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是逻辑严谨 还是悉心粉饰?(1/2)
办公室里的空气凝滯了几秒钟。
林克的目光落在那份警方初步调查报告上,目光严峻。
“班尼,把你知道的所有信息都告诉我,按照时间线和逻辑线来。”
班尼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
他没有去重复的看著那些文本,显然已经把这些材料背的滚瓜烂熟,直接开始说道:
“纳撒尼尔·霍桑,四十五岁,白人男性。
直到被捕前,他仍然是费城综合医院心胸外科的註册执业医生。
任职十六年,手术记录乾净,没有医疗事故,没有被患者投诉的记录。
但就三个月前,他被正式逮捕。
罪名不是医疗过失,也不是经济犯罪和行贿受贿,而是是一级谋杀!
检方指控他与过去一年內发生在费城及周边地区的四起连环杀人案有关。”
他从档案袋里抽出四张现场照片,在桌上一字排开。
林克伸手去翻,目光从照片上一一扫过。
四具尸体,全部被白色棉布紧紧包裹,以工业用尼龙扎带封口。
“四名受害者,三女一男。
年龄从二十一到四十三岁不等。
死因均为全身大面积锐器伤合併失血性休克,主要伤口应该是刀伤。”
班尼声音平稳,但內心却並不平稳,这个实干的律师对这件案件也有些疑惑。
“继续。”
“所有受害者体內均检出高浓度麻醉药物残留。
主要成分是丙泊酚和琥珀醯胆碱的复合配方,这是一种快速起效的强力麻醉诱导剂组合,只能在正规医疗机构的手术室或icu中获取。
更具体来说就是,这种配方与费城综合医院心胸外科所使用的强效麻醉诱导剂成分是一致的。”
林克的眉头微微收紧。
他不是医生,但他知道一件事:
任何能被追查到特定来源的物证,都是检方手里最锋利的刀!
这是常识中的常识。
而美利坚虽然不及前世天朝,对相关药剂绝对严苛。
但如此独家的麻醉药品,每一支的去向都应该记录在案。
从药品流向倒推上去,凶手的限定范围就无限被缩小了。
就算不是医院內部人员,也一定有接近医院药品管理系统的渠道。
“检方的完整指控清单是什么?”
“四项一级谋杀,四项绑架致死,四项侮辱尸体。
由於拋尸地点跨越三个不同的郡,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已经根据《跨州反恐怖主义与暴力犯罪法案》正式介入。
他们表示將寻求最高重刑法…甚至於……”
“什么?”
“死刑!”
“证据结构呢?”
林克问道。
这不是一个笼统的问题,死刑是极其严苛的,需要完备的证据结构:
直接证据、间接证据、鑑定意见、证人证言……
班尼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张用红笔標註过的证据摘要,推到林克面前。
“三项重证支柱。
第一项,自然是麻醉药物。
四名受害者体內的麻醉剂配方与霍桑所在医院使用的標准配方一致。”
“霍桑有这个权限吗?”
“曾经有。
他是心胸外科副主任。
但在案发前,他已经被调离了手术岗位,转到了门诊。
门诊医生不接触麻醉药品,他调岗之后不再拥有获取麻醉诱导剂的权限。
但检方认为,他熟悉医院的药品管理系统,有可能通过某种方式绕过权限限制。”
林克目光一动,旋即在本上写下:
“权限≠实际获取能力。”
然后结尾重重打了个问號。
“第二项?”
“dna。
第四名受害者的身上里提取到了皮肤组织,dna比对指向霍桑。”
“皮肤组织?”
林克淡淡重复著,隨后快速说道:
“是皮屑和毛囊毛髮吗!”
“是的,先生。”
林克点头,隨后开始了思考:
皮肤组织是接触性证据中最容易转移的一类。
握手、诊疗、在走廊里擦肩而过时手臂碰到手臂,都可能留下可检测的皮肤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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