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钱、人,我都要。(2/2)
“我输了。”
稍显颓败的嘆息紧接著吐露。
“我承认你的力量,你想要怎样的合作。”
他將糟糕的心情隱匿,並將原先的自信重拾。
毕竟,其是端坐於幕后的黑手,若不是这次了自己的女儿千乃,根本没有必要下场与人相斗。
用钱,便可以解决很多事情。
闻言,轮转於荒眼中的万花筒也逐渐隱没。
“两个月后,我將作为你的『手牌』登上斗技场。”
他简洁地说道。
“钱、人,我都要。”
稍微停顿后,荒又补充道。
那些富得流油的权贵们,足够养得起现在的宇智波。
闻言。
哪怕是久经商场,见过大风大浪的御屋城炎,眼中也不由升起了错愕之情。
且这样的神情持续了数秒之久。
“你的胃口,可是有一点点大呢。”
少顷,他才抬手擦了擦面颊上的血水缓缓说道。
“要知道,在那些富商的手里面,可是有著几张连我都垂涎的『手牌』呢。”
“凭现在的你,似乎还不够。”
血龙眼同样具备窥伺查克拉的能力。
眼前的少年在综合实力上確实不错,但想要接连迎战那数十上百的血继限界者,似乎还有点不够看。
而且,幻术也不是万能的。
同时对上一人、两人,乃至三人、四人或许有用。
但面对数十人的围攻,又能如何?
“这不是你需要考虑的事情。”
荒冷声回应。
灵压的存在,鬼缠的借力,他总不可能尽皆告诉对方。
如此冷漠的字句顿时令御屋城炎的眼角一阵抽搐,不过,他是选择了妥协:
“既然你知道斗技场的规矩,那贏下的忍者都可以给你。”
“但我是商人,总得也让我赚上一笔吧。”
少年的篤定也使之不在纠缠,反而开始展露出他的本性。
反正於之而言,这也是一场无本买卖,以对方的实力不谈对付上百位选手了,数十个总能搞得定吧?
到时候,自己见势不妙提前收手就好了。
对此,荒並没有理睬,反而自顾自地说道:
“雾隱村对待敌人的態度你应该比我清楚。”
“千乃,我会保护好她。至少在我死之前,没有人能够动她。”
“钱,能有你的女儿贵重吗?”
落下这一句后,其便转身朝著来路走去。
至於有关缔结契约的事情,荒並没有提及。
因为他並不认为像御屋城炎这样的幕后大佬,会放任自己的性命被別人掌控,强行约束只会適得其反。
更何况,有一个千乃作为筹码,也就足够了。
那,可是对方的逆鳞。
『???』
听到这样回答的御屋城炎一脸懵逼。
保护好千乃?
这特喵不是展开洽谈的初始条件吗??
怎么就贯穿全局了???
他恨得牙痒痒。
可是终究败给了那一句『在我死之前,没有人能够动她』。
宇智波的承诺,还是有点价值的。
而且,能够短暂將之当作『手牌』炫耀一番,也是不错的体验。
不过,就在御屋城炎也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恍然想起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喂,臭小子,你的本金要不先给我代为保管?”
这並不是其想要挪用、占为己有,还是怎么地,而是担心到时候现场太过混乱没有时间交接。
毕竟,他的財富,富可敌国。
且远不是某一个小国的程度。
闻声,已经行出数米远的宇智波荒悄然停住了脚步,这是一个问题,他看了看泉给自己准备的小钱包,隨后平静地回应道:
“你的钱全压我。”
“最后所得,分你一成。”
似纠结了好久,背负家族崛起大业的少年,才咬著牙狠心分拨利益。
御屋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