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未亡人(1/2)
“小伙子,缝密一点,不然会裂的。”
林登跪在地上,指尖捻著针线,仔细地將装有尸体的麻袋口缝起。
脑海中,熟练度也在不停地叠加。
虽然霍恩比给了林登一个任务,但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要去新城区哪里,所以林登就和老约翰一起接了个活计。
赚钱的同时,也能多刷些熟练度。
去一条巷子里,拉走一个酒鬼的尸体。
麻袋缝好,两人合力將其抬上了马车。
“呼!总算完事了!”
老约翰坐上马车的驾驶座,他一手牵起韁绳,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了那个磨得发亮的锡制酒壶,迫不及待地灌了一口。
“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
林登坐上马车,瞅了老约翰一眼,开口说道。
“没事,我驾车的技术可好了!那些马夫的技术可都没有我的技术好!驾!”
老约翰甩动韁绳,老马不情愿地迈开步子,拽著沉重的马车缓缓驶离了巷子。
路上,老约翰问道:
“所以,老板真答应给你一金镑的奖金?”
“嗯。”
林登盯著对面的麻袋,应了一声。
“到底是读过书的啊,运气真好。”
老约翰又抿了一口酒,语气里满是羡慕和嫉妒。
一次任务一金镑,对他们这种底层的收尸人来说,绝对是一项美差。
可林登倒不这么觉得,毕竟收一次尸给一金镑,这怎么想都觉得荒唐。
只是他想不明白其中的问题所在,他总觉得这个任务没有那么简单。
“不过小伙子,听我一句话,新城区的那帮老爷不是好惹的,万事要注意点,不小心就会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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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撇撇嘴,提醒了林登两句。
两人驾著马车,在瀰漫著煤烟和油脂味的街道上缓缓前行。
他们在把尸体送到附近教区停尸房后,便又往公司里赶。
回到了公司,还没有把马车停稳,霍恩比的秘书便走了出来。
她走到车厢旁,將一张纸条递给了坐在里面的林登。
“林登·科波菲尔,这是你去的地址,至於马车,老板已经准备好了,明早九点,不要迟到了。”
林登接过纸条,点了点头。
说完,秘书甩了下头髮,优雅地走回公司。
“真冷。”老约翰指了指秘书的背影,“真不知道老板从哪里招的,一天都说不了几句话。”
林登没有理会老约翰的吐槽,他低头看了眼手中的纸条。
上面的字跡十分娟秀。
“新城区,玫瑰街17號,温德尔·菲尼克斯。”
菲尼克斯……这个名字林登是有所耳闻。
是一个颇有声望的家族,涉足航运和纺织业。
看来应该是这个家族中的某个成员离世了。
……
第二天上午,九点整。
林登拎著包站在街口等候著马车。
因为他要帮一个有名的家族收尸,所以林登还穿上了自己大学时买的一双皮鞋。
九点过了几分钟后,一辆漆黑鋥亮的四轮马车驶了过来。
马车车夫穿著笔挺的制服,戴著白手套,面无表情。
“林登·科波菲尔先生?”车夫问道。
“没错。”
“请上车吧。”
林登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夫也不废话,甩动韁绳,朝著新城区疾驰而去。
马车驶过泰晤河的大桥,將旧城区的喧囂甩在车后。
石板路逐渐变得宽阔,空气中刺鼻的煤烟味不像旧城区那般浓烈。
反而混合了一种淡淡的清香。
行人的衣著也变得光鲜整洁,没有旧城市民那般灰暗,就连步伐也是那么从容。
林登靠在柔软的车厢座椅上,望向车外的景色,指尖扣著布包。
又行驶了十几分钟,马车最终停在了一座宅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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