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野兔(2/2)
简单,还有一种抓兔子的方法,那就是晚上抓兔子。
晚上骑著摩托车或者拿一个手电筒骑自行车沿著农田的机耕道行驶。
一旦兔子受惊逃跑,只要跑进被车灯或者手电筒照射的地方,兔子就会呆立不动。
因为夜间视野非常不好,兔子一旦被灯光照住,它就看不到灯光之外的情况,兔子就不敢跑了。
这时候你只需要提著棍子走过去,给呆立不动的兔子脑袋来上一棍子,一只兔子就到手了。
用这种方法逮兔子,一个人就行。
不过这种抓兔子的方法是要看运气的。
有时候你开车跑一晚上都不见得能碰到一只兔子。
就算惊起兔子了,兔子也不见得就能跑进灯光照射的范围內。
所以,这种抓兔子的方式很看脸的。
长得丑的,就不要用这种方式抓兔子了,还是在家睡觉比较好。
当年老高同志晚上没少用这种方法出去逮兔子,只不过没逮住几只兔子。
用高德他妈李桂芝的话来讲,“就你那张长得能让钟馗都害怕的脸,兔子见了早早就嚇跑了……”
不过王永志今天显然脸很大,而且那个傻兔子也是真的傻,就这么傻愣愣的被王永志给逮住了。
看著那只明显就是刚开始烤的兔子,高德也乐了,“三哥,赶明儿回到县城,你赶紧去买彩票吧。嘖嘖,就你这运气的,要是不中个五百万,都对不起这只兔子。”
“哈哈,买,明天就买!”很显然,这只傻兔子也把王永志乐得不轻。
高德看了看还没有支起来的帐篷,又看了看那圈刚清理好、用来点篝火的地面,就知道这大半个小时內,王永志光忙活这只兔子了。
於是他也没閒著,开始收拾起帐篷来。
像他们这种常年在荒山野岭中转悠的地勘人员,支帐篷是最基本的技能。
哪怕高德上班才三个月,可这项技能也练的相当熟练了。
本来二人是带了自热米饭的,可如今有了这只兔子,米饭什么的就先往后放放吧。
这边高德三下五除二的把两个帐篷支好,那边就传来了一阵若有若无的香味。
高德从背包中拿出了一把可携式摺叠工兵铲,打开之后,把之前王永志因为点燃篝火而清理出来的那片地,又向外清理了一大片。
这里是山区,林木茂密,是严禁菸火的。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可他俩在这深山老林中又不得不点燃篝火,所以防火带一定要做的大一些。
做好了防火带后,高德又开始挖坑。
之前王永志扒下来的兔子皮还有宰兔子时的兔子內臟,都被他堆在了一边。
这里是山区,虽说没有什么猛兽,可这种带血腥味的东西堆在一起终归是不好。
他很快就挖出了一个三十来厘米深的坑,然后用工兵铲把那些內臟什么的全都铲进了坑里,又用土掩埋。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一屁股坐在了篝火前。
五月份的秦岭,晚上的温度比较低,有这么一堆篝火烤著,那是相当的舒服。
“怎么?一会要不要喝点?”王永志一边转动穿著兔子的树枝一边问
“喝点?”高德咧嘴笑了笑,“喝点就喝点。这么好的餚,要是不整点,有点对不起你这手艺了。”
“我包里有瓶西凤,一会咱俩撅了它。”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