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誓师北伐向蜀中(1/2)
公元264年,蜀汉亡国后的第七个月份,时至初夏。
南中建寧城外,味水之畔,两万汉军列阵如林。
此外还有吕祥统领的五千永昌军、以及苍梧洞主兀突的三千蛮军。
合计不足三万之眾,便是眼下南中能够集结的所有兵马。
朝阳初升之际,金辉洒落,照耀在刀枪之上,折射出凛凛寒光。
校场上,旌旗蔽日,猎猎作响,其中最为醒目的,当属那面玄底红字的大纛,其上写有“汉骨不销”四个大字。
此乃北地王刘諶的临终之语,刘玄特地命人以此语赶製而成这面大纛。
此刻,一阵狂风骤起,捲起黄土漫天,那面大纛在风中如血似火,仿佛有英魂附於其上,无声咆哮。
中军点將台高筑,霍弋顶盔摜甲,外罩猩红战氅,按剑而立。
他目光如电,缓缓扫过台下肃立的將士,目之所及,无人不挺起脊樑,握紧兵刃。
刘玄身著大汉诸侯冕服,缓缓登上高台,神色平静,唯有眼底深处,藏著一抹不易察觉的阴沉。
上台之后,刘玄未等霍弋开口,便大手一挥,朗声道:
“带逆贼!”
在王昕的带领下,数名卫士押解著三人来到高台之下。
这一举动,叫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震,看向刘玄的目光透著不解之色。
刘玄没有过多解释,来到高台边缘,从袖中掏出一卷帛书,念了起来。
“校尉郭纯,私通魏军细作,泄露军中讯息,你可知罪?”
刘玄目光一凛,看向台下跪著的三人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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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面如死灰,早已没了挣扎的力气。
他抬头看了一眼刘玄,隨即大声喊道:“我知罪!”
刘玄点了点头,隨后看向其余两人,这两人分別犯下贪污和强抢民女之罪。
贪污那人是陈朔手下,在兴汉署作小吏,倒卖官仓粮食时,被许七的手下抓了现行。
还有一人是郡守府衙小吏,仗著官身,强纳民女作妾,同样被许七的手下探知,从而稟报给了刘玄。
三人早被王昕审讯过,罪证无比確凿,此时再问不过是走个过场,让人心服口服。
刘玄问完,將手中写有三人罪状的绢帛,隨手丟下高台,隨之宣判死刑。
“叛汉者、贪腐者、欺压百姓者,唯有一死,以祭汉旗。
“斩!”
隨刘玄话音落下,鬼头刀寒光暴起,血溅五步,三颗头颅滚落黄土。
早有军士以木盘盛之,恭奉於“汉骨不销”大纛之下。
热血泼洒,浸染旗面,那殷红字样愈发刺目,恍若被赋予了生命。
做完这些,刘玄转身看向霍弋、李参、陈朔三人。
三人之中,霍弋与陈朔面色俱是一怔,唯有李参眼中闪过畏惧。
刘玄此举他们提前並不知晓。
他们甚至都想不明白,刘玄是如何知道这些细碎琐事的,还知道的如此清楚。
三人中唯有李参猜出几分真意:刘玄恐怕不仅仅知道这些琐事,更知道他们每个人的秘闻,其之所以拿这三人开刀,是因为北伐在即,不宜大动干戈。
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藉此敲打,敲打在场每一个官员。
让他们知道,刘玄连他们的手下都能查明白,更何况身居高位的他们。
这也是李参在面对刘玄的时候,心生畏惧的原因。
眼见三人神色各异,刘玄也没有多说,抽出腰间的章武剑,剑锋遥指北方:
“逆贼已诛,內患已清!今,汉祚未绝,天命在南!我等当奋烈烈之志,擎煌煌汉旌,北伐蜀中,光復成都!”
他目光如炬,扫过台下诸將,最后目光锁定霍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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