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与古板官僚的灵魂契约(2/2)
“是。”
“今晚我打二两米酒,为你接风洗尘。”
“不用了叔父。”
“长辈赐不可辞,你什么时候走?”
“不走了叔父。”
“咚”的一下,海星撞到了骤然停止脚步的叔父后背,迎上了那,黝黑脸上深深蹙著眉,不容置疑拒绝的目光。
妻母皆在海南,如今孑然一身才好做事,海瑞,不欢迎海星:
“我这里没有钱,你儘快离开京师。”
“不可以叔父。”
今天实在是过於辛苦了,海星扶腰喘著气,说出路上想好的理由,倒不是什么官场约定俗成提携亲族的规矩,而是:
“《大明律·名例律》有言,叔父,你不能赶我走。”
这是大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留下的福徳,在《大明会典》、《大明律》中,反覆提及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而海星的年龄,还有两个月,才满十五。
海瑞沉思几息,显然是在回忆《大明律》中的条例,確认无误之后脸色愈发难看几分,不得不更改了安排:
“年后,你去海南。”
“在此之前,你先在京师读书。”
隨即头也不回,抵达崇文门。
“海主事来了。”
“汝贤兄,来这边。”
此时崇文门北漕码头,有两桩案子。
其一自然是锦衣卫被杀,钦犯遇刺(未遂)。
据说这件事已经直达天听,北镇抚司和东辑事厂正在爭夺查案权力,连都察院、刑部、大理寺这三法司衙门暂时都插不上手。
眾官便只好聚集到了其二王用汲处,谈那万民书。
相比较锦衣卫的案子各衙门趋之若鶩,此事上有管辖权的顺天府甚至懒得立案侦查,因为:
“彼时场面混乱不堪,这確实有可能,只是遇到了贼偷。”
看著寒风之中仍然打著摆子,一问三不知的王用汲,负手而立的邹应龙脸色一半红,一半白,对顺天府的说辞不置可否。
没办法完全否认,毕竟除了万民书,王用汲隨身携带的银钱也不见了。
到了明季的如今,卷时间、卷精力、卷师承、卷资源的科举,基本被学阀垄断著,没钱很难考出好成绩,穷人,上限就是个举子。
福建乡试三十多名王用汲丟的钱,必然不是个小数目,很符合贼偷的特点。
但这太巧了,涉及政治不能如此乐观,周全谨慎才让邹应龙活到了现在:
“彻查到底!”
“我去知会刑部,知会五城兵马司,封锁码头。”
邹应龙能感觉到有人在暗中作梗,且与钦犯遇刺案脱不了干係,哪怕码头鱼龙混杂,哪怕將这里翻了个底朝天,他也要將这件事,查的水落石出。
此话一出,在场的眾官僚。
顺天府必然不满,认为邹应龙这是越级办差,枉顾京师地方衙门的权威。
刑部表示支持,因为刑部尚书黄光升在此前就为邹应龙提供了背书。
五城兵马司这种名字好听,实际上兵丁性质都是民壮的治安衙门,与南京都察院的林润,都说不上话。
所有人的目光,一时间都望向了名义上,对漕运衙门有审计兼管权限的户部云南清吏司官员,海瑞。
“汝贤(海瑞字),你说一句话。”
邹应龙催促道:
“奸党,到底该不该追,案子,到底要不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