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当堂宣判(1/2)
李宥跪在地上,额头抵著冰冷的青砖。
青砖的凉意透过膝盖传来,却浇不灭胸腔里那团未熄的火。
方才那一番话,不只是他的辩解之词,也是他真正的心里话。
穿越半年了。
他至今还记得,半年前那个清晨,他从这具身体中醒来时的恍惚与茫然。
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妇人,陌生的时代。
一切都像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梦。
他曾以为自己只是个过客。
这不过是老天爷给他开的一个玩笑。
他冷眼旁观,步步为营,只等著看这场盛唐大戏如何上演。
可那个女人,用半年的时间,把他那颗来自后世的心彻底焐热了。
她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从何处来,不知道他那些偶尔蹦出的奇言怪语是什么意思。
她只是笨拙地、固执地爱著他。给他缝衣裳,给他燉汤,在他出门时一遍遍叮嘱“在外头好好的”。
那些在史书里冷冰冰的文字,突然就有了温度。
李宥两世为人,他本以为自己能忍受崔琰的冷嘲热讽。
可当崔琰真的辱骂到他的阿娘时,他心中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瞬间崩断了。
什么隱忍,什么蛰伏,什么明哲保身。在那一刻,全都烟消云散。
这个时代是真实的,阿娘和锦儿也是真实的。
为了这些真实存在的人,这些真正爱他的人。
哪怕前路布满荆棘,哪怕要与整个崔氏为敌,他也认了。
锦儿跪在角落里,眼泪无声地流了满脸。
她看著堂中那个身影。那真是她熟悉的二郎。
她听不懂那些大道理,她只知道,二郎在护著阿娘。
她看著他挺直的脊背,看著他额头的淤青,看著他即使跪著也不肯弯下的腰,忽然发觉二郎长大了。
这时,她忽然感觉心跳漏了一拍,一瞬间她觉得二郎好像身上闪著光芒。
她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只是呆呆地望著他,眼睛一眨不眨。
张敬安捻须的手停在半空。
他在洛阳县为官多年,审过的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从未见过一个十四岁少年说出这样一番话。
那不是狡辩,不是说辞,而是震耳欲聋的鏗鏘之声。
他瞥了一眼一旁的崔琰,心中暗暗摇头。
一个咄咄逼人,一个进退有度;一个仗势欺人,一个据理力爭。
高下之分,一目了然。
只是崔氏毕竟势大,他这县令也不好太过公正,他看向坐在客座的阎伯舆,询问道:
“阎长史,您在洪州为官多年,断案无数,此案您有何意见?”
阎伯舆也在盯著李宥。
那双眼睛里,先前的审视早已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动容。
良久,阎伯舆转向张敬安,缓缓开口:“张县令,老夫本不该多言,可既然张县令相邀,老夫倒想多嘴两句。”
张敬安忙道:“阎长史请讲。”
阎伯舆道:“今日这场官司,是非曲直已然分明。崔家十二郎辱人在先,李二郎护母在后。虽说动手伤人,终是不该,但情有可原。”
他顿了顿:“若依律法,两相追究,崔家十二郎当以辱人父母论罪,李二郎当以殴伤论罚。
两家都是士族,闹將下去,徒伤和气,於谁都没好处。更何况……”
他看了张敬安一眼:“李相公乃当朝三品,崔氏乃五姓之首。
今日之事若传扬出去,外人只会说李崔两家子弟当街殴斗,貽笑大方。
李相公的顏面往哪里搁?崔氏的清誉往哪里搁?”
他微微一笑:“依老夫之见,不如各退一步,互不追究。
李二郎动手伤人,依律当罚。他方才自己也认了。
依《唐律》,殴伤者杖六十,念他年幼,减等罚铜六斤。
崔家十二郎辱人在先,判他当庭道歉。
这样既全了律法威严,也让李家二郎出了口气。张县令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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