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规矩是我定的(2/2)
顾渊喝了口咖啡,脑子里把几种可能性过了一遍。
布朗克斯那个未註册超人类,红后给的信息有限——三起暴力事件,十一人死亡,警方封锁但未能控制。这说明两件事:第一,这个超人类的能力等级不低,至少不是普通警力能对付的;第二,沃特没有介入,要么是不知道,要么是不想管。
不想管的可能性更大。
未註册超人类在沃特眼里就是野狗,咬了人也不关他们的事。除非闹得太大,上了全国新闻,逼得他们不得不出面做做样子。
布朗克斯死了十一个人,连地方新闻的头条都没上几天。对沃特来说,这种事每周都在发生。
顾渊把咖啡喝完,回到办公桌前坐下。
他打开电脑,开始翻布朗克斯区最近一周的本地新闻。报导不多,措辞含糊,大部分媒体把这几起事件归类为“疑似超能力相关的暴力犯罪”,没有给出嫌疑人的具体信息。
但有一条报导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家本地小报採访了第二起事件的目击者,一个住在案发地对面公寓楼里的老太太。她说她从窗户里看到了“一个人从墙里走出来”。
顾渊关掉网页,靠回椅背上。
三点钟的电话会议还有四十分钟。他得先把续约的事处理了,然后等林可盈把招標文件拿回来,再做下一步的判断。
急不得。
他等了十年都等过来了,不差这几个小时。
手机震了一下。是楼下前台发来的消息——披萨到了。
顾渊回了个“分了吧”,把手机扔到一边。
又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林可盈的消息进来了。
“社区委员会和保险公司的招標文件已经下载,发您邮箱了。警署那边布鲁斯在联繫,说晚点给回復。另外我看了一眼招標要求,有个细节您可能要注意。”
顾渊点开邮箱,一边下载附件一边回她:“什么细节?”
“招標文件里有一条附加条款——中標方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內完成现场部署,逾期自动废標。四十八小时,顾总,这个时间很紧。”
四十八小时。
顾渊盯著屏幕上那行字,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
这个时间限制说明一件事:发標方已经急了。社区委员会和保险公司都扛不住压力了,他们需要有人马上进场,哪怕只是做个样子给居民看。
急了就好。急了就不会太挑。
他回了林可盈一条:“四十八小时够了。你把方案模板调出来,等我开完电话会议,咱们碰一下。”
消息发出去之后,顾渊打开了招標文件的正文。
密密麻麻的条款、要求、免责声明。他一行一行地看,看得很仔细。看到第三页的时候,他的目光在一个段落上停住了。
“中標方需自行承担因超能力相关因素导致的人员伤亡风险,发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顾渊看著这行字,笑了一下。
翻译成人话就是,你的人要是被超人类打死了,跟我们没关係。
这就是为什么四百五十万的单子还没人接。
不是没人想赚这个钱,是没人想拿命去赚。
顾渊把文件翻到最后一页,看了一眼投標截止时间。
明天下午五点。
他拿起手机,给林可盈发了最后一条消息。
“林姐,方案今晚就得出。另外你帮我约一下布鲁斯,晚饭一起吃。布朗克斯那边的情况,我想当面听他说。”
消息发出去不到十秒,林可盈回了一个字。
“好。”
然后紧跟著又来了一条。
“顾总,吃完饭我能单独跟您聊两句吗?有些话我想当面说。”
顾渊看著这条消息,没有马上回復。
林可盈跟了他八年,从来不说这种话。她要是有什么意见,向来都是当场就讲,从不攒著。
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想了想,回了两个字。
“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