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成浪荡子(2/2)
“人渣。”杜根不懈地啐了一口,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木匣子。
里面静静地躺著一支燧发手枪,枪声是胡桃木的,还上了油。
杜根在確认枪里没子弹,也没火药之后,调转枪身,眯著眼睛朝枪管里看去。
四条膛线整齐的环绕著枪管。
“这个臭虫看起来手艺到不错。”杜根对收到的东西很满意。
然后杜根將枪重新放回木匣子,將木匣子夹在腋下,离开了剧院。
走出大门时,就看到班克斯领著一个年轻姑娘正在往后巷走。
杜根重新回到大马路上,一辆马车早就在路边等著了。
杜根拉开车门,跳进车厢,喊道:“阿尔多,去郊外。”
“好的,少爷。”车夫答应了一声,驾著马车往郊外去了。
是的,就是大家想的那样,这位杜根少爷是个穿越者。
杜根*康恩贝,今年二十一岁。
三天前,他还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中国青年,再睁眼,灵魂便挤进了这具与他同名的英伦躯壳里。
原主是康恩贝伯爵家的次子,生得眉目俊朗,家世优渥,却也是整个伦敦上流社交圈里声名狼藉的浪荡子,赌场常客、赛马场输家,更有数不清的风流韵事闹得人尽皆知,贵族小姐与夫人之间的桃色传闻一桩接一桩,早已把里夫斯家族的脸面丟了大半。
就在几天前,这位傲慢的杜根少爷答应了一桩决斗的挑战,对方也是伦敦一位伯爵家的里弗斯伯爵家的三儿子,肯*里弗斯,对方同样是紈絝子弟,双方为了一个歌剧院的女歌手爭得脸红脖子粗,最后,肯向杜根扔出了白手套。
“杜根,我要和你决斗。”
“肯,你死定了。”杜根毫不犹豫地捡起了白手套。
不过,杜根也不是傻瓜,肯这个傢伙身高一米八五,体重將近220磅(约200斤),而自己身高才一米七五,体重只有190磅,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所以杜根提出用手枪对决的方式决斗,而不是肯提出的用剑决斗。
现在,杜根摸著手里的手枪,心中暗道:“还好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也不傻。”
杜根穿越过来的时候,距离决斗的日期还有三天,为了確保自己能贏,杜根花大价钱找到伦敦黑市有名的班克斯给自己决斗用的手枪刻上了膛线。
班克斯也不客气,狮子大开口,要了20英镑的天价。
不过,好在物有所值。
在郊区,杜根用手枪进行了试射,连续三次都精准命中目標。
“肯,你个死肥猪,你死定了。”
杜根轻描淡写地吹掉了枪口的硝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