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保密法的最后一块遮羞布(1/2)
二月二十三日。
郑毅一夜没睡。
不是失眠。
是在翻法条。
《保守国家秘密法》。
他翻了四遍。
从第一条翻到第五十三条。
他在找一条能用的。
能堵住江默那封信的。
他找到了。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刺探国家秘密。”
他把这条法规画了个圈。
红色的。
然后他给省委办公厅打了一个电话。
“问询组的工作材料涉及省委巡视工作机密。”
“江默在审查期间窥探了问询组的內部工作场所。”
“他的投诉函中涉及的信息属於保密范畴。”
“我要求纪检组对该函件进行保密审查。在审查结论出来之前——暂缓处理。”
电话那头的纪检组副组长沉默了三秒。
“郑组长,他投诉的是你们的违规问题。这个——”
“涉密事项优先。这是程序。”
纪检组副组长掛了电话。
他把江默的那封函件从收文柜里拿出来。
看了一遍。
二十三项。
每一项的事实描述里没有任何涉密內容。
没有巡视工作部署。
没有审查对象信息。
没有案件线索。
全是——灯泡功率、盒饭供应商、笔录纸页边距、进口硒鼓型號。
这些东西算国家秘密吗?
灯泡瓦数是机密?
盒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绝密?
但郑毅的理由在程序上——卡住了。
只要他提出“涉密审查申请”,纪检组就必须走流程。
走流程就需要时间。
时间——就是他最需要的东西。
只要江默的函件被压在保密审查流程里。
他就有时间做另一件事。
上午十点。
郑毅带著两个人出现在住建厅一楼大厅。
门卫老周看到他们的时候,下意识地站直了。
“省委第三巡视组郑毅。找江默厅长。”
老周拨了內线。
“江厅长,巡视组的郑组长来了。”
电话那头。
“让他上来。”
七楼。
三十平方米的办公室。
门开著。
郑毅走进来的时候。
空间带给他一种微妙的压迫感。
不是因为房间小。
是因为这个房间太乾净了。
一张办公桌。一把灰色旋转椅。一个铁皮文件柜。一个衣帽架。
桌面上——三份文件整齐地摞著。签字笔竖在笔筒里。保温杯在杯垫上。
没有一样多余的东西。
三十平方米的房间。
连灰尘都不敢多落一粒。
江默坐在椅子上。没站起来。
“郑组长。请坐。”
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给客人坐。
铁架摺叠椅。
摺叠椅的坐面高度——四十厘米。
江默的旋转椅坐面高度——四十五厘米。
郑毅坐下去之后,视线比江默低了五厘米。
他不確定这是巧合还是设计。
“江默。我来说一件事。”
“说。”
“你昨天寄出的那封投诉函。函件中涉及的內容——属於巡视工作保密范畴。”
江默没有立刻回答。
他从帆布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不是游標卡尺。
是一份文件的复印件。
他把复印件放在桌上。推向郑毅。
“这是我投诉函的副本。你看一下。第几项涉及了巡视工作部署、案件线索或被审查对象的信息?”
郑毅没接。
“內容是否涉密,由保密审查部门认定。不是你说了算。”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二条。”
江默的声音没有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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