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这不是被告代理人攻击她的理由!(2/2)
黄闻眉头微挑:“请说。”
江晨的目光没有移开。
“让我们跳出本案件,给你举个例子。”
“在强姦案中,如果被害女性穿著性感、深夜独自外出,您认为……是否能以此为理由,適当减轻被告方的刑罚?”
此话一出,法庭里瞬间轰动!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冷气。
黄闻的脸色猛地变了。
审判长周正平的眉头微微皱起,但没有打断。
直播间弹幕彻底炸了!
【臥槽?江晨这问题太狠了!】
【直接拿强姦案做类比,把对方律师架在火上烤!】
【黄闻要是说可以减轻,那他就是支持强姦犯合理化!】
【他要是说不可以,那他刚才的逻辑就站不住脚!】
【我尼玛!江晨这是杀人诛心啊!】
听到这个问题,黄闻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他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但又闭上了。
他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陷阱!
如果他回答可以减轻,那他就等於承认一件事情——
被害人的穿著和行为可以影响量刑!
这在舆论上会直接判他死刑!
如果他回答不可以。
那他刚才关於张小鹿“穿著不当”、“行为不当”的指控。
会全部失去依据!
他沉默了几秒钟。
法庭里十分安静,甚至能听见空调的嗡鸣声。
最后,他咬著牙开口。
“强姦案……和本案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类比!”
这个问题他回答不出来,那乾脆就別回答了。
江晨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性质不同?”
“被告代理人的意思是,打人的人,可以因为被害人的穿著以及行为而减轻责任。”
“但强姦的人,不能因为被害人的穿著而减轻责任?”
“同样是暴力侵害,同样是被害人穿著行为不当,为什么標准不一样?”
“请被告代理人正面回答!”
这下,黄闻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江律师,你这是偷换概念!”
“我没有偷换概念。”不等黄闻继续说,江晨便打断了他。
“我只是在用您的逻辑,推向它的自然结论!”
“您说,张小鹿穿短裙、晚上十点出现在酒吧附近,所以她对被打一事负有责任。”
“那按照同样的逻辑,一个女性穿短裙、深夜独自外出,如果她被强姦,是不是也负有责任?”
“您敢在法庭上说一声是吗?”
黄闻的嘴唇动了一下,没有发出声音。
江晨没有等他回答。
“您不敢。”
“因为您知道,这个逻辑一旦成立,就会伤害到千千万万的受害者!”
“穿什么、几点回家、在哪出现,这些都不是任何人被暴力对待的理由!”
“打人就是打人,犯罪就是犯罪。”
“被害人的穿著、时间、地点,不能成为加害者减轻罪责的藉口!”
他顿了顿,声音沉了下来。
目光转向审判长。
“我请求法庭,驳回被告方关於『被害人自身行为负有责任』的辩护意见!”
“张小鹿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她晚上出现在任何地方,都不应该成为她被围殴的理由。”
“更不应该成为被告方律师在法庭上攻击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