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重点作者(2/2)
“你就別管了”王秀兰打断他,看著林书白,眼神里带著一点好奇,“已经交上去了是吗?到时候给妈妈看看。”
“好。”
林建国这时在旁边突然插嘴:“你一个教小学的,人家高中作文能看懂吗?”
王秀兰听完立刻就炸了:“小学语文就不是语文了?基础不都是小学打下来的?你连个请假条都写不利索,还好意思说我。”
林建国缩了缩脖子,不吱声了。
林书白看著父母拌嘴,忍不住笑了一下,低头继续吃饭。
吃完饭,林书白帮王秀兰收拾了碗筷,回到自己房间。他坐到书桌前,把那片落叶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檯灯下仔细看。叶子已经有点蔫了,但上面的纹路还是很清晰,蛛丝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他把叶子夹进一本不用的课本里,然后拿出一个新的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
《夏洛的网》——长篇童话,约五万字。主角: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
他写下这些的时候,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只灰色蜘蛛在蛛网上织出字的样子——“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一个蜘蛛用网织出文字,拯救了一头猪的生命,最后自己死在空荡荡的集市上。
这个故事的力量不在於情节有多复杂,而在於內核精神,友谊、生命、死亡、牺牲与承诺,一只蜘蛛对一头猪的承诺,从春天到秋天,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林书白合上笔记本,看著天花板。窗外工地上的打桩声已经停了,地基已经快打完了,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声隱隱约约传过来。
他关掉檯灯,躺到床上,远处不知道哪家的狗叫了几声,然后又安静了,闭上眼睛,脑子里最后又闪过的是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句话——“你永远是我的朋友,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然后他就睡著了。
周五早上九点,魔都市绍兴路74號,《故事会》杂誌社。
这栋老建筑是典型的石库门风格,红砖墙,木楼梯,走上去会吱呀作响。
吕佳拿著一杯咖啡走进办公室,把包往椅子上一放,习惯性地扫了一眼桌上的信堆。这些是昨天下班前新送来的一批稿件已经分拣好了,整整齐齐码在桌子右边,大概四五十封。
她四十出头,留著一头干练的短髮,鬢角已经能看见几根白头髮了。
喝了一口咖啡,吕佳坐下来开始拆信。做了八年编辑,她已经练出了一套高效的流程。一天下来,能从几十篇里挑出一两篇能用的,就算运气不错了。
拆到第七封信的时候,这是一个大信封,信封上的字跡很端正,寄件人地址写的是魔都本市的某个小区,名字叫“林书白”。信封右下角工工整整地写著“红版编辑收”五个字。
用裁纸刀划开封口。
里面装著三份稿子,用回形针別著,每一份都用方格稿纸写得整整齐齐。她看了一眼第一页——《最珍贵的礼物》。
她把三份稿子按顺序排好,开始看第一篇。
吕佳看稿子的习惯是先读一段。如果开头不行,直接放退稿堆,不浪费时间。但这篇的开头,她读完第一段就没有放下。
“翠芳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条又黑又长的辫子。这条辫子她从十八岁留到现在,从来没捨得剪。”
她继续往下读。翠芳和建国,一对住在弄堂亭子间里的年轻夫妻,穷得叮噹响。快过年了,两个人都想给对方买一份像样的礼物。翠芳卖掉了留了多年的长辫子,给建国那块老怀表买了一条白金表链。建国卖掉了父亲留给他的怀表,给翠芳的辫子买了一套玳瑁发梳。
吕佳读到两个人回到家,发现礼物都用不上的那段,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又感觉鼻子好像有点酸。
“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她放下稿子,愣了几秒,然后在稿纸右上角用铅笔画了一个圈——这是她的標记,表示“待定,再看一遍”。
没有急著看第二篇,而是拿起咖啡又喝了一口。对面的同事正在接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在说什么。
第二篇,《午餐》。
开头是一段自述:“我第一次见到张女士,是在魔都法租界一家小西餐馆里。那时候我刚在杂誌上发表了几篇短文,算是个文学新秀,她通过编辑找到我,说想请我吃顿饭,聊聊文学。”
吕佳看著看著,表情从专注变成了忍俊不禁。那个张女士反覆说“我只吃一道菜”“我不吃午饭”“我只是稍微尝一点”,结果一道接一道地点——清蒸鱸鱼、蟹黄、冬笋、冰淇淋、咖啡。年轻作家看著菜单上的价格,心在滴血,面上还得保持微笑。
最后一段她读了两遍。
“很多年后,我收到一封信,信上说张女士『死於心力衰竭』。我看著那封信,忍不住想——她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才把心撑破?”
吕佳这次没忍住,笑出了声。
对面工位的同事掛了电话,抬头看她:“笑什么呢?”
“看到一个好稿子。”吕佳说。
“难得啊,你这周都退了多少了?”
“没数,少说也有百来篇了。”
同事摇摇头,没在说话。
吕佳把第二篇也画了圈,然后拿起第三篇——《春华麵馆》。
这篇的开头不一样,没有什么情节推进,就是一个小麵馆的场景。
“春华麵馆开在老城厢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玻璃门推开的时候会吱呀响,墙上的年画顏色都淡了,吊扇转起来有声音。柜檯旁边贴了张红纸,上面写著『本店开业十七年』。”
吕佳读完最后一段,她放下稿子,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拿起红笔,在三篇稿子的右上角都写了一个字:“用。”
写完她又想了想,把第三篇拿起来重新读了一遍,在“用”字后面加了一个感嘆號。
“这三篇,你从哪儿翻出来的?”对面的同事看她表情不对,探过头来。
“新稿,刚拆的,你看看,”吕佳把三篇稿子递了过去。
同事接过去翻了翻,看了大概十分钟,抬起头来的时候表情有点复杂:“这谁写的?新人?”
“看地址和名字,应该是个新人。林书白,没听说过。”
“这三篇风格不太一样啊。第一篇是温情,第二篇是讽刺,第三篇是……怎么说呢,看完心里暖洋洋的。”同事翻到第三篇的结尾又看了一遍,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理?”
三篇都要。”吕佳说,“红版每期用两到三篇新人稿,这三篇质量都够。第一篇可以放在『情感故事』,第二篇放『都市故事』,第三篇……”她想了想继续说到,“第三篇放卷首。”
同事有点意外,“卷首?卷首一般不都是名家约稿吗?”
吕佳把《春华麵馆》拿起来,“但这篇值得。你看这个结尾——『外面的雪还在下,春华麵馆的灯还亮著』多好的画面。放在卷首,读者翻开杂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篇,多好。”
同事想了想,点点头:“行,你跟主编商量吧。不过这个作者你联繫了吗?留电话了没?”
吕佳翻了一下信封背面,寄件人信息栏里果然写著一串数字:“留了,手机號。”
她拿出手机,存下了这个號码,想了想,没有马上拨过去。
“先发个简讯吧。”吕佳想到。
她编辑了一条简讯:“林老师您好,我是《故事会》红版编辑吕佳。您的来稿已收到,三篇均擬採用。方便时请回电沟通稿费等事宜。吕佳。”之后吕佳把三篇稿子收进“採用”文件夹,在备忘录上记下了林书白的名字和电话,备註栏写了四个字:“重点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