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旧事(1/2)
法医鑑定中心的白色建筑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冷清。秦墨把车停在门口,坐在驾驶座上抽了一根烟。他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上的牛皮纸信封——里面装著盛世国际帐本的复印件,林致远那一页折了一个角。
他需要林致远亲口说出来。
不只是为了证据。他想知道——三年前,林致远在孙德胜的尸体上,到底还看到了什么。
秦墨推开车门,走进大楼。前台的值班护士看到他,眼神闪了一下。
“林教授在吗?”
“在。但是秦队,林教授今天——”
“我知道。”秦墨没有停下脚步,直接走向楼梯。
林致远的办公室在二楼尽头。秦墨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疲惫的“进来”。
林致远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的电脑是开著的,但屏幕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蓝天白云的壁纸。他抬起头,看到秦墨,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复杂。不是恐惧,不是惊讶,是一种“终於来了”的释然——跟马建国被捕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你知道了。”林致远说。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秦墨坐在他对面,把牛皮纸信封放在桌上。“林教授,我需要问你几个问题。”
林致远看了看信封,没有伸手去拿。“你问。”
“三年前,孙德胜的尸检。你在第一版报告里写了碎玻璃的疑点。马建国让你修改报告,你改了。但在这之前——你还在孙德胜的尸体上发现了別的东西。”
林致远的手在桌面上微微颤抖了一下。“谁告诉你的?”
“没有人告诉我。我在查。”
林致远沉默了很久。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电脑主机的风扇在嗡嗡地转。窗外的阳光照在地板上,灰尘在光柱中缓缓飘动。
“有一个东西。”林致远终於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在孙德胜的胃里。”
秦墨的身体微微前倾。“胃里?”
“对。他在死之前,吞了一个东西。一个很小的东西——摺叠起来的纸条,用塑料膜包著,外面裹了一层胶带。他把它吞进了胃里。”
“你怎么发现的?”
“常规尸检。打开胃的时候,我在食物残渣里摸到了一个硬块。我把它取出来,洗乾净,打开了。”
“纸条上写了什么?”
林致远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他的手很老,皮肤上布满了老年斑和皱纹,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一个名字。”他说,“陈守业。”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陈守业。恆远地產老板陈国栋的父亲。”
“对。”
“纸条上只有名字?”
“只有名字。没有別的字。但那个名字被写在纸条上,被塑料膜包著,被胶带裹著,被孙德胜吞进了胃里。”林致远抬起头,眼睛里有血丝,“这说明什么?说明孙德胜知道自己会死。他在死之前,把那个名字藏在了自己的身体里。他希望有人能找到它。”
“你找到了。”
“我找到了。”
“你没有写在报告里。”
“没有。”
“为什么?”
林致远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阳光移动了一点,光斑从桌面上移到了地上。
“因为我查了陈守业这个名字。”他终於说,“我查了这个人是谁。陈守业,多年前本市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他的公司承建过一个项目。那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了问题——建筑材料被污染。项目被叫停,已经建好的部分被拆除。被拆下来的建筑材料需要处理——当时在环保局负责处理批文的,是周海东。”
秦墨的呼吸变得缓慢而深沉。
“周海东签了批文,那些被污染的材料被运到了城南的荒地。多年以后,恆远地產拿到了那块地的开发权。恆远地產的老板陈国栋,是陈守业的儿子。”
“孙德胜知道了这件事。”
“对。孙德胜不知道怎么查到了这件事。他知道自己会死,所以他把陈守业的名字吞进了肚子里——他知道,如果有人打开他的身体,就会发现这个名字。”
“但你把它藏了起来。”
“我藏了起来。”林致远的声音变得很低,“因为我怕。不是怕周海东——是怕麻烦。如果我把那张纸条交出去,会牵扯出很多事。很多人会被调查,很多人会来找我。我已经快退休了,我不想惹事。”
“你在说假话。”秦墨的声音很平静,“你收了钱。”
林致远沉默了。
“帐本上有你的名字。十万块。用途写的是『报告修改』。”
林致远闭上眼睛。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眶红了。
“对。我收了钱。”他的声音开始发抖,“马建国让人送来的。装在信封里,放在我办公桌上。我本想退回去,但我没有。因为我告诉自己——反正报告已经改了,收不收都一样。”
“你收了钱,藏了纸条,改了报告。三年来,你每天晚上都睡不著。”
林致远抬起头,看著秦墨。“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刚才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怕麻烦』。但一个怕麻烦的人,不会把纸条留三年。你会把它烧掉。你留著它,是因为你知道自己做错了。你留著它,是在等一个机会把它交出去。”
林致远的眼泪掉了下来。他摘下眼镜,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纸条现在在哪里?”秦墨问。
林致远站起来,走到保险柜前,转动密码锁。他从里面拿出一个透明的证物袋,递给秦墨。
证物袋里是一张摺叠的纸条,外面裹著一层已经发黄的塑料膜。透过塑料膜,能看到纸条上用原子笔写的一个名字——陈守业。
字跡歪歪扭扭,像是在极度恐惧的状態下写的。
秦墨把证物袋拿在手里,看了很久。
“林教授,你收了钱,你隱瞒了关键证据,你修改了尸检报告。这些事,法律会给你一个结论。”
“我知道。”
“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秦墨看著林致远的眼睛,“方诚死了。他在死之前,用自己的命,把这个案子重新翻了出来。他不是为了报復谁——他是为了让真相不被埋掉。你手里的那张纸条,被他用命换来的机会,终於可以见光了。”
林致远戴上眼镜,看著秦墨。
“秦墨,我做了三十五年法医。我见过一万多具尸体。每一具尸体都在告诉我一个故事。孙德胜的尸体告诉我的故事,是我听过的最悲伤的一个。”
“什么故事?”
“一个老人,住在一栋破房子里。他发现了秘密,他知道自己会死,他把唯一的线索吞进了肚子里,然后等著別人来杀他。他在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不是逃跑,不是报警——是把真相藏在自己的身体里,等著有人来发现。”
林致远的声音颤抖著。
“他信任我们。他信任法医会打开他的身体,会发现那张纸条。他信错了。”
秦墨没有说话。他把证物袋装进口袋里,站起来,走向门口。
“秦墨。”林致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那张纸条上只有陈守业的名字。但陈守业已经死了。”
秦墨停住了脚步。“什么时候死的?”
“2005年。自然死亡。”
秦墨转过身。“你怎么知道?”
“我查过。他2005年去世,死在自己家里。他的死跟这个案子没有直接关係。”
“但他留下的东西有关係。”
“对。他留下的东西——恆远地產、那块地的开发权、地下埋著的废料——这些跟他有关。”
秦墨点了点头,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点了一根烟。冬天的风很冷,吹在脸上像刀割。
手机响了。沈牧之。
“陈守业查到了。”
“我知道。2005年死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怎么知道的?”
“林致远告诉我的。他藏了三年的东西——孙德胜胃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著陈守业的名字。”
沈牧之的呼吸声在电话里变得沉重。“孙德胜在死之前把陈守业的名字吞进了肚子里。”
“对。他知道自己会死。他信任法医会找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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