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郭静明助力我成了文艺男神(1/2)
精神加到17之后,舞蹈课上的状况就一天比一天少了。
昨天旋转还歪,今天就能站稳了。前几天滑步还踉蹌,今天节奏就跟上了。
孙老师看他的眼神也变了。
之前的课上看他像看个该被打死的孽畜,过了几节课,她的眼神缓和了些,变成“还行,有点进步”。
到后来什么都不说了,只是偶尔对他点个头,算是认可。
舞蹈基础课上不再出洋相了,但吃饭的问题还在。
北舞附中的食堂每顿只给学生打一份荤菜。
三,四块排骨,或者几块鸡肉,精確得像用天平称过的。
练功的人要保持身材,这个规定有它的道理,但李思安受不了。
上辈子他是个无肉不欢的人,连早饭都不喜欢吃纯素的。现在每顿就给那几块肉,跟餵猫似的。吃了半个月,嘴里淡出鸟来。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必须得挣钱改善生活。
怎么挣?抄歌?抄了也找不到人买,没人会信任一个15岁的小屁孩。
抄电影,写剧本,都是一个道理。
想来想去,最靠谱的还是写东西。
上辈子看过的那些网文主角穿越之后不都这么干吗?
做文抄公是无数重生前辈已经趟出来的路,不用自己再开荒了。
不过呢,写网络小说,现在没有网络。写传统出版的长篇,周期又太长,而且他那点记忆撑不起一部长篇。
精神加到17之后,他的记忆力是好了不少,但还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看过的文章能记住大意和关键细节,逐字逐句复述还做不到。
那就只能先给杂誌投稿了。周期短,来钱快,一篇稿子几百块,够他吃好几个月红烧肉的。
上辈子李思安念高中的时候,每个月坐车回家,上车之前都会在车站的报刊亭买本《知音》,一路看回去。
《知音》上的文章他太熟了——苦命的女人,负心的男人,懂事的孩子,开头永远是“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中间永远是“泪水模糊了双眼”。
看得多了,他闭著眼睛都能猜到下一段写什么。
2007年天涯上火了“知音体”,他跟著围观了好几天。
后来顺手搜了一下《知音》的稿费,才知道这本杂誌从八十年代末起就以稿费高出名。
千字一百到三百,一篇稿子顶他好几个月生活费。当时他没往心里去,他又不是写稿的料。
现在不一样了,他脑子里装著几十年后的故事,不用这个优势赚钱,那真是暴殄天物。
周三晚自习,李思安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从抽屉里摸出稿纸和钢笔。
他选定了一个前世在天涯上看过的帖子。
女孩从小被抱错,在穷人家长大,后来亲生父母找上门来,发现是有钱人,但她已经跟养父母有了深厚的感情,最后选择了两边都认。
够狗血,有衝突有泪点,適合《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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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题他写的是——《花季少女啊,是什么让你面对两对父母的选择泪流满面》。
这题目写得他自己都想乐,但没办法,《知音》就好这一口。
晚自习两个小时,他写了一千五百字。周四晚自习接著写,把剩下的部分写完了。
最后一段他还特意写了点温情——养女最后还是认了亲生父母,但逢年过节都回养父母家,两边的老人都叫她“闺女”。
这是《知音》的路数,光有悲剧不行,得有那种“含著泪的微笑”。
周五中午,他把信封投进了学校门口的邮筒。
匯款单是两周后的周五下午到的。拆开,样刊,匯款单--三百二十块。
他一个月生活费两百,这一篇稿子顶一个半月。
从那天起,食堂对他来说是就成了备选。
他的午饭晚饭基本都在南门那条街上解决,红烧肉、糖醋排骨、宫保鸡丁轮著点。
食堂每顿只给一份荤菜的规定,跟他没关係了。
整个1993年,从5月到12月,李思安在《知音》上发表了七篇文章,差不多每个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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