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书吧最新网址:www.69hao.com
首页 > 玄幻魔法 > 浊世武神 > 第二十三章 恐惧

第二十三章 恐惧(1/2)

目录
好书推荐: 盘龙:从电讯蛊开始证道 稳健修仙:从横穿两界开始 洪荒:吾,开局混沌青莲残籽 女友都重生了,谁还躺平啊 华娱:我在片场捡属性 人在港岛:从看到玩家面板开始 斗罗:转生圣采儿,死神降临! 我在明末种神树 Gal死神:我能攻略斩魄刀 权游:国王的宫廷巫师

虽然对於大哥和那个见钱眼开,不知实力到底如何的巡查使的交谈结果很感兴趣,但林胜也知道现在不是回去的时候,乾脆慢悠悠的沿著城西的街道慢慢往城东走。

最近宅在府邸苦修的时间长了,林胜也想放鬆一下自己。

穿过两条街,路边有个卖糖人的小摊,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老汉,正低著头捏糖人,旁边围了七八个小孩,一个个眼巴巴地望著,想买又没钱的样子。

“老大爷,糖人多少钱一个?”林胜停下脚步,隨口问道。

老汉头也没抬:“大洋的话一块二十个,铜板的话一块一个。”

因为东胜州至今也未统一的缘故,民间流通的货幣一直是个烂帐。

西洋来的银洋因为成色足、工艺好,渐渐成了大宗交易的首选,民间管它叫“大洋”。

可大洋值钱,买把青菜买根糖人用不上,於是以前铸的铜板还在用,就是兑换比率没个准数,从一比二十到一比三十,全看当天钱庄的心情。

林胜掏出一块大洋放在摊上:“来一个,剩下的都分给他们。”

老汉这才抬起头,见是个年轻人,面容和善,出手大方,连忙站起身,满脸堆笑:“哎哟,少爷心善,少爷心善!老汉这就给您捏个最漂亮的!”

林胜摆摆手,隨口问:“老人家,最近生意怎么样?”

“还成,还成,一天能挣个二三十文,够餬口了。”老汉一边捏糖人一边应著。

林胜接过糖人,咬了一口,像是无意地问:“最近城里闹虎妖的事,您听说了吧?”

老汉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

“听说了,听说了。”他低下头,继续捏糖人,声音却低了几分,“城里都传遍了,说城外乱葬岗那边有只大虫,吃了好多人。”

“怕不怕?”

老汉没抬头,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

“怕有啥用?”他闷声道,“我又不去城外,就在这城里摆摊,那大虫总不能进城来吧?”

林胜看著他,没说话。

老汉捏完一个糖人,抬起头,对上林胜的目光,忽然嘆了口气。

“说实话,心里是有点慌。我家就住城边上,晚上睡觉都得把门窗关得死死的。可我一个卖糖人的,能往哪儿躲?搬又搬不起,走又走不了,只能盼著那些有本事的爷们早点把那畜生除了。”

林胜点点头,把手里剩下的小糖人分给那些孩子,转身走了。

孩子们一鬨而散,欢天喜地。

走出几步,林胜回头看了一眼——老汉又低下头,继续捏他的糖人,夕阳照在他佝僂的背上,把影子拉得很长。

『盼著那些有本事的爷们早点把那畜生除了。』

林胜在心里把这句话过了一遍,继续往前走。

穿过两条街,路过一家茶馆,里头传来说书先生的声音,惊堂木一拍,正在讲“虎妖食人”的段子。

林胜在门口站定。

说书先生口才了得,把那虎妖说得青面獠牙、血盆大口,一爪子能拍碎一块大青石,一嗓子能把人嚇得屁滚尿流。底下听书的茶客们听得入神,时不时发出惊呼声。

“那虎妖吃人,专挑武者吃!”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听说前几天,有个灵血境的高手去猎虎,结果你们猜怎么著?连尸首都没找回来!就剩一地血跡,还有几块碎布!”

