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没有血缘关係?(2/2)
“这是盛注宝在婚礼上当眾做出的承诺,他自愿把自己的一切交给閆冬萍!全是他亲口说的。”
“既然这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那就不能事后反悔!”
“他所做的那些,也都是应该做的!”
“而我的当事人,却付出了那么多……”
此时,有些支持沈知意的网友,也纷纷跳了出来。
【她说的很有道理呀,盛注宝婚礼上说的確实挺真诚的!】
【真诚是真诚,但这不意味著他可以一辈子被压榨啊!】
【我尼玛,把婚礼上的话当规定了是吧?还有人说要把天上星星摘下来呢!】
【这个时候说的话是情话,不是法律条款!】
【能把婚礼现场说的话拎出来当证据,她脑子没病吧!】
【最过分的是,你拿他的钱养小三,这还叫他心甘情愿?】
江晨听完,表情没有丝毫波动。
他站起身,语气十分平淡。
“审判长,针对被告代理人的观点,我回应如下。”
“婚姻是法律行为,而婚礼上的誓言,属於情感表达,不是法律合同,因此,这些话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閆冬萍能因为这一句话,就对盛注宝进行无限制地压榨。
那谁能忍受得了呢?
更何况,閆冬萍本就是婚姻出轨的一方。
更没有这种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確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这是双向义务,不是单向索取。”
江晨继续说道,一条条法律,他背得格外嫻熟。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双向的,不是让一方把工资全部交给另一方!”
“被告代理人说这是我方当事人自愿。”
“他自愿把工资上交,不等於自愿让自己的妻子用这笔钱养婚外情对象,更不等於自愿被长期欺骗、长期在婚姻中处於被支配地位!”
江晨的话说得慷慨激昂。
同时,他也觉得时机成熟,目光转向审判长。
“审判长,我请求提交下一组证据。”
曹振邦点头:“允许提交!”
江晨从文件夹中抽出一份薄薄的报告,由法警呈递至审判席。
“这是盛注宝与他孩子的血型比对记录。”
“以及被告閆冬萍的血型检查分析。”
此话一出,许多人瞳孔骤凝,目光齐刷刷看来。
原本低著头的閆冬萍,也抬起头来。
表情带著一丝惶恐。
江晨语气平静,缓缓解释。
“盛注宝是o型血,閆冬萍也是o型血。”
“那我想请问被告方,你们两个o型血,如何生得出b型血的孩子?”
这下,无数人倒吸一口冷气。
刚刚江晨为什么提出,要將孩子抚养权交给对方。
而不是爭取孩子抚养权。
一切问题,好像都有了解释!
这个孩子……分明不是盛注宝的!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冷气。
“审判长,审判员。”
江晨平静地说出结果。
“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与原告盛注宝之间,没有血缘关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