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生產力(2/2)
“此三端互相作用,互为因果。”
“生產力发展,则要求生產关係隨之调整。生產关係若顽固不变,必束缚生產力。”
“生產资料之分配,既受生產关係制约,亦反作用於生產关係与生產力。”
他举出具体案例。
“以陕西流寇之起为例。其根源非仅天灾,实乃人祸。”
“陕北土地贫瘠,生產力本就不足。万历以来,宗室藩王占田日广,如秦王一府在陕占田竟达西安府耕地三成有余。”
“此生產资料集中於少数宗室之手。佃户租税沉重,生產关係极不平等。”
“一旦遭遇连年大旱,生產力骤降,佃户无以维生,而王府租税不减,官府催征如故。”
“於是民变蜂起,此实为生產力、生產关係、生產资料三者矛盾激化之必然。”
“再以江南纺织业观之。苏州、松江等地,织机精巧,工匠熟练,本有极高生產力。”
“然匠籍制度束缚工匠自由,官营织造局垄断优质丝料,私营机户须领『机帖』方可经营,且税卡林立,一匹棉布自松江运至京师,所过关卡达十余处,每处皆需纳银。”
“此生產关係与生產资料分配严重製约生產力发展。”
“故江南虽富,其潜力未能尽释,朝廷亦未能多得税银。”
陈志远知道,崇禎皇帝最关心的是如何增加財政收入、平定流寇、抵御建虏。
他必须將这些理论与实际问题联繫起来。
“今陛下欲增国库收入,若只知加征辽餉、剿餉、练餉,则是竭泽而渔,生產力將进一步受损,流民將更多,叛乱將更甚。”
“此非治本之策。”
“治本之道,在於解放生產力,调整生產关係,重新分配生產资料。”
他要的是让皇帝先理解这套逻辑。
陈志远在奏疏最后写道:
“陛下垂问具体之法,臣岂敢不言?然若不先明此根本之理,则任何具体之法,皆如无根之木,虽暂绿,终必枯。”
“减赋?若土地关係不变,所减之赋,未必及於佃农,或反入地主之囊。”
“练兵?若生產力衰败,粮餉不继,练就精兵亦將溃散。”
“惩贪?若制度不改,贪腐之源不绝,去一贪官,又来一蠹吏。”
“故臣以为,当今急务,首在『解放生產力』。”
“其一,限田。划定占田上限,超限者课以重税,或令其分售。逐步使耕者有其田,佃农为自耕农。此乃调整生產关係之基。”
“其二,护匠。废除或鬆弛匠户世袭,允其自由执业,按技艺高低取酬。鼓励民间设坊,改良工具。此可激发手工业之生產力。”
“其三,导资。以税赋优惠,引导富商之资投向垦荒、水利、矿冶、作坊等实產,而非囤积放贷。使生產资料为生產服务。”
“其四,简政。归併杂派,釐清赋役,使小民负担透明固定,有恆產者有恆心,方肯投力於土地精耕、工具改良。”
“此四者,相互关联,需循序渐进,不可求速效。然方向既定,持之以恆,十年可见小成,三十年或可扭转颓势。”
“若仍循旧轨,补苴罅漏,则臣恐天下生產力日衰,生產关係日僵,生產资料日蹙。终至……不可收拾。”
写到这里,陈志远停下了。
“不可收拾”后面是什么,他没有写。
但崇禎皇帝应该能明白。
奏疏末尾,他照例写上“臣冒死谨奏,伏乞圣鉴”,然后署上名字、官职、日期。
墨跡已干。
奏疏共二十八页,列举了十七个具体案例,涉及农业、手工业、商业、税收、土地制度等各个方面。
所有的例子都是真实的,数据都有出处可查。
陈志远长出一口气。
他知道,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提出正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