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骨头(2/2)
“他收了恆远地產的钱。从2005年就开始收了。”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施工队还在往外搬泥土,一袋一袋的,堆在墙角,像一座小山。
下午,赵建国走过来。“法医说,至少还要挖三天。泥土太黏了,骨头很容易碎。要慢慢来。”
秦墨点了点头。“林致远的申请批下来了吗?”
“明天。明天他能来。”
秦墨走出恆远广场,站在商场门口。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商场还在营业,人不多,有几个店铺在打折,喇叭里喊著“跳楼价,最后三天”。他不知道那些人知不知道,地底下在挖什么。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不想知道。
他上了车,开回了档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进来,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
“挖到了?”
“挖到了。骨头。”
老周的手停了一下。“几个?”
“至少一个。也许更多。”
老周沉默了很久。“方诚当年也挖过。”
秦墨看著他。“他挖过?”
“他来过这里。借了工具,自己去地下三层挖的。挖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他上来的时候,脸色是白的。”
“他挖到了什么?”
“没跟我说。但他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周哥,我不是一个人』。”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不是一个人?”
“对。『我不是一个人』。我问什么意思。他没说。”
秦墨站在那里,看著老周。方诚不是一个人。他有帮手。张明远。刘志强?不,刘志强是他查的人。也许是另一个人。一个他一直找,但没有找到的人。
他上了楼,坐在办公室里。他打开笔记本,翻到恆远广场那一页。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方诚挖过。挖了一个晚上。上来的时候脸色是白的。他说『我不是一个人』。”
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照著围墙和巷子。
他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方诚自己挖过恆远广场的地下室。挖了一个晚上。他说『我不是一个人』。”
沈牧之回覆:“他有帮手。”
“对。一个他不知道名字,或者知道名字但没说出来的人。”
“你觉得是谁?”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后他打了几个字:“也许是张明远。也许是刘志强。也许是——陈默。”
“陈默?他坐在轮椅上,怎么挖?”
“他还有妹妹。陆瑶。方诚说过,孪生兄妹。陆瑶帮过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你怀疑陆瑶?”
“方诚说『我不是一个人』。他需要有人帮他挖。需要有人帮他搬证据。需要有人在他死了之后,继续替他看著。”
“陆瑶在哪里?”
“不知道。陈默说她在南方打工。也许——她就在本市。”
秦墨放下手机,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著爪子。他看著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他想起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方诚的起点,比他想像的远得多。他不是一个在还债。他是一群人在还债。
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机,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帮我查一个人。陆瑶。陈默的妹妹。2009年之后的所有记录。”
沈牧之回覆:“好。”
秦墨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窗外,路灯的光照在围墙上,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了方诚的脸——瘦,戴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他站在地下三层的墙前面,手里拿著铁锹,一下一下地挖。泥土很黏,很重,每一下都要用力。他挖了一个晚上,挖到了铁桶,挖到了骨头。他拍了照片,把证据装进铁盒子里。然后他盖上盖子,走出地下三层,站在商场门口,看著天亮了。
“我不是一个人。”他说。他还有帮手。他还有陆瑶。他还有张明远。他还有方志远。他还有所有被他找到、被他帮助、被他保护的人。他们都在还债。
秦墨睁开眼睛。窗外,天快亮了。东边的天空有一道细细的白线,像有人在灰色的画布上划了一刀。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那条白线。然后他转过身,回到桌前,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行字:“方诚不是一个人。我也不是。”
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楼,走出档案室。院子里的槐树在夜风中轻轻摇晃。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家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太阳从楼后面升起来,金黄色的光照在街道上。黑猫在门口等著他。他打开门,猫蹭了蹭他的腿。他弯腰摸了摸它的头。
“证据,”他说,“方诚不是一个人。”
黑猫叫了一声,跳上沙发。
秦墨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他看著那行字——“方诚不是一个人。我也不是。”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合上笔记本,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黑猫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窗外的城市渐渐甦醒了。车声、人声、广播声,从远处传过来,混成一片嗡嗡的声响。秦墨的呼吸渐渐变得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