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失踪的超凡者(1/2)
克拉伦斯酒店。
位於达林顿河中游西岸,距离阿尔伯特赛马场仅一千多米。
两百多年前,这里还是一位伯爵的私人宅邸,后来隨著后代的没落,终於被一位富商买了下来,改造成酒店。
由於位置方便,周围风景宜人,加之自身底蕴,开业以来,消费一直居高不下。
这里住一晚,最便宜也要一千多朗克。
莫兰小姐就是在这个酒店订的房间。
但在去酒店之前,调查局楼下,还有一段小插曲。
“史密斯先生,能帮我开车吗?我现在的状態不適合开车……”
莫兰小姐的车子,阿斯顿公司去年最新出品,车身修长,腰线从车头贯穿至车尾,很有贵族气息。另外,这个车子的排量至少4.0升往上,v8发动机,怠速时几乎听不到声音。
比起罗秋的搭档老爷车,简直不像是一个时代的產物。
而在当下,史密斯就面临车子的选择。
老爷车是要开去的,里面放著好多工具,另外克拉伦斯酒店距离调查局也有一段距离,他们还要考虑回来的路程。
但答应莫兰小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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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史密斯,莫兰小姐刚失去她的男朋友,这个时候开车不太妥当。你也不想莫兰小姐在路上出事吧。”
罗秋在一旁拱火。
他旁观者清,看得出来莫兰小姐有些花心,史密斯形象不算差,加上探员生涯养成的气质,或许被对方盯上了。
但这又如何。
案子是史密斯主动介入的,麻烦当然由他来处理。另外,罗秋也想和这个案子保持一定距离,就让史密斯主导……
半个小时后,当罗秋终於在酒店附近停好车子,进入酒店大厅,便看到史密斯已经在辛勤工作了。
接待史密斯的侍者刚好服务过那位温斯洛先生,所以趁著对方取备用钥匙的空档,史密斯也开始询问一些情况。
“温斯洛先生是3月20日入住的对吧,当时他只带了一个行李箱,而且很轻?”
“是的,我记得很清楚。温斯洛先生在前台办理房卡后,我负责引领。当天刚好电梯在维修,而温斯洛先生的房间號是402。我还以为他会很生气,没想到,温斯洛先生一直很温和,连行李都要自己提。”
“后来,还是我主动爭取的提行李任务……哦,备用钥匙找到了。”
……
咔嚓~
开门声响起,隨著房门裂开一条缝隙,一股薰衣草香气先扑面而来。
这是克拉伦斯酒店专属定製的香水,平时放在客房桌子上,能让人神清气爽,也能遮盖一些客人吸菸,享用美食后留下的味道。
但问题是,这股子香气有些过於浓郁了,仿佛这些天客房一直空置,任由香气挥发一般。
而在几人进入其中后,果然,房间的情况简单得让人意外。
里面最重要的床品,包括被子,枕头,都是整整齐齐的,大概好久都没人用过。
地面很乾净,盥洗室也很乾净,唯一有些生活痕跡的地方,就是房间內那个靠窗的书桌。
温斯洛先生的行李箱就在这里,另外,桌子上还放著一瓶没喝完的1851年份波兹庄园葡萄酒,一只高脚杯,以及一本当下流行小说《月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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