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有一个条件(求追读)(1/2)
胡亦可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合约,轻轻推到他面前。
“公司负责把你的《等一分钟》製作成正版彩铃。
上线、推广、运营、宣传,全部由我们来做。
你只需要配合我们,去录音棚重新录一版专业音质的版本就行。”
“那收益呢?收益怎么算?”
“收益这一块,行业里新人都是公司拿大头,个人拿小头。
移动公司先分走50%,我们公司拿45%,你拿5%。”
她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你放心,只要这首歌后续爆火,收益起来了,咱们合约可以重新谈,分成比例可以给你往上调。”
尼玛,累死累活到头来只有5%,是真尼玛黑啊!
没办法,谁叫是新人呢。
没背景没人脉,只能认命被人宰割。
至於什么火了再谈利益,在他听来跟扯淡没什么区別。
火了还跟你费什么话,直接解约了。
还有这个移动,竟然还分走了50%。
没办法,07年的移动一家独大,彩铃份额几乎占到了80%~90%。
不过,这种日子也没几年了。
见陈朗不为所动,胡亦可又拋出一句最有诱惑的话:
“只要你今天签下这份彩铃合约,將来《等一分钟》一旦卖爆,我们公司会立刻优先跟你签艺人全约。
把你从一个校园歌手,推到全国观眾面前。”
陈朗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胡总,是真能画大饼。
换成一般新人,早就激动地答应了。
但陈朗可不一样。
他是穿越来的,什么套路没见过。
“那个,我可以先看一下合约吗?”
“可以。”
陈朗拿起合约,逐字逐句地看,一个字眼都不肯放过。
他太清楚这种合同里,没准藏著多少看不见的坑。
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明星跟公司打官司了。
片刻后,他放下了合约,看向胡亦可。
“合作我可以答应,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胡亦可微微一愣,有点意外。
“你觉得,你一个还没出道的新人,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不过,她还是有点佩服陈朗。
换做別的新人,能被公司看上都恨不得把自己卖了,哪里敢讲条件。
眼前这个学生,居然冷静得不像个同龄人。
她笑了笑,“不过,你先说说看,你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很简单,就是我想保留曲子的版权。”
“哟~”
胡亦可感觉比较新奇。
在这个时代,大家版权意识都没有那么强。
只要给钱什么都肯签。
眼前这个还没出道的学生,居然一开口就要保住自己的词曲版权。
陈朗可不傻,毕竟是从26年过来的。
看过张逼晨和汪苏龙事件,两人因为《年轮》原唱问题闹得沸沸扬扬。
还好,汪苏龙拥有版权,最后一句“年轮迴家”霸气退场。
版权在手,未来才有底气。
分成方面他都可以让步,唯独版权,半步不退。
更重要的是,版权在手里,以后可以赚更多的钱。
“我们合作的本来就只是彩铃授权,版权本来就在你手里的。”
“那不一定。”
陈朗笑了笑,指著合同上一个条款。
“胡总,这里写著【永久授权】。
我们只是合作彩铃业务,根本用不著永久。
正常都是给公司用个三五年就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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