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共同语言(2/2)
“后来呢?”艾米从柳树那边探过头来,眼睛里满是好奇和笑意,“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父亲拎著我的后颈把我拖到瓦伦丁骑士面前,逼我给雷蒙德赔礼道歉。”阿尔伯特笑著摇头,“回到鹿堡后,我屁股上还挨了十几板子,睡觉都只能趴著。”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雷蒙德笑完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的某根弦鬆动了一下。
他和阿尔伯特虽然是小时候的玩伴,但中间隔了太多年的疏远和身份上的差距。
此刻两人並肩坐在柳树下,聊著那些泛黄的旧事,那种隔阂仿佛在一点一点变薄。
“对了,”阿尔伯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扭头看向雷蒙德,“你在灰堡待了这么多年,没想过出去走走?”
雷蒙德没有立刻回答。
他想了想,看著南面整片翻耕过的土地和田埂上的嫩芽,认真说道:“当然想过。
以前生病的时候,每天躺在床上,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出门透透气。
书上写的那些地方,帝都阿尔曼萨拉、南方的金色平原、东面的翡翠海……我都翻来覆去读过好多遍。
明明都是艾尔登索帝国的版图,却感觉北境之外,都是另一个世界的。”
“那你为什么没去。”
“这不是身体不允许嘛。”雷蒙德实话实说,“现在身体开始好一些了,能参加训练了,父亲又要负责边境巡逻,灰堡的事基本上交给我照看,我更不敢走远。”
阿尔伯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他作为鹿堡和整个北境的继承人,同样被现实捆绑了理想。
坐在一旁的艾米却接过话头,语气中带著兴趣:“你读过阿尔曼萨拉的游记?”
雷蒙德看向他,点了点头:“嗯。读过几本,都是我父亲和玛莎奶奶的,要么是他们的藏书,要么是去灰港城的时候,顺便帮我从旧书摊淘的。
有柯林斯修士写的《帝国风貌志》,还有布雷恩爵士的《南方行记》……
书中写阿尔曼萨拉的街道,说那里的大理石路面铺得整整齐齐,马车走在上面声音都不一样,圣光大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在日落的时候能映出一整面墙的虹彩……这些我都印象深刻。”
艾米眉头微微一挑。
她从雷蒙德眼睛里看到浓浓的嚮往,她显然没想到在这个北境穷乡僻壤的旧城堡里,能遇到一个认真读过那些书的人。
毕竟在这片土地上土生土养的人,更偏向朴实的一面。
她的表情中多了几分认真:“我也读过柯林斯修士的书。他那本《帝国风貌志》的第四卷写的北境,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雷蒙德几乎脱口而出,一提到这,整个人神采飞扬、兴致勃勃,“他把北境写得荒凉透了,说这里是『帝国的尽头,文明的前哨』,还说北境的人全是『守著冻土过日子的倔骨头』。
我当时读到这里还不太高兴。”
“我觉得他说得挺准的。”艾米嘴角微翘一下,“我就生在你们这些『倔骨头』中间,读了那些书后才发现,北境的人和中土、南方都很不一样。
北境以南,讲究的是精致、精巧、精打细算。北境嘛……”
她看了一眼阿尔伯特,又看了一眼雷蒙德,语气轻鬆接完自己这句话:“主打一个抗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