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故意毁坏財物罪!(2/2)
他活这么大,第一次见划他的车之后,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人!
直播间网友都忍不下去了。
【我尼玛……这老太婆怎么还开始倒打一耙了!】
【因为她不想赔钱,想把水搅浑,就能脱身了!】
【绝大多数人惹了麻烦,就会这样死搅蛮缠,以为死搅蛮缠就能不用解决问题了!】
【可惜,碰上了江律师这么个较真的人!】
【再这么下去,就把她送进监狱!】
【別说……你还真別说,江晨还真能干出这事儿!】
“江律师,你看这……”
有江晨在场,林波也没有那么生气了。
只不过,他肯定不会放过划车的熊孩子。
专业的事儿,就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江晨轻咳一声,目光转向大妈。
“阿姨,胡搅蛮缠没有用。”
“刚刚这孩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財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財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刚刚他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立案標准!”
听到江晨的话,大妈表情一怔,眼珠子骨碌一转。
“你骗谁呢!別以为读了两年书,就能编一些法律来骗我了!”
“都是说出来骗人的,糊弄我的!”
“再说了,我们家小霖还是个孩子,法律上判不了他!”
熊孩子的年龄甚至不满十二周岁,这也是大妈这么肆无忌惮的原因。
江晨淡淡一笑,抬眼看了熊孩子一眼。
的確。
法律规定红线,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完全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就算闹到法院,法院也绝对判不了他!
这也是绝对的无解。
十二周岁以下,无论损坏多少钱財物、行为多恶劣,一律不追究刑责,不能拘留、不能判刑,也不能留下案底。
只是……
孩子不用坐牢,不等同於这件事不用负责!
【哎呦臥槽,未成年就是免死金牌吗?】
【没办法,未满十二周岁,肯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的!】
【就这么放过他?犯罪的成本太少了吧!】
【肯定没那么简单,虽然孩子不用坐牢,但这事儿要负责,代价会转嫁给监护人!】
【是这样的,该赔钱赔钱,赔不起也得坐牢!】
“大妈,虽然他不用负责,但身为监护人,你和你的家里人却要负责。”
江晨缓缓开口,认真解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財產损害,全部赔偿由监护人承担。”
“车辆的维修费,要由你们家里人付,不仅如此,车主还可以额外索赔车辆贬值费、维修期间代步租车费、財產鑑定费等。”
“刚刚事情发生的全过程,我们都录製了下来,有视频证据,你全程放任、纵容孩子划车,监护严重失职!”
“这不存在减轻赔偿的空间!”
江晨的话十分唬人。
那大妈听得头皮发麻,可在她看来,这就是江晨在嚇唬自己。
“呸!”
大妈怒目圆睁,死死盯著江晨。
“別以为我不懂你就能糊弄我了,欺负我一个老年人!”
“我告诉你!小霖的亲哥刚刚考上铁饭碗,等人家考察完,就是正儿八经的警察编制!”
“想欺负我们家的人,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