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意想不到的权利(1/2)
会议结束后不到一星期,甚至在钱没有到位的时候,发改委联合能源及交通部等部委正式发布了: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试点建设与运营管理指导意见》。
这份红头文案不仅是对华星技术方案的最终盖棺认证,更是一份微妙的利益分配答案。
文件附录中明確了光储充一体化平台运营工作公司的初步股权结构与权责框架。堪称各方博弈后的精妙平衡。
国家电网,出资20%,单一最大股东,但却只有15%的投票权,主要负责全国主干网络及重点枢纽的配套电网规划、升级与併网安全监督,並牵头制定接入技术標准。
中石油、中石化各出资占比15%,合计30%,分別拥有11%和10%的投票权。
主要任务是以现有加油站网络、土地和设施为基础,优先改造和新建综合能源站,负责具体站点的日常运营与维护,並利用其成熟的全国物流和供应链体系保障运维效率。
华星能源出资占比仅6%。
但作为技术方案和核心设备供应商,享有20%的投票权与技术標准的一票否决权。
这意味著虽然华星出的钱不多,但在技术路线乃至未来的服务费定价模型上拥有极大的话语权。
这是对技术领先者的特殊尊重,也是一种制衡,防止电网或石油系利用渠道垄断抬高服务费。
同时沈飞还得到了一个特殊的权利,核心设备採购由他负责谈判。
当时他接到这个任务就震惊了?
这叫什么?自己和自己谈,还是自己和自己的员工谈?
这还玩什么,这还赚什么?
后来部委领导还是笑著给他解释道,这也是让他体验一下领导的待遇。
毕竟谈判嘛,也谈不出来什么东西,这种大基建项目,对於设备的利润率有严格的標准。
这一次也算是做出了特殊让步,考虑到华芯科技的技术先进性,以及一定的市场参与性,利润率定在了22.5%。
並且华星可以设立一定的技术服务费。
星河汽车拿走了7%,希望他们继续在纯电领域发挥突出贡献。
剩余37%的股份,由数家实力雄厚的地方能源投资集团、交通建设企业及指定的国有金融机构分別持股。
为了提高地方的积极性,文件特別指出,鼓励各省市成立相应的子公司。
地方国资可在分公司层面占据相对控股权或者主导运营地位,並承担该区域的具体建设指標和运营kpi。
这个分配方案,显然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华星內部也有些人觉得6%的出资比例太低,22.5%的利润率太低,配不上技术的价值,像这种领先项目,至少要占到40%,甚至光伏板不赚个三倍,都算赔钱!
但沈飞却看的很明白:“我们要的是標准和生態的引导权,不是资產的拥有权。
6%的出资足以让华星能源拥有一定的席位和声音,20的定价权才是核心。
至於设备……虽然利润有点低,但销售技术授权,长期的能源管理服务分成,才是重要的。
让电网和两桶油去担重资產和运营的担子,华星能源轻装上阵,做技术规则制定者和核心供应商,这是最优解。
华星能源最重要的目的还是卖电池……”
同时电网和两桶油也对华星的一票否决权略有微词,但华星方案的技术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摆在那里,再加上高层明確要儘快出成效的压力,最终只能接受这份特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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