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最后一环(1/2)
亚丁城的夜晚並不和银溪镇一样,那里总是一片黑暗,只有天上的月光照在地上反射的一点光明,所以那里的夜晚很安静,大家都待在家里,除了睡觉没有多余的活动;而亚丁城靠海,大量的捕鱼船带来了廉价的鯨鱼油脂,让市政厅可以奢侈地使用鯨油路灯,给亚丁城的市民夜晚出行和放鬆游玩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此时大街上专供马车行驶的中道上,有个奇怪的少年,他骑在一只大山羊背上,慢悠悠的晃荡,不过少年的额头正在冒汗,不知道是天热还是什么原因。
亚伦肯定不是热的,他只是著急於这只山羊不听自己的指挥,让它走,它就停;让它停,它就走。他感觉自己骑著的不是一只山羊,而是一头驴。
亚伦想起老板法雷將山羊交给自己时说的话,骑上以后用脚后跟敲两下,这只山羊是有名字的,就叫雷莫,它会慢走,於是亚伦用脚后跟轻轻敲了敲雷莫的腹部。
只见山羊果然慢慢往前走去,亚伦感觉自己找到了使用手册,又往后拉了一下韁绳,山羊立刻停了下来,不愧是法雷想办法从矮人手里扣下来的坐骑,很好很听话。於是亚伦指挥雷莫往夜市走去,他还有去野外的鞋子没有买,明天就要出发了,今晚无论如何都要搞定。
北城区的夜市灯火通明,头顶的鯨油灯和摊位上的马灯在路边摊位上交相辉映,將整条街照得明亮又热闹。人流似乎比白天更拥挤,亚伦翻身从羊背上跳下,將韁绳牵在手里,雷莫温顺地跟在他身后,偶尔低头嗅一嗅路边摊位上摊主堆放的乾草,但却並不动口。
旁边的人看到一个牵著山羊的冒险者也不觉得奇怪,在亚丁城,只要不是牵著猛兽坐骑招摇过市,没人会管你。一个卖陶罐的大婶倒是多看了雷莫两眼,应该认出了这是法雷的山羊。
夜市卖的东西和早市不同。早市多是蔬菜、水果或者猎人从城外打到的猎物,是家庭主妇的首选;而夜市则更多面对手工匠人们,很多人都是白天在家製作,晚上拿到这里售卖,换点钱补贴家用。
亚伦边走边看,发现不少好东西。有个摊位专门卖金属製品,摆放整齐的匕首和箭头做工都很精良,摆摊的是个看起来比自己还小一点的少年,脸上还带著几分稚气,但打磨出来的刀具虽然样式简单,但也泛著冷光。
亚伦蹲下来拿起一柄匕首掂了掂,发现重心均衡,刃口开得利落,心里默默讚嘆了一句,但最终还是放了回去。他腰间那把鱼皮厨刀,从十二岁起就陪著他,对他而言,那不仅是工具,更是双手延伸的一部分,比任何匕首都顺手。
还有卖陶製品的,杯子、盘子、碗摆了一大摞,最上面是一块木板,写著“批发价更优”。边上的成衣摊上堆满了粗布束腰外衣、农民短上衣、衬裙、头巾和学徒粗工装,料子结实耐穿,顏色也普通,都是本色或者浅蓝、暗红这些染料容易获取的顏色,针对的消费对象也是附近的平民。
逛了差不多半条街,亚伦终於在不远处一盏路灯下找到了自己的目標。路灯的光晕从头顶洒下来,在石板地面上铺开一圈暖黄色的光,一个少女正坐在摊前的地上,面前铺著一张红色的亚麻布,上面整齐地摆放著牛皮靴、便鞋、皮腰带和几只大小不一的皮袋。皮製品在灯光下泛著一层温润的微光。
少女亚麻色的短髮用竹製发箍別在耳后,皮肤白皙,此时正低头整理著摊上的鞋子,没注意到有人正朝这边走来。她今晚穿著一身便装,米白色亚麻短袖上衣和束脚长裤。
亚伦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牵著雷莫走了过去。他在摊位前停下,蹲下来拿起一双牛皮靴翻看,靴底是厚实的牛皮底,针脚密实,鞋帮內侧还衬了一层软皮。他头也不抬地开口道:
“老板,这双怎么卖?適合在野外穿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