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神学加法学是无敌的!(2/2)
“洪,你没事吧。”
洪磊一脸平淡地说道:“我没事,那位先生要告我。”
女律师向警察伸手,语气礼貌地说道:“你好,警官,我是洪的律师丹妮丝.拉森,现在这里的一切有关法律的事务由我接管,是谁要告我的当事人?”
警察看向史密斯:“是这位史密斯先生。”
丹妮丝心领神会地伸出手道:“你好,史密斯先生,是您要告我的当事人吗?请问您的律师在哪?”
见对方的律师真的来了,史密斯刚才的囂张气焰顿时降下去大半。
“我的律师正在处理我的公司事务,要等几个小时才能到。”
“哦,那我就先开始工作了,警官,对於发生的事,你们能给出具体的描述吗?”
警察点了点头,並再次將刚才发生的事情敘述了一遍,丹妮丝则用手机记录著警察的描述,一边听著一边点头。
警察一看丹妮丝这明明有执法记录仪,却还是要记录录音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年轻女性不是第一次打官司了。
打官司最重要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是证据!
“就这样!”
“很好,我明白了。”
丹妮丝面带微笑,来到了史密斯面前。
“史密斯先生,现在我以当事人洪磊及外甥的名义,控告你的儿子违反纽约州《所有学生尊严法案》中基於种族、体重、外貌等的骚扰;以及联邦《刑法典》中攻击与殴打他人。”
隨后,丹妮丝又看向海德尔教授,海德尔教授知道这个年轻女律师会说什么。
“纽约大学则违反《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禁止种族、肤色、国籍歧视,我希望纽约大学必须调查並给出合理答覆,否则我將追究纽约大学的责任。”
“我会儘快通知学院方面的,这是学院监察的失职。”海德尔教授道歉得更快。
“等等,是他打了我的儿子!”
史密斯先生心中的怒火再次升起,他刚想质问这名律师到底懂不懂法律,那两名警察再次拦住他。
不拦不行,警察见过很多律师,这位女律师表现得又专业又高效,警察也怕办事不力后被告上法庭。
美利坚的律师是真的敢把警察局告上法庭的!
“哦,你的意思是说您的儿子是受害者是吗?史密斯先生。”丹妮丝不气不恼,面带微笑地反问。
“根据《纽约州刑法典》第35条:当一个人合理相信另一人正在遭受或即將遭受非法的物理武力侵害时,他可以使用物理武力来保护该人。”
丹妮丝將监控画面调到了洪磊用圣经打飞迈克的那个画面,这个瞬间的洪磊格外帅气。
“根据监控记录,我的当事人完全遵守此项规定,合理合法地保护了我的另一位当事人,他只使用一次反击来阻止你儿子对我另一位当事人的迫害过程,並没有继续追击,完全符合自我防卫的標准。”
“可我的儿子还在医院里躺著!”
“哦,真是感谢您的提醒!”
丹妮丝回头对洪磊和洪有为说道:“我还未对我的两位当事人受到的伤害进行体检,现在我们要去医院进行全方位的体检,方便鑑定伤情,警官,我们可以离开了吗?”
“当然可以。”
警察说话的语气没有半点硬气,哪里像是网络上美利坚警察那副傲慢的样子。
洪磊心里则很清楚。
鑑定伤情?都不用鑑定,纽约州殴打他人的官司只要进法庭,轻伤就是六个月到一年。
同时因为仇恨犯罪情节,因种族、宗教、性取向等动机攻击,罪行加重,刑期可额外增加 1-5年。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不能让迈克的大学生活在监狱里蹲满,洪磊乾脆回老家种地算了,还在美利坚当什么神父。
保释?
呵呵呵,他最好能保释出来,这样洪磊都不用上法庭,直接就能用自己的方法处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