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谁想离(1/2)
而这时距新中国第一部离婚法颁布还不到一年时间,易大妈可是第一个提出离婚妇女,这个街道就非常重视了,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这一条,其实在研究时,很多干部是反对的,会上討论得非常激烈,说的是马上就要进城了,就怕一些干部因为这条,和农村妻子离婚,影响不好。
而主持修法的大姐是这么说的:“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滯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藉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大姐认为,现在各地各级政府法院积压的婚姻案件及发生自杀惨剧的,多因一方坚持离婚又不能离婚造成的。这证明有些解放区现行的婚姻条例,没有规定一方坚持要求离婚者可以离婚这一条,已不能適应妇女群眾的需要。
大姐说:“总之,我坚持不附加条件,一方坚持要离即离。至於必须经过一些必要的步骤,可在说明书上加以解释。”
大姐强调指出,中央妇委考虑婚姻条例的每条內容,必须从最大多数妇女的利益出发,不能从一部分妇女的利益出发,更不能为了限制少数男干部喜新厌旧,而放弃原则,对多数妇女不利。
这些王主任虽说那时並不在现场,但是解放前可没有什么阶级观念,有问题她们是真的直接找到窑洞去问大姐的。王主任虽说不想管街道那些鸡毛蒜皮的工作,但是她对於街道第一个妇女坚决要求离婚的案子还是很看重的,忙把她和娄太太带到办公室。
当然,进办公室之前,王主任正好看到隔壁的小何,忙把小何也带了进去。
小何看到娄太太怔了一下,又看向了易大妈。
“黄秀秀同志,离婚这件事,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王主任听了易大妈的陈述,好半天才开口。
“您可以问娄太太……”易大妈忙说道。
“易……黄婶,王主任问的是您,记得上回您问我,要不是参加工作时,我怎么跟您说的?把手放在胸口,问自己,这是不是您想要的答案?这个结果,我们都不能替您回答。”小何立刻上前,半蹲下,十分认真的与红著眼眶的易大妈说道。
谭美华看到小何挡在自己身前,就知道自己刚刚坏事了,还好,自己进来一句话都没说过。
现在听了小何的话,她虽说没退后,但也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易大妈垂著头,只是饮泣著。
“谭美华同志,你看……”王主任看向了娄太太。
“黄秀秀同志之前找过我,我代表著厂工会带著她去了协和医院重新做了一次体检,以向他丈夫证明,她是健康的,不育的责任不在她,这个不能成为她在家庭中被压迫的理由。现在她来找组织,说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我觉得这事,我这一级的工会是解决不了的,所以带她来了街道。看看如何处理才好。”谭美华字斟句酌,总算娄董在家也算没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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