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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初代恶灵骑士:第1章:俄亥俄少年,拳镇四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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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卡特·斯莱德。

在说那些血啊火啊诅咒啊的事儿之前——那些事儿往后多得是,够我说上一百年——我得先跟你讲讲,我是怎么长出这副骨头的。

人这一辈子,能走多远的路,能扛多重的担子,能顶多大的风浪,不取决於后来遇见了谁、得了什么本事。那都是后话。真正管事的,是你从哪儿来,根扎在什么样的土里。根扎得深,再大的风也刮不倒;根扎得浅,给再多本事也是浮萍。

我的根,扎在俄亥俄南部的一片农场里。

那地方穷得地图上找不著。最近的镇子叫奇利科西,骑马得小半天,走路得一整天。我们那儿的人,一辈子进城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有人到死都没出过那片地界,生在那儿,长在那儿,死在那儿,埋在那儿,一辈子就画了一个圈。

可我不觉得那儿穷。

穷是什么?是揭不开锅,是冬天没鞋穿,是病了请不起大夫。这些事儿我们那儿都有。我家隔壁的老汤姆森,有一年冬天冻掉了三根脚趾头,就因为买不起一双像样的靴子。这些我都见过。

可穷之外,还有別的东西。

有清晨的炊烟,从每家每户的烟囱里升起来,弯弯曲曲地往上爬,爬到半空就散开了,混在一起,分不清是谁家的。有傍晚的鸟鸣,林子里的乌鸦归巢之前总要叫一阵子,吵得很,可听惯了,哪天不吵反而觉得空落落的。有母亲在厨房里哼的歌——她哼来哼去就是那几首,调子也不准,可她一哼,整间屋子就暖了。有父亲收工回来把斧子立在门廊下的声音——咣的一声,木头撞木头,听著就踏实,就知道这一天过去了,人回来了,家还是那个家。

我家的房子是父亲亲手盖的。

那是一八几几年的事儿了,具体哪年我记不清,反正那时候我还没出生。父亲从树林里砍了松木,一根一根扛回来。一趟一趟地扛,肩膀磨破了,结痂,再磨破,再结痂。后来那片疤就一直在那儿,到他死都没消。

他把木头剥了皮,用斧子砍出榫头,一根一根垒起来。木头缝里塞著泥巴和乾草,每年入冬前都得重新糊一遍,要不冷风往里灌。我小时候的活儿,有一项就是和泥巴,把乾草剁碎了搅进去,踩得稀烂,然后往墙上糊。那泥巴冰凉,踩在脚底下刺骨的凉,可糊完了,看著那些缝被填满,心里头热乎。

可就是这座漏风的房子,我住了十八年,从来没觉得冷。

因为我娘永远把壁炉烧得旺旺的。

我娘叫玛莎。

她不高,瘦瘦的,手上全是干活磨出的茧子。可你知道怪什么事儿吗?她笑起来的时候,你根本注意不到那些茧子,注意不到她手上裂开的口子,注意不到她熬了一夜之后眼底的血丝。她一笑,眼角皱起来,像秋天熟透的麦浪,整间屋子都亮了。我后来走南闯北,见过无数人,再没见谁能像她那样笑。

她认识字。

这事儿在我们那儿稀罕得很。村里大多数女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签个契约就画个叉。可我娘会。她说是她爹教的——我外公是个巡迴传教士,骑著马到处跑,走到哪儿就把《圣经》念到哪儿,也把字教到哪儿。他死得早,死在外头,连尸首都没运回来,可我娘说,他把最值钱的东西留给她了。

我娘把这本事传给了我。

我还记得那些冬天的晚上。屋外风颳得像刀子,呜呜地响,有时候能把树枝刮断,啪的一声砸在屋顶上。屋里壁炉噼啪响,火光一跳一跳的,把人的影子投在墙上,晃得像个活物。那影子会动,会变大变小,像有什么东西躲在墙里,隨时要出来。

我趴在木桌上,我娘坐在旁边,手里拿著根小木棍,在泥地上划字。

“这个念什么?”

“人。”

“这个呢?”

