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曼斯·雷德的往事(2/2)
“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也没有自己的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
“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隨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强者。”
“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著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斯迪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寧愿反抗也不愿服从。”
“他们其实和南方骑士一样勇敢,一样强健,一样迅捷,一样聪明,只是缺乏纪律。他们自称为自由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似国王一般伟大,如学士一样睿智。”
“而现在他们只是被死人嚇到了,被逼无奈才暂时聚集在我的帐篷里,因为他们相信我可以带领自由民突破那面冰墙。”
林恩抓住了重点:“你曾经是守夜人?”
“没人和你说过?好吧,那我就自己讲讲。”
曼斯拿起那碗橡子糊往嘴里舀了一口,然后说道:
“我的名字是『曼斯·雷德』,『雷德』是『掠袭者』这个词的变体,守夜人给私生子取的姓氏。
他们从一队被截杀的掠袭者怀里找到了我,至今没人能说清为什么他们会带著孩子翻越几百尺高的冰墙,也许是为了逃往温暖的南方吧!”
“也有人说孩子是他们在农户家抢的,但总之,守夜人留下了我,並把我养大,我成了天生的守夜人,他们在我还懵懂的时候叫我许下誓言。”
“可我天生爱女人,也不喜欢向別人屈膝,我觉得这些都没错,但却违反了守夜人的规矩。比起长城来,我更爱荒野,那是我的血液、我的天性。我爱野人的音乐,也爱他们的女人,离开影子塔对我而言就像是回家。”
“有一次,我们出城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著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笑著向林恩展示自己破旧斗篷上的红色缝线。
“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
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血污,缝好创口,还餵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復。
她用亚夏產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衝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財宝,是她给我的礼物。”
他把斗篷披回肩上。
“回到影子塔后,他们从仓库里给我找了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
『守夜人必须穿黑衣!』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仿佛我是个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了……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
林恩倒没想过他还有这样的过往。
而等橡子糊吃完后,故事也到了尾声。
曼斯放下勺子,幽幽说道:
“好了,你说了你的故事,我也说了我的,咱俩扯平了。下面不妨让我们聊聊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