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眼神杀人(上)(1/2)
江六丑诚意奉献《港综之翻手为云》,可乐小说独家首发!
西九龙总署,审讯室。
易华伟坐在审讯桌后,他对面坐著的是那个穿灰t恤的瘦竹竿。
阮文辉,二十七岁,越南人,七年前隨家人从难民营出来,在港岛生活至今,没有正式工作,靠打散工和帮人跑腿为生。
阮文辉的手被銬在审讯椅的扶手上,整个人缩成一团,脸色苍白得像纸。从被带回警署到现在,他已经吐了三次,胃里早就空了,却还在不停地乾呕。
易华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著他。
那种目光比任何言语都更有压迫感。阮文辉低著头,盯著自己颤抖的双手,嘴唇不停地哆嗦。
审讯室的门被推开,马龙端著两杯热咖啡走进来,把其中一杯放在易华伟面前,另一杯自己端著,靠在墙边慢慢喝。
“阮文辉,我知道你能听,也会说粤语。”
易华伟声音不大,却让阮文辉整个人抖了一下。
“抬起头来。”
阮文辉艰难地抬起头,对上易华伟的目光,又迅速移开。
“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吗?”
阮文辉没有说话,只是拼命摇头。
“抢劫、强、杀人。”易华伟一字一句道:“三项重罪,每一条都够你在赤柱蹲上十年。”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阮文辉终於开口,声音尖利得变了调:“是强哥!是他动的手!我只是……我只是在旁边看著……”
“在旁边看著?”
易华伟冷笑一声:“你在现场,你没有阻止,你没有报警,你事后还参与了分赃。你觉得法官会相信你只是『在旁边看著』?”
阮文辉嘴唇剧烈颤抖,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整个人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易华伟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不紧不慢地放下杯子,然后从旁边的文件袋里取出一个小型录音机,按下播放键。
阮文辉的声音从录音机里传出来,带著明显的颤抖:
“强哥,我好怕啊,这几天睡觉天天做噩梦,梦见他们两个来找我……我快疯了……”
阮文辉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睛瞪得几乎要凸出来,死死盯著那个小小的录音机,像看一个怪物。
易华伟关掉录音机,看著他:“这是今晚你们在房间里说的话。要不要我再放一遍?听听你自己说的『共犯』有多清楚?”
阮文辉的嘴唇剧烈颤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易华伟放下录音机,身体微微前倾:
“阮文辉,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出来,谁主使,谁动手,谁分赃,全部说清楚。法庭上,我会向法官建议,考虑你的坦白態度。”
阮文辉眼中闪过一丝挣扎。
“你也可以不说。”
易华伟靠回椅背,语气冷淡:“那我就把录音交给法官,让法官自己判断。到时候,你和强哥、阿光、阿勇一起判。你猜,法官会更相信谁?是主动坦白的人,还是死扛到底的人?”
阮文辉的呼吸急促起来,胸膛剧烈起伏。
马龙在旁边適时地加了一句:“阮文辉,易sir这是给你机会。你要是不珍惜,等强哥他们先开口,到时候你就是想坦白,也没人听了。”
这句话彻底击垮了阮文辉的心理防线。
他身体猛地向前一倾,双手抓住审讯椅的扶手,声音嘶哑:“我说!我都说!是强哥……是强哥带我们去的……”
易华伟朝马龙使了个眼色。马龙立刻走到墙边,打开了录音录像设备。
“说吧,从头说起。”
阮文辉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断断续续的讲述。
他是七年前隨父母从难民营出来的。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一家人挤在新光村那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出租屋里,靠他打散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紧巴巴,但好歹能活下去。
“强哥”叫周志强,也是越南人,比阮文辉早几年来港岛。他脑子活,胆子大,在越南人圈子里有些名气,专门帮人介绍散工,从中抽成。阮文辉认识他三年了,有时候找不到活干,就找他帮忙。
前天,也就是案发那天中午,周志强去狮子山那边“办点事”,叫上阮文辉帮忙拿东西。阮文辉不知道是什么事,但反正给钱,就跟著去了。
同行的还有另外两个越南仔,一个叫阿光,就是那个花衬衫;一个叫阿勇,是坐床沿那个。
“强哥说,是去狮子山那边收一笔帐,对方欠他钱。我们跟著去壮壮声势就行。”
阮文辉低著头,声音越来越小:“我们跟著强哥上了山,走到那条观景台旁边的山道的时候,看见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
他停顿了一下,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那男的长得高高大大,穿著……穿著很好看的衣服。女的也很漂亮,穿粉红色的运动衫。他们……他们正在路边休息,好像在拍照。”
易华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著。
“强哥看见他们,脚步就慢了下来。他盯著那两个人看了很久,尤其是那个男的。后来……后来他跟我说,那个男的眼神,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只蚂蚁。”
阮文辉的声音里带著一丝困惑,似乎他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那个眼神会让周志强如此愤怒。
“强哥说,那些有钱人就是这副嘴脸,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看不起我们这些越南仔。”
“就这?”
