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拿起法律武器反击(2/2)
“我明白。但该打的官司必须打,这是態度问题。”林风语气坚定。
“不仅仅是为了这一首歌,更是要告诉其他想跟风的人,盗版这条路,走不通,代价会很高。”
郑律师对林风的法律意识非常讚赏:“有这种决心是好的。那我们分两步走,一边准备公证购买,固定证据;一边起草和发出律师函。双管齐下。
律师函我会以唐磊先生和你们风驰数码工作室的共同委託代理人身份发出。你这边需要儘快拿到唐磊先生的正式授权委託书。”
“没问题,我今天就去找他签。”
离开律所,林风心里有了底。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父亲的推荐很靠谱。
回去后,他立刻联繫了唐磊。通过传真的方式,唐磊很痛快地在授权委託书上签了字,並按了手印。
“需要我出面的时候,隨时说话。”
“放心,有需要一定请你出马。”林风收好文件,“第一步,先让法律和律师函说话。”
三天后,在郑律师的安排下,公证处的两名工作人员与林风、徐强一起,再次前往那家“创新数码店”。
在公证员的全程监督和录像下,购买了一台全新的、预装有《丁香花》的“声悦”mp3。
购买过程、付款、取得发票、实物封存,每一个环节都被严格记录。
第二天,一封措辞严谨、盖著国信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律师函,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分別寄往“声悦”品牌的註册地址,以及“创新数码店”的经营地址。
律师函中明確列出了侵权事实、法律依据,提出了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公开道歉等要求,並限定了七日的答覆期。
律师函寄出的第三天下午,林风正在办公室。
桌上的手机震了起来。是个陌生號码,蓉城本地。
林风接起:“你好,哪位?”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传来一个略显沙哑的中年男声,语气不善。
“是林风吧?我是『创新数码店』的老板,姓周。你们的律师函,我收到了。”
林风微微一笑:“周老板,收到了就好。我们提出的要求,希望你们能认真考虑。”
“考虑什么?”周老板的声音陡然提高,“我卖我的mp3,里面有什么歌,那是厂家的事!跟我有什么关係?再说了,学生自己下歌往机器里拷,我管得著吗?”
“周老板,”林风提醒对方,“发票是你们店开的,机器是从你们店买的,里面预装《丁香花》是事实。我们有公证处公证的购买记录,有音频鑑定报告证明那是盗版文件。这些证据链很完整。
你说是厂家的事,那请你提供厂家的正规授权文件。如果提供不了,那你们就是共同侵权。”
电话那头传来急促的呼吸声,接著是“啪”一声,像是拍桌子的声音。
“林风,我告诉你,別以为发个律师函就能嚇唬人!我在数码市场混了多年,什么阵仗没见过?你一个学生娃,搞点小生意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周老板,这和见过什么阵仗没关係。我建议你找个律师諮询一下,侵犯音乐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嘟……嘟……”
电话被掛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