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孔乙己的优点(2/2)
孔乙己脸上才消散的红晕復又爬了上来,重重地点了点头,道:
“昭哥儿放心,我会努力多抄些书的。”
做舅舅的,还要年幼的外甥来养,实在是——丟脸!
孔昭隨口应了一句,见孔乙己脸上残存几分羞恼,復又鼓励了几句。
“我这就去!”
不料孔乙己却像是得了圣旨一般,激动得满脸通红,连粥都忘记喝了,小跑著进了屋,不一会儿就抱著纸笔走了出来,將文房四宝铺在了八仙桌上。
自顾自地研墨,翻开书放在旁边,用鹅卵石充当镇纸压住,毛笔蘸了墨水就开始在纸上写。
看一眼要抄的书,在铺开的纸上写一行,一行行往下写。
昨日与孔乙己閒聊,孔昭已经知道孔乙己平日里靠著在书坊抄书过活。
因写得一手好字,哪怕懒散了些,收入也还不错,起码足够养活自己,还能不时去酒肆喝上一碗酒,点一碟茴香豆。
不得不说,孔乙己穿一身新棉袄,站在八仙桌前提笔写字,倒还真有几分读书人的样。
自见到孔乙己,孔昭还是头一回看见他这般专注,不由得有些好奇,上前两步凑近来看。
抄书用的纸只是米黄色的竹纸,墨是寻常的松烟墨,一管最便宜的毛笔,这就是孔乙己赖以生存的全部家当了,偏偏这一组合,加上中年落魄读书人那只瘦削嶙峋的手,落在纸上的一个个墨字,却是端庄雅静,美观又规范。
平日里头髮鬍子乱糟糟,不修边幅的孔乙己,居然写得这么一手规范整齐的馆阁体?
孔昭真真是有些惊讶了。
这样一手好字,便是学问稍差些,也不该连个童生都捞不到啊。
偏偏孔乙己还是个白身。
少年站在孔乙己身侧,静静地看著他一字一句往下写,不多时便写了两页纸出来。
通过这短短的两页纸,孔昭也大概知道了孔乙己抄写的话本子內容。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卖油郎偶然得见名妓,惊为天人,省吃俭用攒银子见到醉酒的名妓,用新衣服接住名妓的呕吐物,整夜服侍。后来名妓被拋弃,得路过的卖油郎所救,认定卖油郎真心可贵,自赎其身嫁给卖油郎。卖油郎也因此时来运转,认回生父,继承家业,夫妻二人白头到老。
卖油郎独占花魁,这是一个在孔昭看来有些老套,却因作者不俗的笔力而显出別样精彩的故事。
在这个时代,定然是极时兴的话本故事了。
孔昭抬头,看向认真抄书的孔乙己,笑赞道:“舅舅这一笔字极好,端庄秀美,法度严谨,已然是登堂入室了。”
“此言当真?”
孔乙己闻言一喜,不由得转头去看孔昭,下笔一歪,落在纸上,便是一团黑渍,不由得跌足长嘆:
“可惜了!抄一页书三十文钱呢!”
说完,將这页写废的纸涂黑,揉成团扔到了一边,换了一张纸,重新开始抄。
从头到尾,只感嘆了这一句,没说旁的话。
孔昭站在旁边,突然发现,他好像又发现了孔乙己的一个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