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我为歌狂》第二期(2/2)
掛断电话,秦阳看著屏幕,比赛也开始了。
当第一位歌神上台的时候,身边的李薇薇他们都默默的远离了秦阳。
人是有气场的,那是一种看不见摸不著的磁场,而演员这个行业里面有很多人都能敏感的捕捉到气场,这也是他们能够演技精湛的原因。
此刻,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种兴奋,乃至征服的强烈欲望。
秦阳都不知道,他此刻的表情几乎跟夜神月的那个隱忍笑容一样。
他嘴角不自觉的上扬,那是一种森林里面猎手看猎物的状態。
平时秦阳气场很温和的,这种极具侵略的感觉他们都是第一次感受到。
马超倒是没远离,因为他见过秦阳这个样子,就当年张洋发歌的时候,秦阳都会露出这个笑容。
“嘖,完了,老大盯著这三个老外了。”
秦阳扭头:
“不是...有这么明显吗?”
马超拿出手机点开相机翻转镜头对著秦阳:
“老大,你自己看明不明显?”
秦阳看著手机里面的自己,给人一种饿了很多年终於发现美味猎物的猎人一样:
“嘿,这样啊....看来我也是嚮往赛场很久了啊。”
武龙眼皮子抽搐,他一直以为秦阳是一个没有野心和欲望的人。
但直到今天,他才感受到了秦阳的野心与欲望多么强烈且恐怖。
他们都不是秦阳眼里的猎物,因为水准不够,真到水准够的时候,秦阳的欲望就会爆发了。
不过也跟秦阳的实力回来了有关,他自从知道自己登神恢復后,那种渴望一战的感觉不要太疯狂了。
但毕竟这么多年没有打正儿八经的比赛了,他不能只贏这一场,还要贏后面的,所以他把自己当成的权利交给了季博达。
季博达可是钻研赛事的高手,让他来安排自己出场的时机是最好的,这样也能避免自己被老外研究透彻。
看了两组对比,水堰书和东瀛歌手是第一组,第二组是莱昂和苏卡列夫。
第三组,终於到了郑知恩和格蕾丝。
今天郑知恩演唱了一首比较动感的歌,因为和歌神对决,她唱的是韩语歌,也是陈奇为她量身定做的。
单论感觉来说,这一场郑知恩比上一场更厉害,毕竟是母语加持。
可惜歌神始终是歌神,格蕾丝一上来就火力全开碾压了她,根本是没有办法对比的那种碾压。
情绪,节奏,唱功,格蕾丝甩了郑知恩十条街,並且她这一场的用力比上一场更猛。
似乎是对於一个小歌手挑战自己表示不满。
后台,陈奇看著格蕾丝的演出也嘆了口气。
站在他们的视角里,毕竟是郑知恩主动提出来的,人家觉得冒犯下手狠是正常的。
他其实不是很理解圣地老总是什么意思,如果郑知恩踏踏实实的比赛,这次能吸收不少人气的。
她本来就不擅长比赛类型,偏要去碰歌神,有点太理想化了。
比赛结束,格蕾丝票数1170万,郑知恩只有96万,真就秒成渣了。
下台后,郑知恩看著陈奇抱歉笑了笑:
“抱歉欧巴...我没唱好你的歌。”
陈奇伸手摸了摸她脑袋:
“人家是歌神,正常的,你唱的很棒。”
格蕾丝也下来了,路过的时候瞥了一眼郑知恩,用英语小声又正好让陈奇他们能够听到的声音嘟囔著:
“什么人也敢来找我?一点自我认知都没有,想红也不是这样的....”
陈奇瞬间皱眉,输了就输了,就输了,这还要嘲讽就有点过了。
郑知恩拉住了陈奇:
“欧巴,带吃的了吗?我饿了!”
陈奇安奈下去:
“有,去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