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脚棺材、一脚牢房(求收藏)(2/2)
叶荣添急了,“我有三栋村屋,每栋只需要四十五万的建筑成本,四十万的丁权购买费用,半年左右建成,一转手,就是三百万一栋……”
贷款经理摇了摇头,表示爱莫能助。
叶荣添的脸色垮下来。
他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文件袋,转身往外走。
李哲看著他走出银行大门,消失在人群中。
根据剧情,叶荣添要去找马志强搞违规抵押贷款了,害得老实的马志强里外不是人。
由此可见,现在的叶荣添,確实不是个东西,连马志强这种死党都坑。
不过这个项目,倒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项目,利润率超高!
抢夺叶荣添的发跡之路?
那是必须的!
但这件事,他不方便亲自出面,得去找几个小弟来当炮灰!
“李生?李生!”
业务经理的声音让他收回目光。
“您的保险箱业务办好了。”经理笑道,“请跟我来。”
……
九龙城寨。
香江最赛博朋克的地方,也是最穷、最混乱、最血腥的地方。
不管是漫画,还是电影,洪兴的势力,都很难进入这儿。
一直到1993年,这儿才开始拆迁。
最贫穷的地方,开出的,往往都是罪恶的花朵。
这儿的少年长不大。
因为他们很难活过十八岁,不是惨死刀下,就是吸死在垃圾沟里,有时甚至会被沉入大海,连尸体都找不到。
把金条放进保险箱后,李哲在银行旁边的商场洗手间,再次换了衣服,戴好口罩和帽子,到了九龙城寨。
虽然九龙城寨比较安全,但他还是不会马虎大意。
命只有一条。
洪兴有好几万人呢!
在狭窄而骯脏的城寨里,李哲熟门熟路地敲开了一道门。
门开了,露出一张年轻的脸。
剃著平头,脸上还有几颗青春痘,稚气未消,身上却纹了刺青。
“阿发!”
“是……丟,哲哥!”
少年一把搂住李哲,“我还以为你掛了……”
“进屋去说。”
房间很小,没有窗户,地上还躺著两个人,都是跟阿发一个年纪的少年。
“阿炳、阿华,哲哥来了!”
阿发踢了两人一脚,“哲哥,昨晚老大叫做事,我们砍了好几个人,累得不行,早晨才逃回来。”
这三个少年,都是李哲穿越前,原主在道上认识的小兄弟。
阿发叫大口发,嘴大话多,但很讲义气,打架敢下死手,永远冲在第一个,到现在都没死,只能说运气跟山鸡一样好。
另外两个人,一个叫猪头炳,没什么脑子,但力气大;一个叫四眼华,不是近视,是眼睛下有两道伤疤,也是个蠢人。
一个讲义气,两个蠢人。
这就是李哲给自己找的第一批炮灰。
他们不是四九仔,而是蓝灯笼,也就是没有身份、没有帮会罩的古惑仔,相当於临时工。
平时以砍人为生,视別人的生命如草芥。
但他们还年轻,还相信这个世界有兄弟义气,还相信跟著一个好大哥,就能出人头地。
李哲需要的就是这种人。
不用聪明,不用能干,只需要听话,肯卖命。
“哲哥,你居然没事?”
大口发低声道,“道上都在传,你被烧死了,我们三个还准备给你烧点纸呢。”
李哲笑了:“死了还能站这儿跟你说话?”
大口发挠挠头,也笑了:“哲哥,你找我们什么事?”
李哲拿出二十几张金牛,三双眼睛瞬间就直了。
一张张金牛,五百块钱面值的港幣,在昏暗的灯光下,闪著金光。
这比忠、义还诱人!
“这……这……”三个人的嘴都合不拢了。
李哲把这些金牛扔给大口发:“拿著。”
大口发捧著钱,手都在抖:“哲哥,这……这是……”
李哲笑道:“拿去招兵买马,我要立一个字头!以后你们都是堂主,跟著我干,每个人,一个月五千底薪,有花红,有奖金,比你们现在赚得多好几倍。”
大口发咽了口唾沫:“哲哥,你……你现在做什么生意?”
“赚钱的生意。”李哲没细说,“全招跟我们一样大的,那些年纪大的,太奸诈了,跟我们不是一路人!”
他一直没有忘记,原主是个十八岁的少年。
忽悠比他小的当炮灰,没有问题,而且比他小的,还有法减。
忽悠老古惑仔?
真当江湖人是白混的?
第一个就把他卖给洪兴了!
“明白!哲哥,你放心!”大口发拍了拍胸脯,“行走江湖,讲的,就是一个义字!”
李哲看著他们,心里很平静。
这就是他要的蠢人。
江湖耗材,永远都是用来填坑的。
韩琛说,一將功成万骨枯,李哲认同这个观点,但他认为出来混的,是生是死,早已註定。
一脚棺材、一脚牢房。
这就是古惑仔的真实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