“手。”

“对了。卡特,你记住——手是干活儿的,人是做主的。手再累,也不能让手做了人的主。”

我当时不懂这话的意思,只是点头。可她说话时的眼神我记得——那眼神不是看我,是看很远的地方,好像她说的不是一句话,是一辈子攒下来的东西,怕我不懂,又怕我懂了也记不住。那种眼神,后来我再也没见过。

我爹不识字。

可他知道的事儿,不比任何人少。

我爹叫约拿·斯莱德。他话少,少到什么程度呢?有一回邻居来借盐,站在门口说了小半个时辰,从天气说到收成,从收成说到牲口,从牲口说到他媳妇的腰疼病。我爹从头到尾就回了三个字:“在屋里。”邻居走了,我娘问他怎么不请人进来坐坐,他说:“他要盐,不是要坐。”

可就是这么个人,我心里头最服气的,就是他。

我爹从不弯腰。

不是身体不弯——干活的时候该弯得弯,锄地、劈柴、挑水,哪有不弯腰的?我说的是骨子里那个弯。有些人站著,骨头是弯的;有些人弯著腰,骨头是直的。我爹是后一种。

有一回,镇上地主的管事来了。那人姓霍顿,胖得骑马都费劲,可偏偏爱骑,骑一匹矮脚马,两条腿快拖到地上。他骑在马上,腿耷拉著,脚离地就那么一拃,看著都替他累。他来我们那片收租子,站在我家门口,拿鞭子指著我爹说:

“约拿,你这个月的租子还差著两斗粮,你打算怎么补?”

我爹就站在那儿,直直地盯著他。

不吭声。

就那么盯著。

霍顿管事先是笑,笑得假模假式的,露出几颗黄牙。后来不笑了。再后来,他的马不耐烦了,打了个响鼻,刨了刨蹄子。他攥著鞭子的手,指节发了白。

我数著他的麻子。一颗、两颗、三颗——总共十七颗。我数得很慢,因为我不知道这场面要僵多久。数到十七的时候,他把鞭子收回去了。

“行,约拿,你硬气。下个月补齐,补不齐咱们再说。”

说完他调转马头就走了。

马蹄声远了,我爹还站在那儿。我仰头看他,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黑红,眼睛眯著,不知道看哪儿。风吹过来,他的衣角动了动,他没动。

我问他:“爹,你咋不说话?”

他低头看了我一眼,说:“话多了,腰就软。”

就这么一句。可我记住了。那天的太阳、那匹马、霍顿管事的十七颗麻子、我爹站在门口的影子——全记住了。像烙铁烙的一样,到现在还清清楚楚。

我还有个弟弟,林肯。

他比我小三岁,打小就不是个省油的灯。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还在墙角看蚂蚁搬家,一看能看半个下午。他不,他已经敢爬穀仓顶掏鸟窝了。有一回从上面摔下来,摔折了胳膊,愣是一声没哭,自己走回家,把胳膊往我娘面前一伸:

“娘,这个得绑一下。”

我娘又气又心疼,一边给他绑夹板一边骂。他咬著牙,额头上全是汗,一颗一颗往下滚,就是不吭声。嘴唇咬白了,咬出血了,还是没吭声。

晚上我问他:“疼不疼?”

他说:“疼。”

“那你怎么不哭?”

他瞪我一眼。那眼神我现在都记得——像狼崽子,又硬又倔,里头还藏著点火。那种火不是烧出来的,是憋出来的,憋久了,就成了他这个人。

“哭有用吗?胳膊能自己好?”

我那时候就知道,这小子跟我不是一路人。我遇事会想,会掂量,会琢磨怎么办。他不,他遇事先往上冲,冲不动再想辙。他这种性子,往后肯定要吃苦头。可我也知道,他这种性子,往后肯定能成事。

可有一件事我们是一样的——见不得人欺负人。

我们村有个哑巴,姓约翰,大家叫他哑巴约翰。他其实不是真哑,是小时候发高烧烧坏了嗓子,说话跟破风箱似的,呼嚕呼嚕的,没人听得懂。他也不跟人说话,天天就闷头干活,一个人过,一个人吃,一个人睡。村里人也不搭理他,就当没这个人。

可村里有几个小子,专爱欺负他。

那天我放学回来,老远就听见草垛那边有人笑。那种笑我认得——不是高兴,是使坏之前的兴奋,是猫逮著耗子之后不急著咬死、要玩一会儿的那种笑。

我走过去。

正撞见他们把哑巴约翰堵在草垛边上,往他身上扔牛粪。干牛粪,晒硬了,不重,可脏。一块一块砸在身上,砸碎了,渣子溅得到处都是。哑巴约翰躲不开,也不敢还手,就那么抱著头蹲著,肩膀一耸一耸的。他没哭,可那个耸动的肩膀,比哭还让人难受。

我没吭声,走过去。

那几个小子看见我,其中一个叫比利的,是我们那儿的小霸王,比我大两岁,仗著他爹是村里唯一有马的,成天横著走。他手里还攥著一块牛粪,正要扔,看见我,手顿在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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