茶客们譁然。

“灵血境都打不过?”

“那可不是!那虎妖,怕不是成了精!”

“听说青龙帮发了悬赏,谁能杀了虎妖,就把猛虎帮的地盘给他?”

“悬赏是悬赏,可也得有命拿啊!”

“我听说啊,那虎妖已经吃了快二十个人了!”

“二十个?不止不止,我表弟在衙门当差,说至少三十个!”

“嘖嘖嘖,这可怎么得了……”

林胜听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太阳渐渐西沉,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林胜一路走,一路看,心里渐渐有了数。

怕。

城里的人確实怕。

但不是那种恐慌的怕,而是一种压抑的、隱忍的怕。

在所有人的『常识』中,人类早已经屹立於食物链的顶端,因此在遇上非人的威胁时,除了实在不可抗的天灾,否则第一反应便是做掉他。

也因此,虎妖越凶,人们越怕,那就越怒。

“要让全城百姓求著我们出手。”

现在看来,这一天不远了。

但还需要时间。

要让这“怕”再发酵一段时间,让流言继续传播一会,那些还在观望的人也开始著急,让那些原本不想掺和的人也坐不住。

林胜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大概……还能拖个个把月。

到时候,火候就差不多了。

个把月。

林胜抬头看了看渐暗的天色,在心里把这两个字过了一遍。

个把月之后,全城都会盯著这件事。到时候谁不出手,谁就是不顾全城百姓的死活。

这是阳谋。

大哥在地上挖了个坑,所有人都看得见,但所有人都得跳。

林胜收回思绪,把注意力转到自己身上。

个把月的时间,够他做很多事了。

想到这里,林胜將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有一个问题,是需要儘快解决的——

这几个月,他的实力躥得太快了。

快到他还没来得及適应。

金肌、玉骨、灵血——三个月前他还在为突破金肌发愁,三个月后他已经站在了灵血境。

这速度,说出去能把人嚇死。

但问题也在这里。

由於实力成长太快,导致林胜现在空有灵血境的实力,却没有灵血境的战斗经验,而林生又不是什么战斗天才,做不到凭直觉战斗。

这是个致命的短板。

武者之间的战斗,不是比谁力气大、谁速度快。

招式、时机、预判、心理……

正常情况下,除非天赋过於夸张,否则这些东西,不真正打几场,光靠练是练不出来的。

但恰好的是,林胜確实有足够夸张的天赋。

辉光可不是仅仅只能够加点正常的武功,还可以加点另外的武学,一些专门用於战斗的武学。

“去找人学?不对,我记得好像家里就有一本,用来培训水手的速成武学。”

林胜想了起来。那本武学很是简陋,叫什么《百战刀法》,他翻了翻,练法很简单,就一套刀法,十八式,就是境界分的很玄乎——

不看你练了多少遍,看你杀了多少人。

杀一人,入门。

杀十人,小成。

杀百人,大成。

杀千人,圆满。

想到这里,林胜的呼吸微微顿了一下。

正常的武学,辉光加点加的是“熟练度”,加点等於练了无数遍。

但《百战刀法》这种武学,它的“熟练度”是什么?

是杀人数?

如果辉光能把“杀人数”也当成熟练度来加……

林胜把这个念头压下去,没有继续往下想。

夜色渐浓,街边的灯笼陆续亮起。

林胜走进林府大门时,天已经全黑了。

书房里亮著灯。

林兴还在处理公务,面前堆著一摞帐本,手里的笔写写画画。

见林胜进来,他抬起头,目光里带著几分询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领主:从迎娶贵族小姐开始 盘龙:天道酬勤,我靠努力超脱 浊世武神 权游:国王的宫廷巫师 劫日快了 洪荒:执掌地府,请大道圣人赴死 西幻:手握十二符咒,我享受生活 我在希腊当先知 苟在乱武觅长生 洪荒:吾,开局混沌青莲残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