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白手套(2/2)
孙大强的烟从嘴上掉了。
“不可能少——我亲手数的——”
“第三捆重量114克。標准单张重量1.15克。114除以1.15等於99.13。不是一百张。”
孙大强的嘴合不拢。
这个人在行贿现场——给行贿款称重。
精確到克。
江默继续称。第四捆。第五捆。全部称完。五十捆。四十八捆是115克。两捆是114克。
他在白纸上写了匯总。
“实际总重量:5746克。標准五百万总重量:5750克。差额4克。约3.5张。实际金额约为4,999,650元。与行贿人声称的五百万存在350元差额。”
他把白纸搁在密码箱旁边。摘下白手套。从帆布袋里拿出酒精湿巾。嘶——把手指从头擦到尾。
然后他抬头。看著孙大强。
“以上物证清点过程由本人胸前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录像起始时间——今晚八点十五分你进门时。”
他用食指点了一下胸前那个绿灯。
一闪。一闪。
孙大强的目光终於落在那个绿灯上。
他终於知道那是什么了。
“执法记录仪型號dsj-a9。存储容量32gb。续航十二小时。支持1080p全高清录像及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实时加密。不可刪除。不可编辑。”
江默把酒精湿巾收进帆布袋。
“从你敲门到现在。十九分钟。你的全部言行。包括天知地知您知我知这句话。包括你打开密码箱的动作。包括你声称箱內金额为五百万的陈述。全部在录像文件里。”
孙大强的右腿在发抖。不是冷。三月的室內温度十九度。不该抖。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財物的,是行贿罪。数额在五百万以上的——”
江默停了一下。
“你差了三百五十块。实际金额四百九十九万六千六百五十元。不到五百万。”
他翻开桌上的一本法规汇编。翻到某一页。
“行贿罪数额特別巨大的起点——三百万。你超了一百九十九万六千六百五十元。量刑区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並处没收財產。”
孙大强的膝盖碰到了桌角。不是走过去碰的。是腿软了一下撞上去的。
“我——江厅长——我——”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江默从抽屉里拿出一张a4纸。纸上什么都没印。空白的。他把白纸推到孙大强面前。旁边放了一支签字笔。
“第一个选择。你现在坐下来。在这张纸上写一份行贿事实的完整陈述。包括资金来源、取款渠道、指使人、中间人。写完之后我连同物证一起移交省纪委。你的认罪態度会体现在笔录里。”
“第二个选择。你现在转身走出这扇门。录像文件和物证我在明天上午八点之前移交省纪委和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你回去之后有大约十二个小时的时间。这十二个小时里你能做什么——我不关心。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拘留条件已经满足。”
他把签字笔转了一下。笔尖朝向孙大强。
窗外的雨还在下。比刚才小了一些。从暴雨降到了中雨。
孙大强站在桌前。面对著一个密码箱、一台电子秤、一张称重记录、一支签字笔和一张空白的a4纸。
胸前那个绿灯还在闪。
一闪。一闪。
江默拿起保温杯。喝了一口水。放回杯垫。
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然后他转身。打开了办公电脑。
屏幕亮了。
他点开了一个页面。
页面的標题栏上写著九个字——
“省纪委监委案件线索移送平台。”
光標在“线索类別”的下拉菜单里闪著。
江默点了一下滑鼠。
下拉菜单展开。第四个选项。
“行贿犯罪(现场查获)。”
他选中了。
孙大强的烟掉在地上很久了。他没弯腰去捡。因为他弯不下去。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了。
三十平方米的办公室里。雨声。键盘声。绿灯闪烁。
江默开始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