看到的,都补回来。
到了翠屏小区,秦墨把车停在楼下。王德胜坐在后排座上,没有动。他看著那栋楼,看著三楼那扇窗户。窗户开著,窗帘在风中轻轻飘动。
“她在上面?”
“在。302。”
王德胜下了车,站在楼下,抬头看著那扇窗户。他的腿在发抖,手也在发抖。他站了很久。然后他走进楼门,上了三楼。秦墨跟在后面。王德胜站在302门口,手抬起来,又放下。抬起来,又放下。第三次,他敲了门。
门开了。张秀英站在门后面,头髮全白了,背驼了,脸上的皱纹很深。她的眼睛浑浊了,但看到门口那个人的时候,突然亮了。那种亮,不是手电筒的光,是另一种光。她看著那张被鬍子遮住的脸,那双很亮很乾净的眼睛。她看了很久。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
“德胜?”
王德胜的眼泪又流下来了。“秀英。”
两个人抱在一起,站在门口,没有声音。只有眼泪。秦墨站在那里,看著他们。他想起方诚留给他的那封信——“你活著,比什么都重要。”王德胜活著。张秀英活著。他们等了二十七年,等到了。他们还活著。
秦墨下了楼,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翻到王德胜那一页。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把“已告知”划掉,改成了“已团聚”。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阳光照在老小区的楼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手机响了。沈牧之。
“秦墨,找到了?”
“找到了。王德胜。他还活著。在那个废弃的厂房里,住了二十七年。”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他还活著。”
“活著。他爬出了那个坑。跑了。躲了二十七年。”
“他妻子呢?”
“见到了。在一起。”
沈牧之又沉默了一会儿。“秦墨,地图上还有三个標记。林小曼、李春花,还有刘大全。刘大全已经死了。林小曼和李春花——也许还活著。”
“也许。也许还在某个地方,等我们去找他们。”
“你去哪了?”
“先找林小曼。城南。”
“我跟你一起。”
秦墨发动了车子。他没有回重案组,直接开往城南。波洛克地图上,林小曼的红色標记在城南的一个位置——不是失踪的地点,是还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他在城南的老城区转了很久,按照地图上的坐標,找到了一栋废弃的居民楼。楼已经拆了一半,另一半还立著,窗户黑洞洞的。楼下堆著碎砖和垃圾。
秦墨下了车,走进去。楼梯还在,但扶手没了。他上了三楼,按照地图上的標记,找到了302室。门没了,他用脚踢开碎砖,走进去。房间很小,地上铺著纸板,纸板上放著一床破被子。墙角有一个背包,拉链开著,里面露出几件衣服和几张照片。秦墨蹲下来,把照片拿出来。照片里是一个年轻女人,长发,穿著白大褂,站在一家社区医院门口。她的眼睛很安静,很乾净。林小曼。
秦墨把照片装进口袋里。他站起来,环顾了一下房间。林小曼不在这里。她走了。也许还活著,也许死了。但波洛克告诉她了——有人在找他。她也许跑了,也许躲到了別的地方。他下了楼,上了车。沈牧之已经在车上等著了。
“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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