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君王定春风(2/2)
李閒摇了摇头。
“此子姓王,单名一个『烈』字。按族谱,他该叫王弘义一声堂叔。”
“王家子弟……为何在军中当个普通士卒?且为何被王將军如此对待?”
自家侄子,哪有这样往死里整的道理嘛?
“贞观二年,渭南大水。王家一处別业淹了,主支的人坐船走了,旁支佃户死了百余。王烈是唯一留下来的王家子弟。虽是半大孩子,十里急流,硬是救回七个佃户的孩子。”
岑文本端起酒碗,浅浅啜了一口。
“回太原后,族老说他『不顾祖业,与贱民廝混』,夺了他田產。他便投了军。”岑文本抬眼,目光如针,“现在,你还觉得你只是救了一个兵吗?”
原来,王弘义要“清理门户”,清的不只是王烈这个人,更是王家那段“弃民自保”的丑闻。
王烈活著,就是太原王氏那张光鲜体面的脸皮上,一道永远无法癒合的伤疤。
他在军中默默无闻还好,可今天他在御前受了伤,偏偏又被一个名叫李閒的厨子,用匪夷所思的手段当眾救了回来。
这事儿一旦传开,好事之徒深挖一层,当年渭南大水的真相就会被翻出来。
世家门阀最害怕的,从来就是天下人的嘴。
“那个兵……他自己知道吗?”
“知道又如何?”岑文本反问,“知道了,就不姓王了?就不欠王氏的恩情了?”
岑文本站起身,拍了拍袍子。
“李閒,这世上的事,没那么简单。有时候,好人坏人,分不出来的。”
李閒一个人坐在那儿,对著跳动的篝火,久久出神。
他端起碗中酒,一口闷了下去。
辛辣的酒液像一团火,从喉咙烧到胃里。
去他娘的世家门阀,去他娘的阴谋算计!
老子救人,凭的也是本心!
……
与这边的剑拔弩张截然不同,主帐之內,酒酣耳热。
程咬金大概是白日里看王弘义吃瘪,心里痛快,又或是想在同僚面前显摆自己的“先见之明”,竟不知从哪儿又摸出一坛“烧刀子”,献宝似的呈给李世民。
酒罈一开,霸道的酒香瞬间压过满帐香气。
“好酒!”角落里一个穿著半旧儒衫的文士,双眼放光,活像闻到了鱼腥的猫。
席间几位太原出身的官员,脸色当即一沉。
“王无功!他怎么也来了……”
王绩。字无功,號东皋子,太原王氏嫡系子弟中的异类。
平生不好名利,只爱三样——酒、诗、琴。
在太原王氏那一眾汲汲於功名的子弟中,他是最不“入流”的一个,却也是才情最高的一个。
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玩味,命人给他满上。这位天子对王绩此人,向来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欣赏。
王绩也不客套,接过酒爵,先是深嗅其香,隨即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满脸通红,闭上眼,细细回味半晌,抚掌大讚。
“痛快!痛快!入口如刀,刮骨涤肠!回味却又甘醇绵长,真乃酒中仙品!”
他乘著酒兴,竟当眾討来笔墨,在素绢上大笔一挥:
“何须竹叶青,莫恋蒲萄红。一爵穿肠过,三军起雄风!”
诗句霸道,充满了铁血豪迈!
诗句虽与他歷史上那首旷达的《题酒瓮》相似,意境却已然不同。少了几分避世的萧索,多了几分入世的酣畅与快意。
这或许,已经是李閒这只小蝴蝶,煽动翅膀后,在歷史长河中激起的,第一丝不易察觉的涟漪。
满帐公卿武將,不少人抚掌叫好,连程咬金都难得地没有骂他酸儒,反而觉得这诗写得“够劲儿”,正合沙场脾胃!
只那几位与太原王氏素来交好的官员,脸色变得颇为古怪。
自家门楣刚在西市被这酒的主人踩在脚下,你这王氏子弟不思同仇敌愾,反而为仇人作嫁衣裳,这是何道理?
王绩却对周遭的异样目光浑然不觉,依旧沉浸在美酒与诗兴之中,自顾自地又满饮了一爵。
李世民也当没看见,他接过素绢,目光灼灼。
这正是那北地边关,將士们痛饮此酒、迎风傲雪的景象!
“好!好一个『三军起雄风』!此酒之烈,正如我大唐將士之勇!既出於贞观朝,当壮我军威,便赐名『贞观春』!愿我大唐国运,如春日初升,势不可挡!”
“贞观春”三字一出,如金口玉言,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