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二章 交流(1/2)
【大明末代秦王·朱存极】
【经祀火创生之力的烧灼后,褪去『权將军』之身的朱存极。】
【將那降格的耻辱身份蜕下后,便是真正想要的模样吗?將那降格的耻辱身份熔炼成鎧,是要时刻提醒自己知耻而后勇么?】
和称谓一同改变的,还有朱存极的身体。
这经由祀火爆燃而转变出来的身体,已不再是原先那副非人模样。
现在的朱存极,已完完全全的回覆了人身模样。
算不上多么英武,可那一身养成的气质却做不了假。
纵然是末代的大明秦王,他也仍旧算是享受了荣华富贵与高贵地位的藩王。
回復了適中人形的朱存极,身披祀火炼成的甲冑。
仔细看去,那甲冑好像是明代鎧甲制式,但却於华贵之中附加有更多的威武与狰狞,因为这幅甲冑,已然与此前那副非人模样相互融合。
將『蜕下的身体』熔炼成甲冑,穿戴在身上,是要提醒自己不要忘掉这段耻辱的过去,也要如越王勾践臥薪尝胆那般隱忍到三千越甲可吞吴。
只是相比重返人身与一身甲冑,更让霍默察觉到威胁性的是朱存极手中的武器。
那是一桿龙戟,通体色泽红如硃砂,似金非金,如玉非玉,便好似融合了金属韧性与刚玉硬度似的更佳材质所成之武器。
若血般的气息氤氳盘旋於龙戟各处,哪怕只是隔著极远,也仍能感受到那龙戟当中所存续著的,是堪称巨量的『杀气杀意煞气死气』等等不祥意味。
【祀火炼器·诛洊殛。】
【將心中的『朱元璋』炼製而成的『诛元璋』,与理想中的自己『大明秦王·朱存极』炼製成戟,二者相合所成的武器。】
【一恨国破山河摧,剃髮易服目不识丁;二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诸般仇深血海稠;第三恨己,身弱无能...四恨祀火非真,五恨东林六恨阉宦...七恨...八恨...九恨不能杀尽天下奸贼逆贼狗贼国贼...
恨!恨!恨!恨!恨!恨!恨!恨!恨!】
【巨量的情感以恨意为基,又结合心中的太祖皇帝与理想中的自己熔炼而成的武器,是要一遍又一遍的杀死何物才可排解这无处抒发的恨?是要一遍又一遍的杀掉何物,才能宣泄这復仇的火?】
虽然讯息没有给出太多的武器解释,但霍默知道其中意味。
诛字不言而喻,洊的意思是一次又一次。殛的意思是杀死。
因为恨清廷攻破大明,造成扬州嘉定江阴等血海深仇的国讎家恨,因为恨东林党和阉党为祸,让本就岌岌可危的明朝又风雨飘摇,因为恨自己弱小无力,被变成『权將军』这样名为將军,实为看门狗似的贬低降格之身份...因为恨...
因为恨,因为诸多的恨意,让恨意作为自身那偽物的祀火燃料,又加之燃烧自己,將理想中的自己结合诛元璋化为『诛洊殛』这杆戟,目的就是要一遍又一遍的杀死国讎家恨的罪魁祸首才能宣泄恨意。
东林党,东西厂的阉党,卖国求荣的国贼,侵入山河的异族,叛变的降將...只有把这些东西全都杀死,才能让復仇的火烧遍整座山河。
而拦在他一遍又一遍杀死这些东西復仇之前的『存在』们,也要被他一遍又一遍的杀死才能解掉微不足道的一星半点的恨。
当这復仇的火烧遍河山,自废墟上建立而起的便绝对不会是异族统治者欺辱本族的王朝。
若殉俑挡在他身前,那就要把殉俑也一遍又一遍的杀死。
若殉俑將他杀死,那就拜託殉俑代替他,去根除本族百姓惨遭欺压的未来。
看起来无论如何都不会亏啊...
【“我感受到了...这就是你现在的决意么?朱存极。”】
背倌感知著巨量的情感,亦从此巨量情感当中读取到了朱存极的决心。
霍默並不清楚朱存极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毕竟这位『末代秦王』的史料记载真的很少,有的史料中说朱存极不恤下属,不察民情,守將死的死,叛的叛,或许还有自己的无能?总之诸多因素加在一起,因此导致李自成攻破西京,让朱存极失了藩王身份。
但是这些史料也不確定是否正確,毕竟史料记载少就不说了,甚至还可以用“十分混乱”来形容,因为朱存极之前还有一位朱存机,这两个人会被混为一谈,又有说法是抄写错误,这就导致了二者之间的史料记载可能会被混淆,还有清廷抹黑前朝的各种举措,文字狱的迫害,
这些史料只会更加扑朔迷离。
因此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史实十分难以捉摸。
但不管现实史料如何,至少在这『劫日』当中,朱存极是大明末代秦王。
经由祀火失控熏烧己身,所赋予而来的创生之火,貌似让这位大明藩王拾起来了血勇。
是“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血勇。
朱存极眼望手中重炼而成的龙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杆龙戟的也是朱存极,因为这杆龙戟的主体,是朱存极以『理想中的自己』熔炼而成的祀火炼器。
而霍默也自然知晓,这杆龙戟进一步加深了某种『特攻』的倾向。
殉俑能够死而復生,而诛洊殛是要『一遍又一遍的诛杀』某物,因此自己又被天克。
但是换个思路来看,诛洊殛这柄武器,又能將其他的难杀之物一遍又一遍的杀死。
凝望一番龙戟后,朱存极转眼又看向霍默。
他悠然开口。
“殉俑啊,感谢你能够让这火焰变得更汹涌,那么接下来,便要延续你我之间『你死我活』的磨礪了,若你死,我会带著这火,去將整个明朝都夺回来;
若我死,便希望你能带著『我』,去將欺压我族百姓的杂种全部杀死。
你看如何?”
霍默无言,只闷声点头。
但是想了想,他从巴蛇袋中取出了呼声陶塤。
吹出了几个曲调。
“不是『百姓』,而是『人民』。”
发自內心的,霍默想要纠正朱存极话语中的用词。
並非出生於封建社会的霍默自然知晓『百姓』与『人民』两个词汇的差距所在。
若是由现代人说『小老百姓』的话,那是一种口语化的自称。
然而在封建社会中,黎民百姓的『百姓』概念中,只是將『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此百家姓变成了序號似的【甲乙丙丁】而已,能用序號代表的並非是人,反而是『物品』而已。
可在霍默所身处的时代里,人民群眾的『人民』所標准的,是让『人』真正的具备『人』样,不再如封建社会那样只是『物品』又或者『农奴』这样的情况。
因此在霍默眼中,人民群眾与黎民百姓,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只是他没有足够时间,也没有才情,在这个世界里將『百姓』变成『人民』。
实际上,他也根本不清楚,这个世界里究竟还有多少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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