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二十年前的红光(1/2)
三月二十一日。
地下一层。
一百六十平方米。
四排铁皮柜。
一千九百二十个文件盒的容量。
实际在架——江默花了一整天做了一次全量盘点——一千七百零三个。
缺了两百一十七个。
缺失的原因不详。
有可能是借出未还。有可能是档案迁移时遗失。也有可能——被人拿走了。
江默在笔记本上记了一行。
“缺失率11.3%。《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清点核对,发现缺损应及时查明原因。”
没人查过。
至少二十年没人查过。
门口那把锁是坏的。温湿度超標二十二个百分点。四根灯管坏了三根。暖气管在漏水。
这不是一个档案库房。
这是一个被遗弃的仓库。刚好存了一千七百零三个文件盒。
派他来这里的人以为这是流放。
流放地的特徵——偏远、无权、无人问津。
三条全占了。
但流放地还有一个特徵。
没有人盯著。
——
江默从第一排第一组柜子开始翻。
顺序。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2003年往后。
每个文件盒打开之前。他会先检查封套完整性。有虫蛀的標註虫蛀位置。有霉斑的標註霉变等级。有水渍的標註水渍面积。
然后翻。
红光在每一页上不同程度地亮著。
有些页微红。参数不规范但不致命。
有些页中红。签字程序缺失或审批权限越级。
有些页没有红光。乾净。
乾净的页——大约占三成。
七成有问题。
二十年的基建项目。七成存在大大小小的违规。
这个比例不让江默意外。
他在住建厅干了六年。对系统的腐蚀程度有过估算。七成——在他的预判区间內。
——
三月二十三日。
翻到了第四排第三组。
標籤半脱落。用水彩笔歪歪扭扭写著——“1998年度省道及高速公路项目”。
1998年。
二十七年前。
文件盒比其他年份的薄。只有两个。
第一个盒子。
封套——“1998年江北省绕城高速一期工程招標书”。
打开。
红光——
江默的手停住了。
眼球內部剧烈地刺了一下。
不是微红。
不是中红。
不是钟伟民那份概算报告上的深红。
是白热的红。
那种视网膜上像被钢针穿透的灼痛。
他上一次见到这个级別的红光——是金岸新城档案里查到丁维昌的时候。
这次比那次还亮三分。
他眨了两下眼。泪腺分泌了一点液体。角膜表面被涂上一层薄薄的水膜。
视网膜上。法条不是一条条浮的。
是一片。
同时浮了七条。
《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条——投標人不得串通投標。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条——串通投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將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政府採购法》第二十五条——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標。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標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
七条。
他翻完二十七年的旧文件。问题集中在三处。
第一处。中標通知书上的中標金额——十二亿六千万。工程结算金额——十四亿一千万。差额一亿五千万。结算审计报告里列了追加工程款的明细。但明细中有三项“地质变更”。变更依据是一份地勘补充报告。报告的编號——江默在省地质勘察院的编號序列中没找到对应记录。
报告是假的。
地勘数据是编的。
一亿五千万的追加款——凭空多出来的。
第二处。中標企业的资质证书。二级公路总承包。证书编號——他在全国建筑企业资质查询平台上查了。1998年的歷史数据——平台保留了2001年以后的。1998年的——没有。纸质底档——应该存在住建部。
但招標书附件里那份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印刷字体的间距不均匀。左侧页边距二十三毫米。右侧十九毫米。
1998年的住建部发放的资质证书——页边距左右均为二十五毫米。
这份证书是偽造的。
字间距和页边距暴露了它。
第三处。
审批人签字。
江默盯著那个签名看了很久。
名字——周长安。
时任省建设厅副厅长。
签名的笔跡——横折鉤的起笔处有一个不自然的顿点。那不是书写习惯。那是笔尖在纸面上犹豫过。
犹豫——要么是不想签。
要么是不敢签。
要么——不是本人。
江默无法仅凭肉眼做笔跡鑑定。但笔跡的异样——他记在了本子上。
周长安。
这个名字他听过。
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退居二线。但没退休。七十一岁。
副省级。
江默把招標书合上。
放回文件盒。
没有画圈。
不是因为没有问题。
是因为问题太大了。大到红笔画圈已经不够用了。
他翻开笔记本。新的一页。
写了一行。
“1998年。绕城高速一期。中標金额12.6亿。结算14.1亿。差额1.5亿。地勘报告疑似偽造。中標企业资质疑似偽造。审批人笔跡异常。”
他放下笔。
拿起第二个文件盒。
1998年度的第二个项目。
翻开。
红光。
又来了。
——
从三月二十三日到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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