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取保的区別(1/2)
“咚咚......”
隨著敲门声的响起,夏舒走进了办公室。
“苏检,去闽省走访调查的人回信了。”
“他们已经基本查清了所有情况。”
“丁驍当晚到达东山县前楼镇后,入住瞭望潮客栈302房间。”
“第二天一早,他先是去了当地两家银行,分別支取了4万元现金,合计8万。”
“接著购买了牛奶、水果....等东西,先后去拜访了杜勇军的父母、大姐杜春荷、兄弟杜海明。”
“在当地治安部门的陪同下,我们的人也逐一上门询问。”
“经过对『口供』的梳理,得出了一个完整脉络。”
“丁驍自称是杜勇军朋友,因为在这边有工作,便顺带帮他送了10万块现金过来。”
“和钱一起的,还有一封信。”
“上面除了確认丁驍身份之外,都是杜勇军自己对过去一些所作所为『懺悔』的內容。”
“没有提到过关於『钱』的事。”
“我估计.....应该是为了规避看守所那边的检查。”
“二老不相信杜勇军突然会有这么大的转变,所以並未收钱,把这事推给了一双儿女。”
“杜春荷以嫁出去的女儿,做不了家里主为由....把决定权给到了弟弟。”
“杜海明一开始没有收,甚至没给丁驍什么好脸色。”
“因为他心里一直都恨著自己这个哥哥。”
“这份恨意的来源.....牵扯到了9年前一段陈年往事。”
“涉及了杜勇军当时的未婚妻,林茹。”
“据杜海明自己所说.....他本来是绝对不会收下这笔钱的。”
“但林茹的父亲得了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所以......不管这笔钱来路是否正当,他权当做是替杜勇军对林茹做的补偿。”
“情况就是这样!”
苏青红一言不发的听完匯报,脸色平静的总结道:“也就是说....丁驍去那边,目的就是为了给杜勇军家人送钱。”
“而他弟弟杜海明,则是收下了这10万块钱,对吗?”
夏舒愣了愣,隨即反应过来道:“是的.....”
苏青红点了下头道:“虽然咱们手里证据很充分,但根据和金胜的交易內容,暂时还不能直接动手。”
“所以.....目前还需要保密。”
“这个杜海明,是否和丁驍保持著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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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舒连忙应道:“苏检您放心,治安那边已经確认过了。”
“自从那次见过面之后,两人便再无任何联繫。”
“另外,我们的人也已经告诫过了。”
“一旦说出去,就属於通风报信,犯法的。”
“杜春荷、杜海明兄妹俩都表示愿意配合,甚至有需要的话,也能转为证人,前来魔都指证对方。”
苏青红頷首道:“那就好.....”
“治安那边,小夏你负责继续沟通,把查到的所有资料、证据、进行固定,列出关键点。”
“等贩d案公诉完成后,再统一行动。”
夏舒郑重道:“好的苏检,我知道了。”
“那我先出去工作了。”
苏青红『嗯』了一声,微微点了下头。
等人出去后,这才继续看起了资料。
...........
竞诚律所內,自从信息发出去后,金胜便一直都在忙其它案子。
除了偶尔缓上几分钟,给自己冲杯咖啡,上个洗手间之外,基本上不得閒。
一个律师在接到案子后,需要做的事情,那可太多了。
详细梳理案件全部脉络、逐一核对卷宗资料。
有疑问的地方还得標记出来,找委託人、当事人进行询问。
分类整理证据,製作证据清单。
针对缺失、关键部分,要想办法进行补充取证。
先看看有没有机会『无罪』,如果没有,那就再看看能否『相对不起诉』。
都搞不定,那就往后走。
缓刑、减轻、从轻......一个个轮著来。
那个最有利,就专攻那个。
接著,开始检索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弄好『各种』意见书。
確定案件核心爭议焦点,研究处理、辩护策略.....等等。
总之一句话:不是一般的繁琐。
很多小伙伴、年轻律师都存在一个误区。
认为只要能『取保』,那就表示罪名不大,除非期间有什么变故,不然之后大概率会『判』缓......
但其实,『取保』也是有区別的。
第一种,不需要有任何动作,蜀黍会主动跟你说....只要认罪,马上放你回家。
你好我好大家好。
已经都认了,还侦查个毛,找个屁的证据啊!
蜀黍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把案子给办结。
材料送的上去、检察署诉的顺利、法院判的合理。
前期给点短暂的自由,无伤大雅!
想想就知道了,你能跑到哪里去?
轻轻一个call,你就得隨传隨到。
这种就是俗称的:一次牢,分两次坐。
不说百分百,最起码80%都是用的这个套路。
第二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这一类的案子取保出来,只要一定时间內不违反规定,涉及新的违法犯罪,基本上毫无后顾之忧。
该吃吃、该喝喝,放宽心就行。
第三种,罪名相对较轻,但后面还是要追究责任的。
这种就要趁著机会,努力创造缓刑条件,或者『立功』,让自己的刑期进一步下降。
原本判3缓4的,能给你弄个判2缓3。
多好!
除开这几种,便没有其它的了。
这时候,你们要问了....那么律师在其中有什么用呢?
要想明白这个,你首先得知道,蜀黍抓人和检察署批准逮捕有何区別。
这里面『放人』难度,完全是不一样的。
很多小伙伴一遇到事情就急,只知道蜀黍抓了人,去问也问不出个名堂,人还一直都没放出来。
甚至还会问东问西,相信所谓的神秘力量。
到头来....不止人弄不出来,白白浪费了时间,冤枉钱还花了不少。
真正的『人財』两空。
其实一件刑事案子的处理流程,是很简单的。
蜀黍只要初步怀疑你有犯罪嫌疑,或者有线索、证据指向你,就足够抓人了。
最长有一个30天的『无责』拘留期。
在这个时间內,哪怕是抓错了,只要给放掉或者取保就可以了。
不会有任何人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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