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三路电话,三路执法(1/2)
光头走到江默面前,站定。
身高一米八五左右,比江默高出小半个头。
脖子上的纹身是一条蛇,从领口钻出来,蛇头歪到了耳根。
“你是省里来的?”
光头把没点的烟从嘴里取下来,夹在手指间。
“谁让你来查的?”
江默在记录表“其他情况说明”一栏写下了第一行字。
“10:59,施工现场外来人员约三十余人进入工地,均未佩戴安全帽,未登记来访信息,未经施工单位安全教育。”
他把笔收好,抬头。
光头的眼睛眯了一下。
“我问你话呢。”
“你叫什么名字?”江默问。
“问我名字?你什么意思?”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登记。我需要你的姓名以便后续报案使用。”
光头的烟掉了。
旁边几个人往前围了半步。
“报案?你报什么案?”
江默把帆布袋放在地上,腾出双手。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不是打电话。
是先拍照。
“咔嚓。”
正面一张,把光头和身后的三十多人全收了进去。
“咔嚓。”
侧面一张,拍的是他们停在门口的四辆麵包车,车牌清晰。
“咔嚓。”
第三张,拍的是光头腰间鼓出来的一个形状。
光头下意识伸手捂了一下腰。
晚了。
“你腰部別有疑似管制器具。”
江默的声音平平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光头的手还捂在腰上。
他往前迈了一步。
“你他妈——”
“施工现场属於《安全生產法》第二条规定的生產经营场所。”
江默的声音盖过了光头的脏话。
这是他第一次提高音量。
不是吼,是把音量从平时的六十分贝提到了七十分贝。
“你们未经允许进入生產经营场所,聚集超过三十人,涉嫌寻衅滋事。”
“我现在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和现场取证。”
他拨出了第一个电话。
110。
“你好,我是省住建厅审批处科员江默,工號xxxx。”
“我目前位於城东三环外滨江府邸工地现场。”
“有三十余名社会人员非法进入施工工地,涉嫌聚眾寻衅滋事,其中一人腰间疑似携带管制器具。”
“我已拍照取证,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
“请立即出警。”
光头愣了。
他身后的人也愣了。
吴德胜站在售楼处门口,脸抽了一下。
“他报警了?”
马强点头。
“报了。”
江默掛掉110的电话。
没有等待。
他拨出了第二个號码。
区安监局值班电话。
“你好,省住建厅审批处科员江默。”
“我目前在滨江府邸工地执行现场核查。”
“该工地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隱患:一,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二,外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即进入施工区域。”
“三,电梯井道预留孔洞未设防护。”
“四,现场灭火器配备不足。”
“依据《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五条,负有安全生產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经营单位作出停產停业整顿的决定。”
“请依法处置。”
掛掉。
第三个电话。
区环保局。
“你好,省住建厅审批处科员江默。”
“滨江府邸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未设置封闭围挡,施工道路未硬化,土方作业区未採取湿法作业。”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该工地同时缺少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违反《蓝龙省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请依法查处。”
三个电话,总计用时四分三十七秒。
江默收好手机。
光头的人这时候已经有点慌了。
有几个人开始往麵包车那边退。
光头回头骂了一句:“谁让你们走了?”
但他自己的底气也不足了。
“你——你报警就报警,你以为我怕?”
“我没说你怕。”
江默蹲下身,从帆布袋里掏出捲尺。
金属尺头“哗”地弹出来。
他走向工地围墙。
捲尺拉开,贴上墙面。
开始量。
围墙高度。
光头和三十多个人站在工地门口。
省住建厅的科员蹲在墙根量围墙。
这个画面有一种荒诞的和谐。
马强凑到吴德胜耳边。
“吴总,要不……先让人撤了?”
吴德胜不说话。
他在犹豫。
他犹豫的时间不够长。
七分钟后,第一辆警车到了。
城东分局的,两个民警。
他们下车的时候,看见了工地门口站著的三十多號人。
江默迎过去。
“警官你好。”
他把手机里的照片调出来,递给民警。
“这是现场照片。这位——”他指了一下光头——“腰间疑似携带管制器具,照片已拍摄。”
“另外,我的执法记录仪从上午十点零四分开始全程录像,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原始文件。”
民警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光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