易华伟眉头微微一皱:“然后呢?”
“然后……”
阮文辉的呼吸又急促起来:“然后强哥就跟我们说,跟上去。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但就跟著。那两个人走得慢,我们跟了大概十分钟,走到一段比较偏僻的地方,强哥就冲了上去。”
“他先是一脚把那个男的踹倒,然后抡起垒球棍就打。那男的反应也快,爬起来想反抗,但强哥力气大,几下就把他打趴下了……”
阮文辉的身体又开始发抖:
“阿光和阿勇也衝上去帮忙。那个女的想跑,被阿光一把拽住头髮拖了回来。她尖叫,喊救命,但那个地方太偏了,根本没人……”
易华伟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敲。
“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们?”
“不是为了杀他们!”
阮文辉连忙辩解:“是……是强哥一时失手。他本来只是想教训教训那个男的,结果……结果那一下打在后颈上,那人……那人就不动了……”
“失手?”
易华伟冷笑一声:“我看过验尸报告,男死者身上光是钝器伤痕就有三十多处,头、颈、肩、背、手臂,几乎每寸皮肤都被打过。这叫失手?”
阮文辉的脸色更白了,嘴唇哆嗦著说不出话来。
“继续说。”
“……后来……后来那个女的还在挣扎。强哥说,反正已经这样了,不如……不如就……”
他没有说下去,但易华伟已经明白了。
“所以你们轮了她。”
阮文辉低下头,沉默了几秒,然后轻轻点了点头。
“谁先动的手?”
“……强哥。然后……然后阿光,阿勇……”
“你呢?”
阮文辉剧烈摇头:“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只是……只是在旁边看著……”
“在旁边看著,然后呢?”
“然后……然后强哥说,不能留活口。他……他拿垒球棍朝那个女的头上砸了几下……”
阮文辉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听不见。
易华伟忽然觉得有些荒唐,甚至想笑。
就因为一个眼神?
从警这两年,易华伟见过太多杀人犯。为钱,为仇,为女人,甚至为一碗云吞麵——但为了一个眼神?
如果不是他运气好,乔治·史密斯会是什么反应?整个西九龙警署从上到下都得脱一层皮。
因为案发地就在西九龙。
而案子的动机居然是一个眼神。
易华伟看著对面缩成一团的阮文辉,忽然觉得这个人很可怜,也很可悲。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开始在心里给那个叫周志强做侧写。
周志强,南越难民,来港岛七八年,脑子活,胆子大,在圈子里混出了点名堂。他帮人介绍散工,从中抽成,说明他有组织能力,也有一定的社会资源。但他没有正当职业,收入不稳定,社会地位低下,长期处於社会的边缘。
这种人最敏感的是什么?
是尊严。
或者更准確地说,是自尊心受损后的极度敏感。
他在港岛生活了七八年,每天看著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有钱人进进出出,住洋楼,开靚车,吃大餐。而他呢?挤在二十平米的出租屋里,靠抽散工的血汗钱过活。他能混出点名堂,说明他比一般的越南仔更有能力,也更有野心。但正因为如此,他更无法忍受这种巨大的落差。
他渴望被尊重,渴望被认可,渴望有一天也能像那些有钱人一样,昂首挺胸地走在街上。
但他得不到。
所以,当他看见那个穿得很好看的年轻男人,用一种“像看蚂蚁一样”的眼神看他时,他所有的愤怒、自卑、嫉妒、不甘,全部被点燃了。
那个眼神刺痛了他最脆弱的地方。
易华伟在脑海里勾勒出周志强的行为模式。
他有预谋。看见那对情侣后,他没有马上动手,而是先观察,然后决定跟上去。这说明他不是一时衝动,而是经过思考的。他知道那段山路偏僻,知道那里不容易被发现,知道动手后可以迅速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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