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星期六(2/2)
那可是国內的顶级律所啊!
再看看上面標註的级別,资深律师。
距离合伙人可谓一步之遥。
从视频中能看得出,金胜的年纪绝对大不到哪里去。
无不在说明一个道理,这人不简单。
“林律,我知道他。”
这时候,一旁的戴勤盛突然开口。
其实看到金胜第一眼的时候,他就认出来了,只是有点不可置信而已。
林铃有些诧异道:“你认识?”
戴勤盛自嘲一笑道:“我认识他,他可不认识我。”
“这可是个牛人啊!”
“前段时间,椒黄区有个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
“不知林律是否有所耳闻?”
林铃眉头一挑道:“你说的是....荣恆地產哪个事?”
戴勤盛点头道:“不错,这件案子的原告方代理律师,就是这位金胜。”
林铃瞳孔一凝,脸色变得相当凝重。
当时她手里有个紧急项目需要处理,哪有时间关心其它。
直到后来结束,这才从別人口中听到了这个事。
虽仅限皮毛,但不妨碍她理解其中的含金量。
倒是一旁的邓泽中,脸上露出了一抹惊讶。
荣恆地產作为台海市大型房產公司,跟台海银行又怎么可能没有业务往来。
貌似.......目前都还有一笔几千万的贷款没有收回来。
作为分行领导,邓泽中肯定是知道一些详情的。
位於右侧的陈旭和丁海华,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有点不明觉厉。
戴勤盛继续开口道:“一件普通的强拆案,硬生生被打成了『刑事自诉』。”
“面对多方围剿,区政府某些领导、中级法院负责审理的主审法官、检察署、治安局.....”
“甚至於他的直接对手,同样是来自顶级律所、大型律所的合伙人律师。”
“最后竟然被他一举击溃,大获全胜。”
“不止几个主犯被判了重刑,就连那些出手帮过忙的人,也被一网打尽。”
“嘖嘖.....真是厉害啊!”
“我当时听完,感觉就像天方夜谭。”
“可事实摆在眼前,我又不得不相信。”
说到这里,戴勤盛表情变得有些羡慕。
当律师的,谁不想有个牛逼的履歷。
轻飘飘一句『战绩可查』,起码能压过90%同行。
“咳.....”
陈旭突然乾咳了一声道:“其实我觉得咱们想多了。”
“不管再怎么牛逼,他老爸签字帮人担保,逾期了这一点,总是事实吧!”
“难道他还真有本事一毛钱都不给。”
“这不现实啊!”
“假如都像他一样,以后这业务还怎么做。”
“乾脆都別让客户找担保人了。”
话音落下,戴勤盛还没来得及反驳,倒是一旁的林铃先开口了。
“陈总,你不懂里面的法律逻辑。”
“別的贷款咱们先不说,只说这一笔。”
“我来给你捋一捋。”
“金胜发过来的哪个视频,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周海峰为了促使金建国答应担保事宜,他说....这次之所以会贷款,是为了购买生產所用的原材料,用於工厂的生產经营。”
“並承诺,等销售后得到足够的货款,便会第一时间把这笔贷款给归还掉。”
“没错吧!”
现场除了戴勤盛之外,其余三人全都点头同意。
林铃见状继续说道:“那么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真实承诺』的法律效力。”
“周海峰有一个齿轮加工厂,这是无可爭议的事实。”
“如果他在拿到贷款后,確实用於购置了原材料,用於生產经营,那就证明他遵守了诺言。”
“哪怕还不出钱,那也只属於经营不善。”
“可一旦他没有这么做,而是用於消费、赌博、支付其它贷款、或者利息,这就涉及了违法。”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行为人虚构借款用途、隱瞒自身財务状况、还款能力,诱使他人为其提供担保,致使担保人因此遭受財產损失,便会构成欺诈。”
“民事上,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担保协议。”
“刑事上,他还能以『诈骗』的理由,找治安部门进行报案。”
“而金胜这次之所以会来银行,就是为了確认这一点。”
“首先,他查看了借款合同,明確资金用途。”
“其次,他询问丁经理,关於周海峰贷款步骤的详情。”
“尤其是实地走访这一块。”
“直到最后,他才提出关於贷款资金的风控、明细流向。”
“其目的,就是为了篤实周海峰构成欺诈。”
林铃刚说完,边上的戴勤盛立即接话道:“他的目的,可不仅仅如此。”
“昨天他跟丁经理聊天过程中,连续强调过两遍,30万不是问题,隨时都能支付。”
“意味著他不在乎这点钱。”
“这一点我相信。”
“到金胜这个级別的律师,一场官司的费用,轻轻鬆鬆几十万。”
“相比较起来,我觉得.....他更想把欺骗他父亲的周海峰,直接给送进去。”
“还得往大了搞。”
“他先是提30万,接著连续追问『实地走访』,並明確告知过,周海峰的厂,早就停止了经营。”
“而这一块,不止適用於欺诈,更符合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情形之一。”
“所以......他想跟我们联手。”
“以贷款诈骗罪中认定的『非法占有目的』,去升华欺诈行为,变更为诈骗罪。”
“两罪並罚,5年起步。”
话音落下,陈旭和丁海华瞪大双眼,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就连坐在主位的邓泽中,也愣住了。
心里只有一句话:『臥槽,真狠。』
周海峰图他爸的钱,他却想要人家的自由。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林铃此时在脑海中,默默把所有细节给过了一遍。
確如戴勤盛猜测的一样。
如果不是抱著这个目標,金胜根本没必要强调这30万。
凭他手里现有的证据,完全能先一步提起诉讼,倒逼银行拿出流水明细,从而推定周海峰的欺诈行为,便能轻鬆解除担保协议。
別的律师或许还好,但碰到金胜这种就难说了。
指不定羊癲疯发作,拼命去找贷款申请、审批上的漏洞,说银行客户经理和申请人联合,欺骗他人进行担保,再打电话去银j会投诉.......
想想都感觉瘮得慌。
只是她不知道,金胜一开始还真有这个想法。
但碍於自己时间比较紧张,这才选了现在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